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劳动法》、《职业教育法》以及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2000年第六号令《招用技术工种从业人员规定》,国家从2000年7月1日起,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在全社会建立学历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并重的人才结构。为进一步贯彻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逐步将计量人员考核纳入国家职业资格管理体系,提高计量人员的技能水平,广电计量·质量学院作为国家质检总局质量技术监督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实训基地,对计量人员进行国家职业资格培训和考核,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的:
1、降低企业计量成本,提高自校人员的专业水平。
2、使学员系统掌握计量相关的理论知识,熟练掌握计量器具的管理、调整、校准等工作技能。
3、使学员能达到初、中、高等级的国家职业标准要求,取得相应级别的职业资格证书。
二、培训内容:
1、企业如何开展计量校准及自校准工作。
2、在相关实验室进行实际操作培训、各工种检定、校准技术理论知识讲解及考前辅导。
三、鉴定考核对象:从事长度、衡器、电器、热工、容量等计量器具的检定、检测、校准、维修的人员,管理人员。
四、职业资格鉴定等级:初级、中级、高级三个等级,技师和高级技师的考评工作另行安排。
五、教材及考核方式:统一采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培训就业司认定的质量技术监督行业职业技能培训专用教材;考核由理论和技能两部分组成。
六、证书颁发:理论和技能两部分均合格者,由质量技术监督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相应级别的国家级《职业资格证书》。该证书是计量人员职业技能水平的资格凭证,是用人单位录用、使用和确定工资待遇的依据,是我国公民境外就业,输出劳务法律公正的有效证件。
七、时间:2012年09月10日12日每月开班(一个项目3天,同1人每增加一个项目增加1天)
八、地点:信息产业部602计量站—广州广电计量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九、培训及考核费用:初级:1550元/项中级:1850元/项高级:2200元/项
(含教材、资料、培训考核、证书及午餐等费用),住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十、联系方式:麦振杰手机:13640695120电话:020-38699960-8109邮箱:maizj@grg.net.cnQQ:104814276传真:020-38696502(培训中心)
质量监督行业职业资格的实施(节选)
摘自国家质检总局计量司、中国计量测试学会编写的《现代企业计量工作指导手册》增补本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质检行业国家职业资格主要包括:计量、检验人员职业19个,职业等级分为:初级(国家五级)、中级(国家四级)、高级(国家三级)、技师(国家二级)、高级技师(国家一级)。
(一)计量人员国家职业资格包括
从事计量器具的检定、检查、检测、电测、测量、校准、校验、维修、修理及检斤、计斤、司磅的人员。本类包括下列职业:
1、长度计量工(员):从事长度量具、光学测量仪器等长度计量器具的计量检定、检查、校准、调整、修理及测量的人员。
2、热工计量工(员):从事热工仪表、计量泵、温度计、流量计、压力真空计等热工计量器具的计量检定、检测、检查、校准、调整及修理的人员。
3、衡器计量工(员):从事天平、砝码、磅秤等计量衡器、器具的计量检定、检查、校准、调整、修理以及检斤、计斤、司磅的人员。
4、硬度测力计量工(员):从事硬度计、测力仪器、测力传感器、材料测试机等硬度测力计量器具的计量检定、检查、校准、调整、修理的人员。
5、容量计量工(员):从事计量罐、储液槽、船舶计量舱、金属及玻璃器等容量计量器具的计量检定、检查、校准、调整、修理的人员。
6、电器计量工(员):从事电流、电压、电阻、电功率、电能、电信号、脉冲、衰减、电磁、磁透、磁感应、磁性材料、时间频率、有线电、无线电等电器计量器具的计量检定、检查、电测、校准、校验、调整及修理的人员。
7、化学计量工(员):从事化工仪表、分析仪器等化学计量器具的计量检定、检查、校准、调整及修理的人员。
8、声学计量工(员):从事声强、声压、声功率、听力、水声等声学计量器具的计量检定、检查、校准、调整及修理的人员。
9、光学计量工(员):从事光辐射、光度、色度等光学计量器具的计量检定、检查、校准、调整及修理的人员。
10、电离辐射工(员):从事测量电力辐射剂量、放射性活度的计量器具的计量检定、检查、校准、调整及修理的人员。
(二)检验人员(质检、化验)国家职业资格包括
1、化学检验工(员);2、材料成分检验工(员);
3、材料物理性能检验工(员);4、产品环境适应性能检验工(员);
5、产品可靠性能检验工(员);6、产品安全性能检验工(员);
7、食品检验工;8、纺织纤维检验工(员);
9、贵金属首饰钻石宝玉石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