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安排:2023年11月16-17日 广州
课程对象:建筑企业财务总监、财务经理、财务主管、财务人员、企业负责人。
课程方式:讲师讲授.案例研讨.小组讨论等形式的互动式,要求全员参与
收费标准:3980元/人(含午餐,资料,茶歇等)
课程背景:
金税四期来了。企业的财税数据不再有隐私,偷税与逃税暴雷只是迟早的事。传统的所谓避税筹划方法,大多因实质违法而失去了生存的空间,一系列明星与网红税案可为最好例证。
那么在金税四期下,广大建工企业又该如何实施纳税管理,特别是有效防范纳税风险呢?选择路径可能很多,但实现企业纳税及其风险防控管理的合规显然是最佳选择!当然,实现企业纳税风险管理的合规并不意味着建工必须死板、机械地遵守财税政策,事实上,在任何时候,税收法律法规都不禁止和排斥纳税筹划。只是,纳税筹划必须合法!
本课程通过典型案例的分析,探寻企业如何在不违背税收政策和前提条件下,实现企业纳税管理的合规,并力争实现最化优的纳税,其中不乏对当前主流纳税筹划思路错弊的分析与修正。
课程收益:
1、了解金税四期下建工企业面临的纳税管理新风险;
2、全面梳理总结建工企业在纳税管理方面存在的风险点;
3、 适应金税大数据监管新形势,实现纳税筹划理念的调整转型;
4、把握纳税筹划精髓,看穿主流纳税筹划思路的不足与错弊;
5、寻找有效的、可操作的涉税风险识别方法与稽查应对策略;
6、分析归纳建工企业纳税风险管理合规的一般规律和技巧;
7、促进建工企业纳税治理及风险防控能力的全面提升。
课程大纲:
一、 金税四期下建工企业面临的纳税管理新风险
1. 金税四期已开发完成将全面上线运行
2. 从纳税小数据向社会大数据转型,企业数据再无隐私
(1) 推进“一户式”“一人式”智能归集
(2) “一局式”扁平化监控对企业的影响
(3) 建立“信用+风险”的新型监管机制
(4) 实施“双随机”、“一公开”双向监控
(5) “税收洼地”、“阴阳合同”已无所遁形
(6) “互联网+监管”施行,“三假”企业必查
案例:“一人式”监控发现多家企业冒用个人信息虚列费用。
案例:“一户式”监控发现某企业让员工为企业代开发票。
案例:在税收洼地登记注册未实际经营被调整补税超5000万。
案例:对机器的IP、MAC地址进行监控,查处虚开45亿!
案例:跨省开具发票,某公司被税务机关监控到了IP地址。
3. 开启360度全方位无死角监控,偷税逃税无处遁形
(1) 强化对空壳企业与虚假企业的税务监控与稽查
(2) 强化对自然人身份与税务信息的监控与稽查
(3) 强化对个人和企业资金信息的税务监控与核查
(4) 加大对重点税源与重点行业的监控与稽查
(5) 加大对重点事项与重点业务的监控与稽查
案例:市政工程公司让员工成立多家个体工商户等方式偷税被查!
案例:某个体户注销八年之后仍然被追缴税款罚款184万。
案例:特大虚开发票案!55亿!主犯竟是出版税筹专著的税筹专家!
案例:杭州一家互联网平台虚开被查,涉票12.8万份,金额上百亿!
案例:马云蒙在鼓里!北京布角科技涉嫌虚开专票13亿!
案例:丽水某无车承运平台虚开发票超100亿,千余家单位受牵连。
案例:德州警方破获利用劳务用工平台虚开专票21亿元大案。
案例:利用自然人到税务局代开发票,22人被抓捕!
二、 金四监控时代企业纳税风险防控的最佳路径
1. 理性看待金税四期,企业纳税管理合规将是最佳选择
案例:税收洼地转让股权核定缴纳企业所得税后被追补少缴税款!
