作者:中天华溥高级项目经理 阎潘宇
一、福利的发展
自我国成立以来,员工福利的发展受计划经济与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影响,人们将其划分为“统包”阶段、过渡阶段和创新阶段。
(一)“统包”阶段
1951年中国政府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为企事业单位员工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建立了正规的退休计划。1954年以后,伴随着国有企业 “大锅饭”分配制度的形成,统包式员工福利也逐渐发展起来,其计划内容囊括了衣食住行、生老病死等各方面。福利形式以物质为主,包括福利分房、公费医疗、免费教育等,费用完全由国家或企业承担。在这种体制下,企业对职工的生活,诸如住房、医疗、养老、子女入托、上学等要一包到底,对职工的生、老、病、死、残要承担无限责任,即企业办社会。而这些责任最终又都通过层层行政程序转为国家的“兜底”责任。
(二)过渡阶段
改革开放以后,在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体制转轨的过渡时期,“货币”形式的福利增多,包括奖金、津贴、补贴和救济金等。1979年,国务院发布《关于国营企业实行利润留成的规定》,实行职工福利基金从企业利润留成中提取的办法,1983年改为先按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在成本中提取,不足部分再在税后利润留成中列支的办法;实行利改税后,仍然坚持了上述政策,职工福利从此不仅有了经费保障,而且可以随着经济的增长不断改善。当然,这种变革也拉大了不同单位职工福利的差距。在这一阶段,从企业到员工的福利意识明显增强,但传统体制的惯性仍在延续,新型福利体系尚未建立,经营效益较好的企业逐步增加福利中的“货币"支付。
(三)创新阶段
自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目标定位和国有企业改革的逐步深入,员工福利和退休制度建设开始进入体制和制度创新阶段。在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过程中,新型的社会保障制度框架基本确立,“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社会养老、医疗保险制度的覆盖面扩大,补充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计划日益发展,企业办社会的功能逐步分离,社会福利和企业福利正在进入协调发展时期。随着人们收入水平的提高,货币收入的边际效用递减,人们更注重生命健康,注重风险保障。同时,随着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现代人力资源管理的概念逐步被引入企业管理,人们开始将福利计划纳入企业的薪酬管理之中,不断探索和建立符合本企业特点的福利计划,合理地确定其“货币”与“服务”部分的构成,针对员工的特点建立弹性福利计划。
二、福利的作用
(一) 福利对雇主的作用
1、员工福利的避税功能
很多员工福利项目享有国家税收优惠政策,比如,国家规定培训费用按一定的比例在税前列支,这样既能够提升员工的知识和技能,又能够以最小的成本满足员工的培训需求。另外,增加福利较增加工资更能减少企业成本。增加货币工资会增加其他方面的支出,最直接的是增加社会保险缴费额,而增加福利则避免了这些成本的开支。
2、员工福利成为雇主吸引和保留人才的有效工具
根据经典的马斯洛需求层次理论,员工的需求是多层次的,货币工资更多地是起到满足成就动机的作用,而有些福利项目则能够满足人们的情感需要。现在,大量企业开始为员工举办集体生日晚会,各种家庭照顾计划等,这些都是从人的情感出发来考虑的。这些福利项目的支持成本并不高,但是可以塑造和谐的组织文化,达到吸引和留住人才的效果。
3、员工福利可以起到提高员工工作效率的作用
雇主为员工提供诸如体检等项目,可以预防职工患病;为员工提供各种休闲或者休假的福利,可以使员工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能够全身心地投入到工作中去。因此,有效的员工福利项目既可以减少雇主的开支,又能够达到保障员工权益、提高工作效率的目的。
4、福利设计可以起到激励作用
企业在设计福利制度的时候,可以适当地考虑差别因素。在设计时,可以将员工享受的福利水平与职位评价、绩效考核结合起来,对不同职位和不同绩效表现的员工提供有差异性的福利。这样,福利就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起到激励的作用。
(二) 福利对员工的作用
1、适当的福利项目可以增加员工的收入
