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安排:2020年9月4日 北京
培训对象:会计及相关从业人员
培训费用:2300元(含培训费、资料费、会务服务费)
培训讲师:江百灵,实战派会计学专家
上海国家会计学院教授、研究生导师,上海财经大学兼职研究生导师。
主要研究方向:企业会计准则、全面预算管理。在读书与工作的三轮循环中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与深厚的理论功底。
曾为海尔集团、国电集团、中国农业银行等众多大型企业集团提供专业培训,受邀为国务院国资委总会计师培训班、财政部总会计师培训班及多省的会计领军人才培训班常年授课,曾为宝钢集团等多家企业提供管理咨询或承担横向课题,兼任多家公司独立董事与顾问。
多次参加IASB举办的圆桌论坛,近年来每年与IASB理事交流相关专业问题,2014年受ACCA邀请赴英访问。服务的客户有:中国农业银行总行;国家开发银行总行;中国进出口银行总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总行;宝钢集团;TCL集团;通用汽车;宝马汽车;中国邮政集团;国电集团;海尔集团;东方航空。
培训大纲:
一、会计准则调整最新动态
1.会计准则最新调整的背景及意义
2.最新调整对企业的影响及应对策略一揽
3.会计准则国际动态与变化趋势
二、租赁准则最新修订
1.租赁的定义与本准则的适用范围
2.租赁的识别、分拆和合并
3.承租人的会计处理
4.出租人的会计处理
5.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
6.租赁列报
三、收入最新修订
1.客户合同及履约义务的识别
识别客户合同的难点突破
识别履约义务的关键因素
2.收入确认“新标准”
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的判断
“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情形下收入确认
“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 情形下收入确认
3.收入计量“新变化”
交易价格确定:考虑可变对价、非现金对价、应付客户对价等
交易价格分摊:分配标准,包含合同折扣、可变对价时的分摊
4.特殊交易会计处理“更细化”
附有销售退回条款的会计处理
附有质保条款的会计处理
转让商品:“总额法”OR“净额法”
附有客户额外购买选择权的会计处理
四、金融工具最新修订
1.金融工具确认与计量
金融资产改为“三类”
金融负债的分类原则
金融资产与负债的初始及后续计量
2.金融负债与权益工具的区分
金融负债与权益工具区分原则
金融工具与权益工具在实务中的区分难点
3.金融工具减值
金融工具“预期损失减值新模型”
金融资产减值的会计处理
4.金融资产转移与套期会计
资产证券化实务中对金融资产转移的判断
金融资产转移的会计处理
套期会计“适用范围扩大”
不同套期工具的会计处理
五、其他准则修订
1.政府补助最新修订
政府补助的范围
政府补助会计处理“新规定”
财政贴息会计处理“新规定”
2.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及终止经营
持有待售类别的确认
持有待售类别的计量
终止经营的列报与披露
3.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计量基础选择
以公允价值计量
以账面价值计量
4.债务重组
适用范围
债权人的会计处理
债务人的会计处理
六、报表格式修订
1.一般企业: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2.金融企业: 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报名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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