案例:企业购买抗疫物资并进行公益捐赠免税政策下的选择
案例:某酒厂原适用政策调整后是如何重新适用新政策自救的
2. 企业税务合规管理的决定性因素分析
案例:知名公司的面试题与企业税务合规管理
3. 企业税务合规管理的10把金钥匙
(1) 目标定位适当:涉税风险防控的至高点
案例:一般规模纳税人采购商品时应当争取进项最大吗?错!
案例:利润最大与现金流最小出现矛盾时该如何选择?
案例:工程设备租赁中建筑服务与有形动产租赁如何选择?多数人错了!
(2) 主体确认正确:涉税风险规避的出发点
案例:母公司房产由子公司无偿使用且母公司已缴房产税时如何处理?
案例:母公司贷款后给子公司无偿使用时母公司能否扣除其利息支出?
案例:建筑公司出租房产能否享受增值税减按1%征税的优惠政策?
(3) 业务界定准确:涉税风险规避的基本点
案例:庆典中向客户赠送印有企业标识的礼品作业务宣传费扣除是否合规?
案例:职工培训活动中发生的餐费作为业务招待费税前扣除吗?
(4) 概念区分明晰:涉税风险防控的着力点
案例:因旧房装修费未达其原值的一半,故可在不短于三年内摊销扣除吗?
案例:贷款时向银行支付财务顾问费并取得专用发票,其进项能否抵扣?
案例:合同约定30日内付款的给予5%折扣,两年后对方才付款仍给5%的优惠如何处理?
案例:在未入场施工情况下向对方收取违约金500万元按建筑业缴纳增值税吗?
(5) 项目归类恰当:涉税风险规避的控制点
案例:资金拆借双方该如何进行会计处理才能使税收风险最小?
案例:项目经理为企业提供咨询服务取得报酬100万元如何扣缴个税?
案例:出租建筑工程设备取得租金收入应按建筑服务缴纳增值税?
(6) 票据凭证规范:涉税风险防控的保障点
案例:葡萄酒厂职工食堂领用生产车间红酒税企间的博弈。
案例:一份经济合同真能让企业少缴N万元税款吗?
案例:应取得但未能取得票据凭证时该如何处理才能使税收风险最小?
(7) 政策运用到位:涉税风险防控的关键点
案例:因旧房装修费未达原值一半,故不用资本化且可以直接税前扣除吗?
案例:工程施工中的建筑房地产企业间的水电费如何避免重复缴纳增值税?
案例:已结算但未开具发票的工程质保金应否确认增值税收入?
案例:采购设备占比60%的EPC项目按建筑服务缴纳增值税吗?
(8) 商业理由合理:涉税风险防控的疑难点
案例:建筑公司给每个员工定制价值5000元的工作服饰能否税前扣除?
案例:安装公司一次性购买10支单价5万元的金笔供董事长签订合同使用!
案例:为关联方设计办公楼,收取的设计费不到非关联方的一半是否合理!
(9) 原理把控精准:涉税风险防控的战略高地
案例:以前年度发生费用本年才取得发票的业务该如何正确进行财税处理?
案例:税局以“实质重于形式”为理由要求企业确认业务收入缴纳税款,可以吗?
(10) 应对策略合理:涉税风险防控的风险点
案例:甲供材料与设备项目中,应争取采购增值税税率高的产品以增加抵扣?
三、全案例解析建工企业纳税管理合规与筹划
1. 增值税适用税目与税率(征收率)管理合规与涉税风险筹划应对
(1) 无建筑资质的小规模劳务公司提供派遣劳务适用3%的征收率吗?
(2) 建安企业销售外购的石灰、砖瓦等按3%缴纳增值税吗?
(3) 一般纳税人单纯出租建筑工程设备如何缴纳增值税?
(4) 将建筑施工设备出租给他人使用并配备操作人员的应如何纳税?
(5) 拥有专业资质的建安企业为他人提供勘测、勘探服务按9%计缴增值税吗?
(6) 深度筹划分析:出租工程设备时应当将人和设备打包提供以便适用更低税率进行筹划?错!