雇主一方面可以通过福利来达到避税的目的,同样,福利也可以为员工带来更多的收益,增加员工的收入。员工向各类基本社会保险以及符合政府规定的补充性保障计划所缴纳的费用都属于税前列支项目,免交个人所得税。尽管部分项目在领取最终收益额时仍需纳税,如企业年金以及在退休后领取退休金时,需缴纳个人所得税,但是由于退休后的收入低于在职时的收入,个人所得税属于累进制,且有免征额,因此在很大程度上,这类福利仍然起到了避税或减轻税负的目的。这对于高收入的员工来讲,尤其具有吸引力。而实物类福利因为本身的实物性特点,根本就无须纳税,所以,这类福利对员工而言具有同样的吸引力。
2、有些福利项目可以解除员工的后顾之忧除了国家的社会保险项目外,企业年金和企业补充医疗保险都可以起到这样的作用。企业通过自身的努力,可以为员工建立未来消费基金,保证员工在退休后能够获得足够的收入保障。
3、合理的福利项目可以保障员工的身心健康和家庭和睦
企业为员工提供的各种医疗保健项目,可以及时反映员工的健康状况,达到及时预防的目的;有针对性地提供一些家庭福利计划,比如为绩效优秀的员工提供夫妻共同旅行计划,可以保障员工的家庭和睦。
三、福利的分类
福利自身包含的项目较多,从不同的角度可以对福利进行多种分类。通常依据福利项目的提供是否具有法律强制力,可以分为法定福利和企业补充福利。法定福利主要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企业补充福利是在国家强制之外由企业提供的福利项目,项目繁多,包括补充养老和医疗保险、住房福利、带薪休假以及其他各种服务项目。
依据福利选择的灵活性,可以将福利分为固定福利和弹性福利。固定福利设定后,员工没有选择的余地;而在弹性福利计划下,员工可以根据自己的偏好在一定范围内灵活选择。
根据福利的表现形式,可以将福利划分为经济性福利和非经济性福利。前者包括企业支付的各种保险项目、住房补贴等;后者主要表现为培训、职业生涯设计、良好的工作环境等。
(一) 法定福利
所谓法定福利,是由国家相关法律和法规规定的福利内容。国家法定福利具有强制性,任何企业都必须执行。《劳动法》第七十六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创造条件,改善集体福利,提高劳动者的福利待遇。”我国目前的法定福利主要包括社会保险和法定休假。
1、社会保险项目
(1)基本养老保险。养老保险是国家和社会根据一定的法律和法规,为劳动者或全体社会成员建立的老年收入保障制度,是在劳动者达到国家规定的解除劳动义务的劳动年龄,或因年老丧失劳动能力退出劳动岗位后,为解决其基本生活保障问题所作的一项强制性的制度安排。经过多年改革与实践,我国终于建立了新型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1997年国务院颁布了《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该《决定》的出台,标志着我国新型社会养老保险体系的正式确立。
(2)基本医疗保险。医疗保险是指由国家立法规定并强制实施的,为了分担 疾病风险带来的经济损失而设立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由国家、用人单位和个人集资(缴保险费)建立医疗保险基金,在人们生病或受到伤害后,由社会医疗保 险机构给予一定的物质帮助。1998年国务院颁布的《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确立了新时期职工医疗保险制度的框架。
(3) 失业保险。失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集中建立失业保险基 金,为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物质帮助,维持其基本生活的社会保障制度。1999年国务院颁布了《失业保险条例》,这是我国目前执行的失业 保险制度的法律依据。
(4)工伤保险。工伤保险是国家依法建立的,对在生产、工作等经济活动中遭受事故伤害和从事有损健康的工作从而患职业性疾病的劳动者及其家属提供医疗救治、生活保障、经济补偿、医疗和职业康复等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我国现行的工伤保险制度是按照劳动部1996年颁布的《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实施的。国务院于2003年4月16日颁布了《工伤保险条例》,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这说明工伤保险已经从部委规章上升到国务院法规的高度,工伤保险正式被纳入法律体系。
