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安排】2025年1月9-10日上海
【课程费用】4500元/人(包含:培训、教材、合影、茶歇、午餐,发票及税费,不含交通食宿费用)
【参加对象】企业进出口管理层、外贸经理、进出口业务部、国际贸易部、关务部、物流采购部、贸易合规部、以及委托代理报关的企业管理层及涉外贸易的人员(审单、财务、报关等)
【课程背景】
改革开放40年,多位经济学家总结为:“水大鱼大”,我国进出口业务实现了飞速发展,中国的经济地位不断获得提升。在面临广阔发展机遇的环境中,我们也看到了企业需要承担的进出口风险。本课程重点分析在进出口中的国际贸易惯例、国际运输风险、国际结算风险、通关放行后的海关稽查风险,帮助企业规范管理,化解风险,避免损失。
【课程特色】拓宽知识视野,更新知识结构,理论联系实际,提升实践能力。
【课程大纲】
第一天主要内容
▼第一模块:Incoterms贸易术语新规则与合同谈判要点
目标:INCOTERMS®2020已经在全球正式发布,为了帮助企业更好的理解最新交易模式在内容上的最新变化,全部采用鲜活案例逐一讲解的方式,对贸易术语有一个全面、灵活的真正掌握!不出错不证明做得对!增强国际贸易人员风险意识、处理问题能力,让本公司的操作程序合规、工作人员边界清楚、进出口税费合理,并充实谈判场合的商务技术能力!
1.国际贸易操作的绩效考核特点与流程再造;
2.国际贸易全流程与风险节点把控与介绍;
3.《美国对外贸易定义修订本》与Incoterms联系与区别;
4.INCOTERMS ® 2020的主要修订变化;
5.E组与引发的物流、报关、税费问题风险与成本影响解析及合理规划;
6.E组延迟提货对风险承担的影响?
7.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CISG对合同选用的Incoterms条款的影响?
8.F组与引发的物流、报关、税费问题风险与成本影响解析及合理规划;
9.FCA与EXW的异同点与对企业的重要影响有哪些?
10.C组与引发的物流、报关、税费问题风险与成本影响解析及合理规划;
11.CIF与CIP的变化对未来的影响有哪些?
12.FOB、CFR、CIF的异同和贸易术语的变型运用;
13.D组与引发的物流、报关、税费问题风险与成本影响解析及合理规划;
14.DAP、DPU、DDP实践中操作注意事项提醒;
15.国际贸易术语使用常见问题及企业常用贸易术语分析?
16.合同选定的贸易术语,如何在中国的进出口报关系统中申报?
17.中国出口商的Invoice如何满足进口国家申报的要求并吻合税费安排?
18.谁负责承担LSS、DTHC?运输方式对贸易术语选择的影响?
案例分享:案例相结合的方式讲授(最新判例:集装箱高空坠落万瓶红酒碎满地案例等……)
(二)所有权、违约及冲突的解决方式:
1.国际货物买卖合同适用的法律?及没有选用适用法律的后果?
2.Incoterms货权如何分割?所有权问题如何处理?所有权对买卖双方的重要影响?
3.违约责任与损害赔偿
4.索赔与不可抗力
5.仲裁与诉讼及诉讼时效的重要意义
▼第二模块:国际运输物权控制与危险品注意事项
目标:学习新形势下的集装箱、散货船、航空、中欧班列的流程控制、法律风险,了解“不知道自己不知道”的规定,更能了解到国际运输纠纷处理等问题,避免遭受损失。另外,由于危险品种类繁多、性质各异、危险性大小不同,因此如何加强危险品的安全生产、运输管理和符合国家的海关监管政策也成为目前企业面临的重要课题。
(一)新形势下的的运输市场(集装箱、散货船)与运输纠纷处理、物流操作要点
1.最新国际局势对国际物流的影响;
2.最新运价指数与运价走势展望;
3.主要承运人情况简介与如何选择承运人?
4.集装箱运输方式操作流程与风险控制;
5.散货船运输风险点与金康合同注意事项;
6.滞期费&速遣费注意事项及海关申报风险点;
7.空运与快递操作流程注意事项及运费如何核算?
8.中欧班列操作流程与运输特点、单据注意事项;
(二)危险品运输新规与海关申报
1.危险货物的分类与主要特性?
2.危险货物运输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
3.危险货物包装与标志有哪些标准?
4.海运、航空危险货物的运输及订舱有哪些要求?
5.关检合一模式下的进出口危险化学品检验改革;
6.进出口危险化学品海关注意事项与申报材料有哪些?
7.进出口危险化学品检验的内容有哪些?
(三) 单、证、船、货的风险管理与物权控制
1.疫情等不可抗力因素的影响下,提货有哪些特别措施?