(7) 深度分析:将建筑施工设备出租给他人并配备操作人员在建筑工地使用与在码头装卸建筑材料应否适用相同的税率?
2. 工程分包差额征税管理合规与涉税风险应对
(1) 建筑工程的总包方在计算缴纳增值税时能否扣除分包方的税款?
(2) 简易征收时,如分包方没有建筑资质(非建筑劳务企业),总包方计缴增值税时能否扣除分包款?
(3) 分包方未依规预缴税款,项目地税务机关能否要求总包方补缴应由分包方负担的增值税?
(4) 分包方未依规预缴税款,总包方还可以继续适用差额征税政策么?
(5) 分包方未按规定开具发票,总包方计缴增值税时还能扣除分包款吗?
(6) 总包方的增值税一般计税时,分包方可否选择适用差额征税政策?
(7) 总包方负责材料设备时,分包方负责施工时,总包方还按建筑服务纳税吗?
(8) 总包方负责材料设备时,分包方负责施工时,总包方还可适用差额征税吗?
(9) 分包方直接向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具的建筑服务发票是否合法有效?
(10) 简易征收时的设备安装工程是否也可以适用差额征税?
(11) 简易征收项目下,“材料分包”、“机械分包”能否适用差额征税政策?
(12) 筹划与深度分析:将劳务独立或者分包并不能增加建工企业进项税额抵扣!
(13) 工程分包时,能否一方按一般计税方法纳税而另一方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纳税?
(14) 分包方按照11号公告的规定直接向甲方开具发票,那么是否违规?还能继续差额征税吗?
3. 兼营与混合销售管理合规与涉税风险筹划应对
(1) 建工企业销售建筑材料并提供建筑施工服务是兼营还是混合销售?
(2) 建工企业销售外购的电梯并提供建筑安装服务如何计缴增值税?
(3) 甲建工企业向A销售钢结构件同时为B提供电梯安装服务是混合销售兼营?
(4) 甲建工企业向A销售电梯并由乙建工企业进行电梯安装是兼营还是混合销售?
(5) 甲建工企业于2月份向A销售特种工程设备但于11月份签订安装合同为A安装2月份销售的特种设备是兼营还是混合销售?
(6) 甲建工企业在为A公司提供建筑安装服务时同时销售自产的商品混凝土,但分别签订了建筑安装合同与混凝土销售合同,应按兼营纳税还是按混合销售纳税?
(7) 物业管理公司接受电梯保养服务应当取得什么样发票才算合法有效?
(8) 筹划:工程施工中使用在其他地方加工制作的预制件或者门窗等材料,该如何进行增值税处理?如何筹划?
(9) 筹划:建工企业如果既销售自产石灰、砖瓦等建筑材料,又提供建筑安装服务的,如何安排才能降低增值税税负?
(10) 如何准确判断建工企业的业务是兼营业务还是混合销售业务?如何有效开展纳税筹划?
(11) 深度分析:增值税筹划真的能给建工企业带来巨大收益吗?
4. EPC、BT、BOT、PPP等项目管理合规与涉税风险筹划应对
(1) 目前,各地对BT、BOT、PPP及EPC项目的增值税政策都是如何规定的?
(2) 建工企业承接的EPC项目按兼营还是按混合销售缴纳增值税?
(3) 建工企业承接的EPC项目中设备价款占比超过60%时该如何纳税?
(4) BT、BOT项目有何差异?该如何进行增值税处理?有无政策依据?
(5) PPP该如何正确进行增值税处理?项目借款利息能否从收入中扣除?
(6) 如果税务机关拟将PPP或BOT按照金融业税目征收增值税,那么又该如何进行沟通和协调?
5. 进项税额抵扣管理合规与涉税风险筹划应对
(1) 工程施工中,建工企业应否争取跟一般纳税人签订采购合同,以争取更多的进项税额抵扣?
(2) 建工企业采购材料签订合同是如何处理相关合同条款才能确保在资金流相同的情况下,进项税额抵扣最大?
