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安排:2013年01月24日(星期四) 广州远洋宾馆(广州环市东路412号,区庄立交旁)
培训费用:¥600/人(含讲义、午餐、点心、电子证书)
培训人数:15-40人,满15人开班(小班授课)
培训收益 2012年12月,国家税务总局公布了新的《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对企业跨区域经营所得税征收管理政策进行了重新调整和规范。新政策从2013年1月1日开始实施。新政策厘清了以往分支机构就地预缴企业所得税涉及的各种问题,对企业跨区域经营的所得税处理具有直接影响。
研发团队对该政策进行了跟踪分析,并由曾建斌老师负责讲解,为企业及时掌握最新政策提供辅导。
培训提纲 1、企业跨区域经营模式
2、企业跨区域经营所得税和流转税的不同处理
3、新旧政策的主要变化
4、跨区经营所得税征管的基本管理模式
5、适用“就地预缴、汇总清算”的分支机构范围
6、就地预缴所得税的管理规定
7、总分机构分摊税款计算的管理规定
8、汇算清缴所得税的管理规定
9、日常税务管理要求与操作
10、特殊行业跨区经营的所得税处理
11、跨区经营所得税管理的常见问题
12、互动问答
培训讲师-曾建斌老师 中山大学MBA、EMBA、总裁班客座教授、税务筹划实操专家。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注册评估师、工商管理硕士。
多年企业财务管理经验、十多年会计师事务所经验、曾在香港某知名会计师事务所研究税务筹划,主要从事咨询和培训业务。
讲授特点:实务、实用。至今已在全国近二十个城市讲授课程,广受学员好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