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号)及《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9号)精神。全面实施“十二五”安全生产规划和安全科技规划,加强职业安全培训,大力提高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水平,促进职业危害防治工作,中国职业安全健康及能源环境培训中心决定组织举办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及职业危害防治培训班。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安全生产监管监察人员;生产经营单位、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负责人,工作组成员,安全管理人员;职业危害防控人员,职业病防治机构从业人员;安全生产中介机构从事安全标准化和职业健康评价、检测、咨询、辅导、评审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
二、培训内容
1、解读《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
2、《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AQ/T9006-2010)对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要求、重点难点问题分析;
3、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自主评定与外部评审定级;
4、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步骤、方法、实施要点及应注意的问题;
5、《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解读;
6、职业健康管理机构、岗位的设立,日常管理、职业健康档案与监护档案管理,作业场所规范等有关要求;
7、职业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职业危害申报、作业场所监督检查和粉尘、高毒物品危害专项治理;
三、培训时间、地点
第一期:2012年9月19日-23日(18日报到) 杭州
第二期:2012年10月17日-21日(16日报到) 成都
第三期:2012年11月20日-24日(19日报到) 昆明
第四期:2012年12月5日-9日(4日报到) 海口
第五期:2012年12月16日-21日(15日报到) 深圳
(详细培训地点及乘车路线另文通知)
四、培训方式
专家授课,培训后考试;考试合格者,由中国职业安全健康及能源环境培训中心颁发培训证书(报到时交近期1寸免冠照片1张)。
五、培训费用
培训费1280元/人(不含资料费);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报到时交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