(3) 已认证的进项税额在当期申报时未予抵扣,以后期间还能申报抵扣吗?有没有筹划的空间?
(4) 财务等行政管理部门等发生的进项税额能否抵扣?又该如何正确抵扣?
(5) 项目开发中发生了租赁费用,其中的进项税额是否需要进行分摊?
(6) 建工企业租入工程设备并从对方取得9%的建筑服务专用发票,其进项税额能否抵扣?
(7) 租赁或购买的工程设备同时用于一般征收项目与简易征收项目,其进项税额是否需要分摊?
(8) 向农民采购苗木并取得税务机关代开的农产品免税发票能否抵扣进项税额?
(9) 从林场等农业生产者采购并取得了农产品免税普通发票后,是否可以直接凭票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10) 向小规模个体户采购苗木且取得3%的专用发票,其进项税额能否抵扣?可抵扣多少?如果取得的1%的专用发票是否还可以抵扣呢?
(11) 筹划:建工企业采购苗木用于工程施工的,如何筹划运作才可以增大进项税额抵扣?
(12) 农产品采购与进项税额抵扣,对建工企业来说,哪种方案最优?
(13) 建工企业苗木抵扣率达到何种规模时会被税务机关认定异常?
(14) 企业发生的业务招待费中的进项税额能否抵扣?如何化解税企争议争取最大化的进项抵扣?
(15) 工程施工中发生的为政府免费建造的所谓“红线外”公园、道路或桥梁等业务中进项税额能否抵扣?
(16) 工程项目报废时,建工企业是否需要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
(17) 项目采购用的水泥因过期全部损毁时,已抵扣的进项税额要作转出处理吗?
(18) 工程材料被盗,被盗材料中的对应费用中的进项税额应否作转出处理?
(19) 纳税筹划方案纠正:材料发生非正常须作进项税额转出时,如果报废材料仍然有销售,那么报废材料部分对应的进项税额是否不用全部作转出处理?
(20) 建工企业在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中是否必须遵循“三流合一”?三流不合一时又该如何解决?
(21) 因借款向银行支付了财务顾问费且取得专用发票,其进项税额能否抵扣?
(22) 因违章施工,被城管强令拆除的建筑物中的进项应否作转出处理?
(23) 采购专用于简易征收项目材料并取得专用发票时应否进行勾选认证处理?
(24) 认证平台有公司的发票,但公司财务部门一直未收到业务员报销或者申请付款的专用发票,该如何处理?
(25) 从分包方取得的备注栏空白的建筑业发票可否作为进项抵扣凭证?
(26) 六年前采购钢结构件,但本年才取得专用发票,其对应进项税额能否抵扣?
(27) 筹划纠正:建筑施工企业能否将员工独立成全资劳务子公司以便筹划增加进项税额的抵扣?
(28) 车辆通行费电子发票必须进过认证后才能进行进项抵扣吗?申报表又该如何填报?
(29) 建工企业的车辆通行费抵扣率一般占比是多少?什么情况下会被税务机关认下异常?
(30) 什么情况下,建工企业进项税额抵扣会被税务机关认定为异常?如何识别并开展自查自纠?
(31) A工程项目的进项税额能否用于抵扣B工程项目的销项税额?
(32) 分包方的采购材料发生的进项税额能否由总包方进行抵扣?
(33) 员工差旅费的进项税额能否抵扣?是否必须是本单位员工的差旅费才能抵扣?
6. 工程挂靠与承包、承租经营管理合规与涉税风险筹划应对
(1) 挂靠或者承包、承租经营下,到底谁是增值税纳税人?
(2) 建工企业工程挂靠有几种模式?哪种模式更能适应现行增值税制?
(3) 建工企业向挂靠的工程队或包工头收取的挂靠费应否单独纳税?如何纳税?
(4) 建工企业将工程交与挂靠方施工时是否还应签订工程分包协议?如项目是简易征收项目是否可以差额征税?
