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新会计法、公司法重点条款解析及涉税问题处理”研修班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2024年6月28日,第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通过《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决定》,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8号公布,自2024年7月1日起施行。会计法是规范会计工作的基础性法律,此次修改,进一步明确了会计工作应遵循的基本原则与应发挥的基础作用,也为我国未来持续推进会计改革与发展明确了根本方向。紧接着,财政部发布《关于做好新修改会计法贯彻实施工作的通知》,要求在两年内实现全覆盖培训。
在经历多轮审议修改后,新公司法于2023年12月底正式颁布,并将于2024年7月1日正式实施。公司法是规范商事法律关系的基础性法律,其修订也会直接影响税法的制定与适用。例如,本轮公司法修订条款中有关完善注册资本登记制度、优化公司设立退出机制、强化股东出资义务等内容涉及公司注册资本调整,股东出资额度、方式与期限调整,公司重组清算,股东股权转让等多项涉税问题,直接影响公司、股东、投资人等各类群体,因此需要深入研习法条规定,谋划应对措施。
鉴于此,上海国家会计学院于2024年推出全新的“新会计法、公司法重点条款解析及涉税问题处理”研修班,以两法主要修订内容为主线,解读重点条款,分析涉税处理及应对措施,帮助企业深刻理解新会计法、公司法的要求并做好应对。
一、培训安排
2024年9月13-14日(2天) 上海国家会计学院
二、课程收益
1.全面理解新两法立法宗旨、立法背景及法条含义;
2.深入学习与两法相关的司法解释及部门规章;
3.探讨研析与两法相关典型诉讼案件及裁判思路;
4.重点把握新公司法涉税要点、税务风险及应对措施。
三、培训对象
企业财税、法务等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及业务骨干,以及企业创办人、主要股东、战略投资者、财务总监等。
四、课程内容
模块一、新会计法修订亮点与重大变化
1. 新会计法修订的修正背景及目的;
2. 新会计法修订的总体框架及变化;
3. 关于进一步完善会计制度,适应会计信息化的要求;
4. 关于强化会计监督的要求;
5. 关于加大财务造假法律责任追究力度的要求;
6. 新会计法下企业及财务人员的应对措施。
模块二、新公司法重点条款解析
1.新公司法修订的总体框架及变化;
2.关于完善公司设立、退出制度的规定;
3.关于公司注册资本登记制度及公司信息公示的规定;
4. 关于优化组织机构设置、完善公司资本制度的规定;
5. 关于强化控股股东、董监高责任的规定;
6. 关于完善股东权利的规定。
模块三、新公司法重点条款的涉税影响
1. 关于公司注册资本限期实缴制的涉税处理;
2. 关于公司减资的法定程序的涉税处理;
3. 关于亏损弥补的法定程序的涉税处理;
4. 关于公司设立、架构调整及退出制度的涉税处理;
5. 关于股东权利保护、义务承担重点条款的涉税处理;
五、拟邀师资
唐老师: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修订研究课题组组长。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会计学院教授(二级)、博士生导师。财政部跨世纪学科(会计学)学术带头人,财政部“会计名家培养工程”入选者,财政部第一届企业会计准则咨询委员会委员。
颜老师: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派驻律师、高级合伙人。法学博士(南京大学法学院)、管理学博士(复旦大学会计学系),工商管理博士后(上海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执业律师、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
鞠老师:上海国家会计学院副教授,博士后,中国注册会计师、税务师、资产评估师,全国税务系统四星名师,入选第二批全国税务系统领军人才,主要研究资本市场与税收,并购重组等。
六、收费标准
1.培训费:4800元/人。
2.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具体标准以开课通知为准。
3.费用支付方式:培训费、食宿费由学院收取,支付宝/微信扫码、汇款。
4.培训费、食宿费发票由学院提供。
七、结业证书:
上海国家会计学院颁发结业证书,并注明学时。继续教育学时事宜,烦请学员咨询当地主管部门。
八、报名咨询:
请参加人员填写《报名表》回传至招生联系人,我们将在开课前五天发送《开课通知》。
【报名咨询】
联系电话:010-62258232 62278113 13718601312 13120125786
联 系 人:李先生 陈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