(5)生育保险。生育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筹集保险基金,对怀孕、分娩、生育子女期间暂时丧失劳动能力的女职工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医疗服务和生育休假福利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其宗旨在于帮助她们恢复劳动能力,重返工作岗位。1994年劳动部颁布《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是与中国经济体制转型相适应的一个生育保险规章。
2、法定休假
(1)公休假日和法定假日。目前我国实行每周休息两天公休日制度,同时规 定了元旦、春节、国际劳动节、国庆节为法定假日。在公休日和法定假日加班的员工,应享受相当于基本工资双倍或三倍的津贴补助。
(2)带薪休假。带薪休假是指员工工作满一定的时期后,可以带薪休假一定 的时间。我国《劳动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国家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劳动者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
(3)病假。员工因为身体疾病不能正常工作时,就应当享有病假。通常情况下,员工请病假要出示医院的诊断证明。大多数企业的病假政策是:员工在规定的病假期内能够享受正常的薪资待遇。
3、企业补充福利
企业补充福利是指企业按照自身的需要和实际情况,依据员工的需要建立的福利项目。企业补充福利计划种类较多,设计上也更加灵活。主要包括收入保障计划、健康保障计划、员工服务计划和其他福利计划。
(1)收入保障计划。收入保障计划目前在我国企业中主要有企业年金、团体 人寿保险。企业年金也叫企业补充养老保险、私人养老金、职业年金计划等,是企业或行业自主发起的员工养老金制度。它作为老年收入(主要是社会养老保险 金)的一个补充来源,已经成为养老保险体系中的一个重要支柱。而对于企业来 说,它已经成为人力资源管理战略的福利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延期支付的工资收入。大多数发达国家都建立了企业年金制度,有一些国家甚至通过立法,把企业年金变成了国家强制性的养老金制度。
企业年金一般由雇主缴费,也有的由雇主和雇员共同缴费建立保险基金,经过长期积累和运营作为退休雇员的补充养老金收入。国家鼓励企业开展企业年金计划,通过税收优惠政策吸引企业为职工建立补充养老金。团体人寿保险是由雇主为雇员提供的保险福利项目,是市场经济国家比较常见的一种企业福利形式。团体人寿保险的好处是:由于参加的人多,相对于个人来讲,可以以较低的价格购买到相同的保险产品。
(2)健康保障计划。由于社会医疗保险保障的范围和程度有限,客观上为企业建立补充医疗保险留下了空间。目前我国企业为员工建立的健康保障计划主要有企业补充医疗保险和定期健康检査等福利计划。补充医疗保险计划基本上都是 针对基本医疗保险费支付封顶线(社会平均工资的四倍)设计的补充保险计划, 负担封顶线以上的医疗费用开支。除此以外,企业还会为员工提供一些保健设施、体检等福利项目,以保障员工的健康。
(3)员工服务计划。除了以货币形式提供的福利以外,企业还为员工或员工家庭提供旨在帮助员工克服生活困难和支持员工事业发展的直接服务的福利形式。服务计划主要包括为员工提供心理咨询、家庭援助等福利安排。员工服务计划的目的是保证员工能够全身心地投入工作,避免由于家庭等因素带来的干扰。
(4)其他福利计划。有的企业在国家法定福利之外还会向员工提供企业福利项目,由于不具有强制性,因而没有统一的标准,企业通常根据自己的情况自主决定。常见的其他福利包括:员工个人发展福利,主要包括培训、继续教育或深造等。培训作为现代企业管理的重要内容和手段,已越来越被企业重视。很多企业对员工提供教育方面的资助,为员工支付部分或全部和专业发展相关的培训教育费用,实行内部轮训、选送参加专业知识培训或出国培训。通过培训,一方面,可以增强员工自身的素质和能力,帮助他们增长知识、提高技能,激发他们的创造力和潜能,使企业直接受益;另一方面,可以改变员工的工作态度,让员工体会到企业对他们的重视。从公司未来发展的角度看,教育和培训跟上了,人才就具有了连续性,而且凝聚力也会大大加强。住房补助福利包括免费单身宿舍、夜班宿舍、廉价公房出租、购房低息贷款、购房补贴等。此外,企业有组织的集体文体活动、交通费补贴、午餐补贴等都是比较常见的企业福利项目。同时,随着社会的发展,有些企业还为员工提供事件福利等比较有特色的福利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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