(5) 建工企业承接工程后如交给挂靠方施工,那么挂靠方能否直接向甲方开具建筑服务发票?
(6) 工程挂靠时,如何才能解决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的 “三流合一”风险?
(7) 如挂靠方向被挂靠的建工企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那么进项税额能否抵扣?
(8) 职工食堂承包给个人,收取的承包费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
(9) 将公司下属于酒店承包给个体户对外经营时,如何正确进行增值税处理?
(10) 挂靠或者承包承租经营是,挂靠人或者承包承租经营人可否直接对外开具发票 ?
(11) 挂靠方负责部分工程项目时,挂靠方与被挂靠方能否分别向甲方开具发票?
(12) 挂靠与被挂靠能否一方按简易计税方法纳税而另一方按一般计税方法纳税?
(13) 挂靠与被挂靠方如何才能解决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三流合一”的要求?
7. 甲供设备或材料项目管理合规与涉税风险筹划应对
(1) 签订工程合同中,从纳税筹划的角度分析,建工企业是否应争取采购高税率材料与设备?
(2) 甲供材料工设备对建工企业来说是利好还是利空?如何进行协调?
(3) 如工程承包合同是包工包料合同即未约定甲供材料或者设备,但实际甲方提供材料或设备那么,材料和设备款能否从合同总额中扣减?
(4) 合同约定甲供材料但却由建工企业支付(垫付)材料款,此时是否属于甲供材料项目?是否适用简易征收?
(5) 筹划:合同约定了甲供设备,但甲方委托建工企业代为代购设备,采购合同落款为甲方,发票开具给甲方,款项由甲方支付,此时建工企业还可以适用简易征收吗?
(6) 甲共工程合同是否必须在合同中写明甲方采购的材料或者设备名称、类型、数量、金额等?
(7) 甲控材料项目是否也可以参照甲供材料,即建工企业可以选择简单征收?
(8) 甲方向乙方提供材料和设备时,甲方是需要视同销售?是否向乙方开具发票?
(9) 甲供项目中,建工企业最终进行工程决算(结算)后如何向甲方开具发票?发票金额中应否扣除甲供材料或设备款?
8. 工资劳务等人工费用税前扣除管理合规与涉税风险筹划应对
(1) 工资薪金支出能全额税前扣除的条件到底有哪些?如何进行零风险处置?
(2) 承担外单位人员的相关费用或支出是否也可以作为员工工资薪金支出?
(3) 未(全额)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工资薪金支出能否在所得税前扣除?
(4) 未缴纳社会保险费用的人员的工资薪金支出可否在所得税前扣除?
(5) 在劳务用工上,直接用工与间接用工,所得税税前扣除待遇是否相同?
(6) 非全日制用工人员的支出是工资薪金还是劳务报酬?非全日制用工有什么条件?
(7) 实习生支出是工资薪金还是劳务报酬支出?
(8) 农民工、劳务工、临时工费用可否使用工资表进行税前扣除?
(9) 劳务工、农民工等劳务支出如何处理才能实现涉税风险最小?
(10) 企业未按照规定扣缴个人所得税的劳务报酬费用是不是也不能税前扣除?
(11) 筹划:工资薪金支出能否转换为劳务报酬支出?能同时让企业与员工个人受益吗?
(12) 筹划:高管的工资薪金支出能不能转换为个体户或个人独资与合伙企业等的经营所得?
(13) 工资薪金支出与劳务报酬费用到底有什么区别?如何才能实现涉税零风险?
(14) 工资薪金支出与个人独资或个人合伙企业的经营收入的何区别?有什么最简单的判断标准和区别方法?
(15) 挂靠方人员的工资薪金能否在被挂靠方列支并税前扣除?可否作为被挂靠方的工资三项费用计算扣除依据?
(16) 建工企业支付给包工头的款项是工资薪金还是劳务费用?
(17) 建工企业发放给员工的住房、卫生、医疗和交通补贴等,是工资费用还是福利费支出?
