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时间】2021年3月27-28日(周六、周日2天)
【培训地点】浙江杭州(报名成功后发通知)
【培训费用】3980元/人(含:培训费、课件资料费、自助中餐、现场咨询、茶点水果等)
【培训对象】
·各企事业单位董事长、总经理、分管副总、财务总监、税务总监、财务经理、税务主管、主办会计等相关财税人员
·各地税务师事务所、会计事务所、律师所、财税咨询公司等承接相关财税工作人员
【培训讲师】欧理平老师
欧理平老师为会计学博士,高校教授,硕士生导师,中国注册会计师。精通会计准则、税收制度与财经法规,具备丰富教学与实战经验,从2001年起从事会计职称考试和注册会计师考试考前培训工作,为财税部门、中介机构、集团公司等举办上千场专题讲座。同时兼任多家公司财务(税务)顾问,为多家企业集团进行企业财务流程与税收优化方案设计。
【培训背景】
2017年以来,财政部修订了包括《收入》、《租赁》、《政府补助》等系列准则,在准则修订的同时,同步于2018年、2019年同步修订财务报表格式。这些准则及报表的修订在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的同时,也带来了收入确认时点、收入金额计量等与传统准则带来颠覆性的影响,同时必将影响企业的财务杠杆与经营绩效。企业财务工作者不仅是需要业务知识的更新,更需要的思维模式的转变。本课程聚焦2017年后修订的与“收入”确认相关的三大会计准则,重点讲解其具体会计处理、对企业财务杠杆、经营绩效带来的的影响及会计与税法的差异与纳税调整方法。
本次课程特邀请我国著名会计准则专家欧理平老师为大家带来《新收入准则操作实务与难点、热点问题解析及税会差异协调与纳税调整》精品课程,欢迎参加。
【培训收益】
1、掌握会计准则修订后企业典型业务会处理:知其然
2、深入理解准则修订核心精神与台前幕后:知其所以然
3、分析准则修订对企业财务杠杆与经营绩效的影响:明影响
4、准则落地运用的关键点与纳税协同管理:会运用
【培训大纲】
案例导入:“资产处置损益”科目运用与纳税协同
——企业销售自己使用过的机器设备如何进行会计处理、如何缴纳增值税、如何开票、如何进行所得税纳税申报?
第一:《收入》准则调整与实务应对的重、难点解析及税会差异协调与纳税调整
(一)、两个案例说清收入准则修订内在逻辑与观念更新
1、“风险报酬转移观”确认收入困境:以三种不同形式的售后回购为例。
2、“销售+安装”,适用原《收入》准则还是原《建造合同》准则?
(二)、新《收入》收入确认灵魂三问与税会差异调整
1、时点还是时段确认收入?
(1)碧桂园预售房地产,时点确认收入还是时段确认收入?
(2)大型机械设备销售\飞机\造船等,一定按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收入吗
——会计时点确认收入,所得税按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收入的纳税调整:
(3)一般生产企业:一定是时点确认收入吗?
——会计时段确认收入,所得税按时点确认收入的纳税调整
2、时点确认收入——哪个时点?
(1)万科地产执行新收入准则对收入确认的影响
(2)房开企业预售房地产按计税毛利率预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操作
(3)房开企业按计税毛利率预缴企业所得税后的会计处理
(4)携程\去哪儿\途牛等执行新收入准则对收入确认的影响
(5)生产企业\商贸企业销售商品会计确认收入时点、所得税收入确认时点、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点的差异分析与管理
3、时段确认收入:收入如何计算?
(1)案例分析建筑业四大问题:会计如何确认收入?所得税如何确认收入?增值税纳税与发生时点
(2)提供服务型企业时段确认收入会计、增值税与所得税三维分析
(三)、新《收入准则》框架下四个重要新会计科目运用与纳税协同
1、合同资产科目运用中的难题:如何区分应收账款与合同资产
2、合同负债科目运用难点
(1)收到预付款,是否都是合同负债
(2)按新收入准则确认合同负债对企业财务杠杆和经营绩效的影响
(3)合同负债科目运用与增值税销项税额的纳税协同管理
(4)合同负债不含税对财务报表列报的影响
3、合同取得成本科目运用难点
(1)区分合同取得成本的资本化与费用化
(2)合同取得成本资本化对所得的影响:兼论对税务总局2012年15号公告的突破
(3)销售佣金会计资本化,税法费用化后如何确认递延所得税?