2.托运单风险点与订舱流程控制;
3.运输单据的种类与不同风险特点;(快递、空运、海运、陆运、国际铁路)
4.货代提单&海洋提单&空运单据的区别与物权&结算风险控制;
5.托运人、收货人、通知人填制中的合规与风险控制;
6.正本提单、电放提单、海运单、FCR 流程控制与风险防范;
7.B/L种类填写规范、提单背书风险控制与重点内容解读;
8.B/L目的港操作与提货单操作流程及风险控制;
第二天主要内容
▼第三模块:国际结算与信用证审单技巧、汇率机制
目标:信用证看似华丽的外表却隐藏了无数的风险,使进出口双方麻痹大意,近些年引发诸多风险给买卖双方造成巨大损失(出口商发生风险补救案例 & 进口商损失巨款教训),一旦发现端倪,应如何迅速补救?并通过了解中国的汇率机制,了解更多货币背后的秘密。
(一)信用证交单注意事项与陷阱条款识别
1.INVOICE交单注意事项;
2.PACKING LIST交单注意事项;
3.B/L交单注意事项;
4.C/O交单注意事项;
5.INSURANCE POLICY交单注意事项;
6.L/C的发运日期是指提单上的哪个日期?………
7.信用证47条附加要求,规定的一切单据,是否包括汇票?
8.船东不给签发副本,复印正本能否交单?
9.信用证被欺诈怎么处理?进口商能否不付款?
10.信用证常见软条款解析;
(二)信用证审单规则疑难处理
1.信用证如何设计和规避风险,达到我们的期望值?
2.L/C中议付与押汇有何异同?
3.信用证中规定的最迟发运日是否等于提单签发日?
4.信用证中“沉默”是否等于“接受”?
5.受益人和申请人的地址务必“单单一致”吗?
6.提单注明货物将被转运或可被转运怎么办?
7.提单上有不知悉条款,银行能接受吗?
8.“第三方单据不可接受”( third party documents not acceptable)如何操作?
9.拼写或者打字错误如何处理?
10.非单据化条件和数据矛盾应该如何处理?
11.单据上声明证实可以通过网址(URL)核实或获得,银行是否访问该网址以核实?
12.单据中是否可以使用缩略语?
13.单据语言要求英文,盖章是中文可以吗?
(三)汇率及其形成机制与进出口中合理运用
▼第四模块:RCEP享惠通关实务与AEO视角下的进出口活动稽查合规、中美出口管制
目标:以案例的方式剖析RCEP关税减免、贸易便利化与区域原产地累积规则带来的贸易扩大效应;从海关和企业的角度深层剖析海关稽查要点及企业合规管理的薄弱点,同时充分利用海关国际互认提供的通关便利措施,更好地实现企业的发展目标。
(一)RCEP的深度解析与“货物国籍确定”与“关税如何优惠”
1.RCEP的特点和重要意义
2.RCEP的主要框架和主要内容
3.RCEP带来的行业的利好政策
4.RCEP给地方发展带来机遇
5.RCEP生效实施和相关要求
6.原产地规则与关税减让的关系
7.区域原产地累积规则案例分析
8.RCEP原产地累积规则带来的四大效应
9.将微小加工处和处理作为认定标准的补充
10.原产地证明类型更加丰富和灵活
11.RCEP原产地规则程序性规定解读
12.RCEP原产地规则详解与享惠通关实务
13.海关程序和贸易便利化
(二)海关总署发布106号公告《海关高级认证企业标准》与海关稽查要点解析
1.内部控制标准解析;
2.财务状况标准解析;
3.守法规范标准解析;
4.贸易安全标准解析;
5.规范申报与归类准确性稽查;
6.运保费与附加费真实性稽查;
7.模具费与特许权使用费稽查;
8.加工贸易与减免税货物稽查;
9.海关事务合规方法、建议与措施;
(三)中、美出口管制法律介绍
1.中国为什么与美国出口管制有关系?
2.美国EAR法规与商品管制清单CCL;
3.美国出口管制编码ECCN如何查询;
4.中国出口管制;
Q&A问题回答环节
培训讲师:刘希洪老师
✭18年专注国际贸易问题专业培训导师;
✭国际著名企业实战派外贸专家教授;
杰出外贸企业家、进出口贸易、国际运输、海关事务及物流方面的资深专家,Ocean-star Logistics总经理,香港理工大学国际航运及物流管理理学硕士,天津大学管理学院客座讲师,注册管理咨询师,英国国际专业管理公会(IPMA)授证资深培训师,联合国贸发组织、ITC、国际采购及供应链管理资格认证特聘讲师。曾任职中外运、机械进出口总公司、摩托罗拉、中石油、中石化、天津港、天狮等多家中外企业高管,几十年来从事外贸、报关、物流的工作,使刘老师业务精通、经验丰富。
擅长国际贸易、谈判、海关事务、国际运输、物流实务。目前担任商务部培训中心、劳动部培训中心、中国交通运输协会高级培训师。长期的培训与咨询工作,为刘老师积累了各种行业的进出口实务操作经验。
主讲课程:《国际贸易实务操作技巧》《国际贸易信用证审单与合同风险防范》 《国际贸易货物运输与保险》 《中美贸易战与INCOTERMS 2020新规则下:信用证审单与合同风险防范》《Incoterms2020解读及风险控 制》 《UCP600-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国际采购与进出口实战》《国际贸易术语解析与贸易风险防范》《国际 结算风险与防范技巧》《国际贸易合同风险(合同执行)》。
【报名咨询】
联系电话:010-62258232 62278113 13718601312 13120125786
联 系 人:李先生 陈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