(18) 建工企业发放的高温补贴是作为工资支出还是作为职工福利费支出?
(19) 给员工定制的服饰费用是作为工资支出还是作为职工福利费支出?
(20) 未设立工会组织的建筑施工企业发生的工会经费能不能税前扣除?
(21) 企业高管发生的境外考察费用能否作为职工教育经费进行税前扣除?
(22) 企业实际发生的员工等的旅游费用能否作为职工福利费税前扣除?
(23) 企业向退休职工等发放的节日物资等费用能否作为职工福利税前扣除?
(24) 企业发生的股权激励支出费用能否作为职工薪酬支出进行税前扣除?
(25) 建工企业包工头费用,是作为经营性费用还是作为工资薪金支出扣除?
(26) 建工企业挂靠的特定资质人员费用是作劳务费用还是作工资薪金处理?
(27) 筹划:给高管或者员工报销学历、学位费用如何处理才能全额进行税前扣除?
(28) 员工培训时发生的餐饮费用是作业务招待费还是职工教育经费?
(29) 公司因高管或者员工私车公用而给予的补贴费用如何作零风险处理?
(30) 工程项目管理人员取得的超利润分成是作为工资支出还是作为劳务费用?
9. 社保及其税前扣除管理合规与涉税风险筹划应对
(1) 建工企业与员工约定不缴社保而将相应款项作为工资改给员工是否可行?
(2) 建工企业按照最低标准为员工缴纳社保是否存在法律风险?
(3) 筹划:建工企业是否必须为非全日制员工缴纳社保?是否存在筹划空间?
(4) 筹划:建工企业可否将员工转为劳务工进而规避社保费?不行!
(5) 建工企业招用缴纳了新农保的农民工,是否还需要为该类农民工缴纳社保?
(6) 甲地建工企业能否按照乙地标准为员工在乙地缴纳社保?
(7) 企业所得税对社会保险费用及其税前扣除是如何规定的?
(8) 甲地企业员工按照乙地标准为员工在乙地缴纳的社保能否在税前扣除?
(9) 补缴以前年度应缴未缴的社保费用能否税前扣除?是否需要追溯到社保所属年度扣除?
(10) 企业已经计提但未实际缴纳的社保费用能否税前扣除?
(11) 筹划:企业为全体员工缴纳的意外伤害保险能否税前扣除?如何筹划才能实现利益的最大化?
(12) 筹划:企业超过当地标准为高管缴纳的社保能否税前扣除?如何才能税前扣除?
10. 员工工资薪金个税扣缴管理合规及涉税风险应对
(1) 个人所得税上的工资薪金所得的内涵是什么?其内容又包括哪些?
(2) 对员工报酬适用工资薪金所得扣缴个人所得税需要有什么条件?有没有有最简易而有效的判断标准??
(3) 是否为个人缴纳社保能否作为适用工资薪金所得扣缴个税的判断标准?
(4) 建工企业向特定资质的挂靠人员支付报酬是应适用工资薪金所得还是劳务报酬所得项目扣缴个税?绝对不能顾此失彼!
(5) 哪些项目可以在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时扣除?
(6) 个人取得的各种津贴、补贴什么情况下可以不并入工资薪金所得扣缴个税?
(7) 个人取得的生活补助费、救济金可否不并入工资薪金所得扣缴个税?
(8) 职工取得的误餐补助、午餐补贴可否不作为工资薪金所得扣缴个税?
(9) 职工在单位食堂获得的免费午餐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10) 企业向个人支付的差旅费及其津补贴应否并入工资薪金所得扣缴个税?
(11) 个人取得的交通费与通讯费补贴应否扣缴个税?有具体的政策依据吗?
(12) 企业向员工发放的高温补贴与防寒补贴应否并入工资薪金所得扣缴个税?
(13) 建工企业在发放工资薪金所得时该如何正确扣缴个人所得税?
(14) 扣缴个人所得税,建工企业及其财务人员是否对个人虚报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承担法律责任?
