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行业系统、企事业单位:
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2005年10月,公布了公共营养师等第四批新职业。正酝酿出台的《国民营养条例》,将规定:“日后所有的公共饮食场所必须配备专业的公共营养师;所有的幼儿园和学校都要配备专业营养师;社区设营养师,可以定期向居民们讲解营养知识。” 按照这一要求,我国将缺乏数十万至上百万名的营养师,与巨大的市场需求相比,专业的营养师人才相当匮乏。营养师是新世纪极具发展潜力、就业稳定、收入丰厚的热门行业,是现代人的健康守门员,前景无限美好。考取公共营养师职业资格证书可作为专业技能人才证明记入个人档案与薪酬挂钩,同时也是晋升、求职的必备条件!并且,国家对此实行“就业准入”,从业人员需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方可执业。
公共营养师专区---项目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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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营养师 |
助理公共营养师 |
颁发证书 |
国家职业资格二级 |
国家职业资格三级 |
培训内容 |
医学营养、人群营养、食品营养与食品加工、食品卫生、膳食营养指导、营养教育和社区营养管理等基础 营养与常见慢性病 膳食调查与评价 膳食调查与评价人体营养状况测定与评价 |
申报条件 |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3年以上。
2、具有医学或食品专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证书+2年工作经验 |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2、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 |
面授学费 |
3900元(含培训费、教材、资料、串讲) |
2800元(含培训费、教材、资料、串讲) |
考试时间 |
季度考(试点考试) |
上课时间 |
每周末 |
备 注 |
1、考试不通过下期免费重修、有效就业保障, 高通过率!
2、最新推出,区别于协会证书,国家唯一认可及权威的职业资格证书,与职称接轨! |
正式报名时提交身份证、学历证书复印件,本专业工作年限证明,2寸正面免冠蓝底证件照四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