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程时间:2013年8月17-18日
■培训地点:浙江大学
■课程对象:企业的董事长、总裁总经理等公司管理高层以及金融业高管。
■课程学费:3500元(资料费、培训费、中餐费),住宿与交通自理。
课程背景:
1、法律风险而致企业破产的大量事实,充分说明了不重视企业法律风险就可能导致企业的重大损失甚至破产。
2、有效防范企业法律风险,是企业参与市场竞争的客观需要。
3、现代企业就是法律引导与规范的产物,从法律层面上来说就是组织并进行法律风险防控。
4、有效防范企业法律风险,是企业自身发展壮大的重要保障。
5企业和任何事物一样,从成立之日起就作为整个社会的有机组成部分存在。
课程价值:
企业发展中的法律风险防范是企业在日常经营过程中最容易遇到的,如果企业的管理者法治意识不强,这些潜在的风险就会变成现实的灾难,轻则给企业带来财产或商誉损失,重则给企业及企业的经营管理者带来灭顶之灾。
课程大纲:
第一单元 借款合同法律风险防范
1、借款合同的效力问题
2、印章的法律意义
3、夫妻贷款法律风险解读
4、以贷还贷法律风险
5、贷款展期法律风险
6、借款人与使用人不同法律风险
第二单元 保证合同法律风险防范
1、保证人主体资格法律问题
2、保证期间法律问题
3、主合同变更和保证人责任
4、企业破产和保证责任
5、联保体法律问题
6、公司对外担保法律问题
第三单元 抵押合同法律风险防范
1、抵押合同和抵押权
2、抵押登记瑕疵法律风险
3、保险介入按揭贷款的法律分析
4、最高额抵押项下法律风险
5、混合担保法律风险
6、抵押权五大杀手
第四单元 质押合同法律风险
1、动产质押法律风险
2、存单质押法律风险
3、收费权质押法律风险
4、知识产权质押法律风险
5、股权质押法律风险
6、保险单质押法律风险
第五单元 资产保全
1、时效制度
2、撤销权的运用
3、代位权的运用
4、预期违约制度
5、法人人格制度否定
6、利用非诉手段保护金融债权
■ 讲师介绍: 贺正生
浙江大学法学院教授
浙江大学管理培训中心主讲教授
北京市并购与重组专业委员会委员
中国证券业从业资格
中国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律师协会会员。
北京雅致人生管理顾问有限公司商务总监/高级 讲师。
■ 师资资历:
北京市律师协会并购与重组专业委员会委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律师协会会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