(15) 企业向员工发放的各类月度奖季度奖是否也应并入工资薪金扣缴个税?
(16) 超过国家规定标准为员工支付的社保费能否在扣缴个税时扣除?如果不能扣除该如何处理?
(17) 工资薪金所得与劳务报酬所得有什么区别?如何区别?为什么要区别?
(18) 筹划:将员工工资转换成劳务报酬既可以让企业规避社保,又能让员工规避个税?根本行不通!
(19) 筹划:让高管在税收洼地设立个独或者合伙企业并给公司开票,既可以让高管有效规避个税又能确保企业税负不增加?这个筹划错得很厉害!
(20) 筹划:以报销发票的方式取代工资发放真的能让让企业利益与个人财富双赢吗!
(21) 企业聘用离退休人员并支付报酬时应当如何扣缴个税?
(22) 筹划:将员工工资薪金“财产租赁”是否既能规避企业所得税风险,又能让员工少缴个税?
11. 农民工、临时工等劳务费用个税扣缴管理合规及涉税风险筹划应对
(1) 企业应如何扣缴个人劳务报酬所得项目的个人所得税?
(2) 劳务工、农民工、临时工取得的报酬,到底应当适用何种税目扣缴个税?
(3) 企业直接招用劳务工、农民工、临时工(即通称的劳务工)如何扣缴个税?
(4) 建工企业通过劳务公司间接招用劳务工、农民工、临时工应否扣缴个税?
(5) 劳务工、临时工、农民工到税局代开发票了,企业是否应当扣缴个税?
(6) 劳务工、临时工、农民工到税局代开发票了,但发票备注栏并未注明“个人所得税由支付人依法预扣预缴”字样,那么企业应否扣缴个税?
(7) 总承包方通过农民工工资专户代付农民工报酬时,应当由谁扣缴个人所得税?又该如何扣缴个人所得税?
(8) 企业使用大学实习生并向其支付报酬时应当如何扣缴个人所得税?
12. 包工头(项目经理)个税扣缴管理合规及涉税风险筹划应对
(1) 某专家称建筑企业包工头的收入应按“经营所得”计缴个税,果真如此吗?
(2) 按照现行政策的规定,挂靠承包经营时,承包承租经营者适用的个人所得税到底有几种?有可能按工资薪金所得征税吗?
(3) 不在单位任职但投资设立有个体户或者个人独资、个人合伙企业的包工头(项目经理)应适用何种税目计算缴纳个税?
(4) 在单位任职并同时投资设立有个体户或者个人独资、个人合伙企业的包工头(项目经理)应适用何种税目计算缴纳个税?
(5) 未投资设立个体户或者个人独资、个人合伙企业的包工头(项目经理)但到税局代开了经营所得项目的发票时,建工企业是否扣缴个税?
个体户、个人独资与个人合伙企业以及包工头向雇员或劳务工支付报酬时应否按照规定扣缴个税?
培训讲师:胡俊坤老师,中国财税实战专家
法律硕士、税务师、经济师,从事税收工作超过三十年,通财务,知税收,晓法律,先后在《财政研究》、《经济研究参考》、《经济学消息报》、《涉外税务》、《财会通讯》、《财会研究》、《财会月刊》、《税务与经济》等中文核心报刊发表论文百余篇,发表实务类文章五、六百篇,有近二十篇文章被中国人民大学报刊复印资料全文转载;出版有《新纳税申报表填报》《个人所得税法解读》《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手册》《纳税评估实务与模型案例分析(地税版)》《别人家的纳税筹划思路与方案您有用吗-主流纳税筹划思路与案例的成败得失》等,在业界享有“财税百事通”、“税法活字典”等称号。先后在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南京等100多个城市举办过讲座与培训。其授课特点是总能将法律逻辑与会计严谨融为一体,实现丰满理论与骨感实操的和谐统一,睿智中饱含幽默,调侃中尽显专业。
【报名咨询】
联系电话:010-62258232 62278113 13718601312 13120125786
联 系 人:李先生 陈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