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参加长三角紧缺人才“能源管理师”(中级)岗位能力培训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能源管理人才日益受到企业的重视,越来越多的企业意识到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的决定性因素是人而非组织、方法或技术。《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也明确规定重点用能单位应当设立能源管理岗位,能源管理负责人应当接受节能培训。为帮助企业进行有计划、自主性实施节能管理,推动专业化节能管理队伍的建立,形成节能管理长效机制,促进合理用能,提高能效,上海创新节能技术促进中心、长三角紧缺人才培训办公室特联合推出长三角紧缺人才“能源管理师”(中级)岗位能力培训以培养高质量、高技术、高效率的能源管理专业人才。
请有关单位根据需要积极派人参加,现将培训报名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开班时间:3月30日-4月2日(周六-周二)
培训地点:上海市静安区昌平路710号(静安科技馆)二楼(近常德路)
参加对象:
·政府、企事业单位节能减排相关负责人及业务骨干;
·公共设施和楼宇能源管理师岗位负责人;
·用能单位设备设施经理;
·节能服务公司技术、业务骨干等专业人员。
课程特色
· 了解国家和地方有关能源管理的政策、法规。
· 持续优化的课程体系,贴近企业实际应用;
·经典案例剖析,提炼节能方法和技巧;
· 全面掌握能源管理的方式并能有效的开展能源管理;
· 熟悉九大系统节能技术及其应用;
· 了解合同能源管理的实施要点及节能项目融资方案框架和业务流程;
· 来自500强企业的实战型专家主讲。
课程大纲
·如何实施全方位的能源管理→·能源账单分析→·能源审计→·节能潜力挖掘及九大节能技术应用→·节能项目投融资分析→·节能量测量与验证→·合同能源管理
课程收益
知识普及掌握技能→挖掘节能经济价值→投资回报→资源共享→推动企业发展
增值服务:
1、参训学员可加入“节能领航俱乐部”拓展人脉资源,共享3000名学友资源;
2、参训学员可以定期参加企业考察、技术研讨、联谊活动、移动课堂及其他各种交流活动;
3、参训学员享有每年年底举办的“优秀节能工程师”评选资格;
4、参训学员可定期参加“上海市工程师学会”举办的工程师再继续教育培训。
培训证书
经过本课程正规、系统的培训并考试合格者,将颁发长三角紧缺人才“能源管理师”岗位能力证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