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房地产业目前面临怎样的纳税环境?全国所得税工作会议要求做好土地增值税清算工作,各地开展土地增值税清算工作的口径是怎样的?2012年房地产业是国家税务总局指导性检查项目,但是,很多地方把房地产业作为指令性检查项目,这是为什么?另外,2011年12月全国反避税工作会议剑指房地产业,面对如此严峻的税务稽查形势、反避税形势,地产企业应如何应对?
近年来税务总局、各地区税务局最近出台了哪些政策来规范房地产业的税务处理?未来可能会有那些重点新政策出台?房地产企业应该怎样未雨绸缪?对实务中遇到的一些具体问题,各地在政策理解上存在哪些差异?企业如何合理确认收入,用好用足税前扣除指标、最大限度争取税收利益?
为了帮助广大房地产企业规避税务稽查风险和降低纳税成本,提高财务人员的税法运用水平,特别举办本期培训班。
【培训时间】2012年7月28-29日(北京) 8月4-5日(重庆)
【相关费用】人民币2580元/人(含授课、场地、资料、会务、现场咨询费等)
【培训对象】各房地产企业领导、主管财务工作人员和税务师、会计师事务所人员。
【资 料】本课题配套讲义、政策辑要与案例集资料。
【课程内容】
第一部分:房地产企业收入政策解析及税务稽查风险控制
一、未完工开发产品取得的收入
1、房地产企业确认收入会计和税法的最大差异在哪里?房地产企业的预缴税金怎么填
季度申报表?
2、为什么说预计计税毛利率就是最低毛利率?
3、计入当期的应纳税所得额到底是什么意思?不申报预售收入属于偷税吗?
二、未完工开发产品取得的收入和实际销售收入的结转
1、企业销售未完工开发产品完工结转销售收入的时点是什么?完工标准到底看哪个?
2、完工不结转成本,交楼时才结转成本,税务局同意吗?
三、分解收入和截留收入
1、为什么说代收费用的分解是有效的筹划?
2、为什么说销售时装修合同和销售合同分开签是无效的筹划?
3、房地产企业是怎样截留收入10%的?税务人员又是怎么检查截留收入的?
四、销售收入的几种形式涉税风险点分析
◇:房地产企业可不可以搞售后返租?售后返租的上、中、下三策你知道吗?
五、预租及租金收入
1、出租人租金一半收租金,一半收管理费的想规避房产税的做法税务局同意吗?
2、自持物业的筹划要点是什么?
3、投资性房地产的折旧问题税务局有什么最新的规定?
六、视同销售收入
1、买房送电器有什么税务风险?房地产企业筹划设一个商贸公司处理电器、建材的问
题有操作性吗?
2、以房抵债有三种不同情况,应该如何处理才能获取最大利益?
第二部分:成本费用的扣除政策解析及税务稽查风险控制
一、税前扣除的七大原则是什么?
◇:国家税务总局2011年34号公告与国家税务总局2012年15号公告有冲突吗?
二、计税成本的计算与扣除
1、11种方式取得土地成本的确定
⑴ 以招、拍、挂方式取得土地成本的确定 ⑵ 以分立方式取得土地成本的确定
⑶ 以购买股权方式取得土地成本的确定 ⑷ 以合并方式取得土地成本的确定
⑸ 以拆迁安置方式取得土地成本的确定 ⑹ 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成本的确定
⑺ 以接受投资方式取得土地成本的确定 ⑻ 以置换方式取得土地成本的确定
⑼ 以合作建房方式取得土地成本的确定 ⑽ 以路换地方式取得土地成本的确定
⑾ 以购买转让土地方式取得土地成本的确定
2、建造成本的确定
⑴ 前期工程费的税务处理
⑵ 建筑成本的税务处理,甲供材有什么税务风险?税务机关是怎样检查虚开建筑
发票的?
⑶ 基础设施建设费的税务处理
⑷ 公共配套设施费的税务处理
⑸ 开发间接费用的税务处理
3、计税成本核算的7个步骤是什么?
三、房地产企业期间费用税务稽查风险控制
1、工资薪金
⑴ 为什么必须要实际发放的的工资才可以税前扣除?
⑵ 用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可以税前扣除吗?
⑶ 雇主为雇员承担全年一次性奖金部分税款虽然可以税前扣除了,但是,必须
要做对会计分录才行,这个会计分录你会做吗?
⑷ 真正有用的工资方案是怎么设计出来的?
2、借款费用
⑴ 关联企业之间不需要归还利息的借款需要要交营业税吗?企业所得税需要纳税
调整吗?
⑵ 向银行借款时作为利息外费用的顾问费是否能够税前列支?土地增值税可以加
计扣除吗?
⑶ 个人股东以资产抵押形式由个人向银行贷款,所贷款项交由企业使用,应支付
的利息由企业全额付给银行,企业这样的利息可以税前扣除吗?
⑷ 向房地产信托公司借的钱在什么情况下可以扣除,在什么情况下不可以扣除?
3、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
⑴ 税总2010年1月28日在线访谈说企业发给职工的过节费既属于工资总额,又作
为福利费是什么意思?
⑵ 职工旅游费的入帐凭证用什么比较好?会议费可以用旅游发票吗?
⑶ 为什么工会经费的使用与企业所得税没有关系,但是,与个人所得税有关系?
⑷ 老总的EMBA学费可以税前扣除吗?
4、广告宣传费
⑴ 企业取得“大头小尾”广告网络发票可以税前扣除吗?企业应如何防范?
⑵ 为什么说虚开广告发票是死路一条?税务局是怎么检查企业虚开广告发票的?
5、资产损失不用去税务局报批了,企业是不是就可以随便弄点损失税前扣除呢?
6、亏损弥补是向前弥补还是向后弥补?为什么房地产企业可以向前弥补?
7、境外费用的扣除
⑴ 为什么所有的企业都必须学习《中新协定条文解释》?
⑵ 劳务派遣与常设机构如何区别?税负差异大吗?
⑶ 为什么完全发生在境外的设计费不但要交营业税,还不可以税前扣除?
【主讲专家】钟 必 资深税务稽查官员,全国税务系统主流培训讲师,具有丰富的稽查经验与熟练的业务技能,精通税务机关稽查模式与方法。《中国税务信息网 》、《中国会计视野》、《房地产企业管理教育网》著名税收实务专家,《中国税网》涉税风险研究室特邀税务专家。在网上具有广泛的影响力。广东税务干部学院兼职教师,某市注册会计师协会教育培训委员会委员,2011年广州地税局《房地产业务培训班》特约培训讲师,2011年扬州税务进修学院《房地产开发企业税务稽查培训班》特约培训讲师。参与了国家税务总局教育中心标准化课程《企业所得税政策法规》的编写和《广东省地税局稽查案例选编》的编写,参加过全国税务系统2010年教学科研(税务稽查)论坛并进行示范演讲。长期为各地税务稽查系统做查前培训,经常为广大企事业单位授课,授课内容精彩,实操性强,信息量大,受到普遍欢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