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安排:2022年6月21-22号(20日报到) 上海
培训费用:4980元/人(含培训费、教材费、专票、现场咨询费、茶点)
课程介绍:
近年来中国财政部修订了多项会计准则,包括《收入》《金融工具确认与计量》《租赁》《政府补助》《持有待售》等准则。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公司2021年报表必须按照新收入、新金融工具、新租赁准则的要求列报新项目,而且大多数企业将增加列报2021年初的资产负债表。新准则执行中的难点有哪些?会计准则变化背后的内涵是什么?主要亮点是什么?对企业影响有多深? 新准则下报表格式有何变化?如何应对?
2019年5月,财政部颁布了财会〔2019〕6号文对报表做了重大修改,推出了两套报表体系,2019年9月又再次发布《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
报表巨变与新准则改革密切相关。收入确认引入“五步法”模型,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承租人不再将租赁划分为经营租赁与融资租赁。这对每个财务人员都是巨大的头脑风暴,其影响面覆盖到全部行业,所有企业无一例外,企业的日常经营和管理决策都需要重新审视并进行相应调整,企业对现有的商业模式和合同条款都需要进行梳理,修改会计流程和内部控制规范。
为了帮助企业财务人员及时领悟会计最新改革的精髓,深刻理解报表变化的要点,精准把握新收入、新租赁、新金融准则对各个行业的影响和新报表编制的要求,我们特举办此次培训课程。此次培训将对最新会计改革的实务操作进行全方位解读,重点讲授新收入、新租赁准则和新报表的实操要领,运用大量实务案例进行深度剖析,帮助财务人员全面提升会计新政的实际操作水准。
课程特点:
【个个击破变革真相】解析准则修订亮点,全面了解准则修订背后的深层原因
【把握准则最新动态】传递最新会计变化及发展趋势,保持财务知识的时效性
【传授合规实务技巧】评估修订可能带来的实务影响,准确掌握财务合规要求
【全面拓宽财务视野】了解不熟知的财务领域,切实提高财务人员的职业素养
课程讲师:
江百灵:财政部上海国家会计学院专家,厦门大学会计学博士,国家会计学院教授、研究生导师,上海财经大学兼职研究生导师。主研方向:企业会计准则、全面预算管理;受邀为国资委总会计师培训班、财政部总会计师领军人才培训班常年授课。多次参加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举办的圆桌论坛,曾受国际注册会计师协会(ACCA)邀请访问英国。
授课风格:思维开阔,讲解生动,案例丰富,深入透彻,极具启发性与实用性。
课程大纲:
一、会计准则调整最新动态
1.会计准则最新调整的背景及意义
2.最新调整对企业的影响及应对策略一揽
3.会计准则变化趋势
二、租赁准则最新修订
1.租赁的定义与本准则的适用范围
2.租赁的识别、分拆和合并
3.承租人的会计处理
4.出租人的会计处理
5.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
6.租赁列报
三、收入准则最新修订
1.客户合同及履约义务的识别
1)识别客户合同的难点突破
2)识别履约义务的关键因素
2.收入确认“新标准”
1)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的判断
2)“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情形下收入确认
3)“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情形下收入确认
3.收入计量“新变化”
1)交易价格确定:考虑可变对价、非现金对价、应付客户对价等
2)交易价格分摊:分配标准,包含合同折扣、可变对价时的分摊
4.特殊交易会计处理“更细化”
1)附有销售退回条款的会计处理
2)附有质保条款的会计处理
3)转让商品:“总额法”OR“净额法”
4)附有客户额外购买选择权的会计处理
5)向客户授予知识产权许可的会计处理
四、金融工具最新修订
1.金融工具确认与计量
1)金融资产三分类 2)金融负债的分类原则
2.金融工具减值
1)预期损失减值新模型 2)金融资产减值的会计处理
3.金融资产转移
1)应收账款保理 2)票据贴现
五、其他准则修订
1.政府补助最新修订 2.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及终止经营
3.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4.债务重组
六、报表格式修订
1.比较信息的列报
1)追溯调整 2)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
3)调整可比期间信息 4)增加列报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资产负债表
2.资产负债表的填列
1)交易性金融资产 2)应收票据
3)应收款项融资 4)合同资产
5)持有待售资产 6)债权投资
7)其他债权投资 8)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9)使用权资产 10)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11)合同负债 12)租赁负债
13)递延收益
3.利润表的填列
1)研发费用 2)其他收益
3)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4)资产处置损益
5)终止经营净利润 6)其他综合收益
【报名咨询】
联系电话:010-62258232 62278113 13718601312 131201257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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