4、合同履约成本科目运用难点
(1)预付成本:费用化还是资本化?
(2)合同履约成本具体运用:取消工程施工、工程结算后建筑企业如何设计其完整核算流程
(四)、新《收入准则》核心精髓:五步法具体运用与税务差异分析与调整
1、基本案例解析五步法
2、合同识别、合同合并与合同变更的处理:为签订合同业务,如何处理?
3、履约义务分拆中的关键点
4、履约义务拆分对增值税混合销售与兼营的影响与实务开票操作
5、交易价格确定中可变对价对传统商业折扣、现金折扣的核算的影响
6、融资成分典型运用案例:分期收款销售会计与税法的纳税协同
7、应付客户对价运用:不同销售返利的会计处理与纳税协同
8、非现金对价的后续公允价值变动处理与纳税协同管理
9、新收入准则五步法确认收入实战案例:电商销售灯具销货+包邮+安装的会计处理与税法协同。
(五)、特殊交易事项会计处理实战运用与税会差异分析与调整
1、客户有退货权的销售业务处理:销售退回与折让会计处理与增值税\所得税纳税协同
2、客户有额外选择权的销售业务处理:
3、多方交易主要责任人或代理人身份识别会计处理
(1)京东模式\淘宝模式的差异
(2)美团、滴滴业务模式、收入确认与税收处理分析
(3)商场经营:直营模式、租赁模式与联营模式会计处理与税收差异
(4)客户与供应商为同一人,收入总额法还是净额法?
4、客户有未行使合同权利的销售业务处理:健身房、游泳卡等
5、预收款销售业务的处理
(1)预收款产生增值税纳税义务的会计与税务处理协同
(2)预收款不产生纳税义务,产生预缴义务的会计与税务处理协同
(3)预收款既不产生纳税义务,又不产生预缴义务的会计与税务处理协同
6、附有质量保证条款业务的处理:
(1)手机销售+延长保修的处理 (2)汽车销售+保养的会计处理与纳税协同
7、售后回购销售业务处理:销售+远期,销售+看涨期权,销售+看跌期权如何处理?
第二:《租赁》准则调整与实务应对的重、难点解析及税会差异协调与纳税调整
(一)、租赁准修订背景解读
(二)、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会计处理
(三)、承租人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的会计处理
(四)、租赁准则修订对企业财务报表的影响
(五)、执行新租赁准则后租金支出会计处理与税前扣除差异与协调
(六)、出租人租金收入确认会计处理、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与所得税税收入确认的差异与协调
第三、《政府补助》准则调整与实务应对的重、难点解析及税会差异协调与纳税调整
(一)、从政府取得的经济资源,但不构成政府补助业务的会计处理:家电下乡、汽车下乡为例
(二)、2020年财政补助增值税新规对企业纳税的影响:以新能源汽车补贴、公交补贴、、航空公司补贴为例
(三)、与收益相关政府补助会计处理与纳税协同
(四)、与资产相关政府补助会计处理与纳税协同
(五)、财政资金应税收入、免税收入与不征税收入区分
(六)、案例解析疫情期间各地补贴政策三个核心问题:会计处理、是否缴纳增值税、应税收入还是不征税收入。
(七)、个税手续费返还四大问题分析:会计处理、是否缴纳增资税、是否缴纳所得税、是否缴纳个人所得税?
(八)、财政贴息会计处理与纳税协同管理
(九)、政策性搬迁会计处理与纳税协同管理
(十)、各种形式增值税优惠(减免税、即征即退、先征后退、抵减增值税)会计处理与纳税协同管理
第四、现场疑难问题答疑(有问题请提前打印好或书写工整)
【报名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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