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时间:2024年4月26日(周五),9:00-12:00;13:30-16:30
培训地点:北京市丰台区石榴中心12号楼B1层
培训费用:2480元/人(含培训费、资料费;不含住宿、差旅、午餐)
培训大纲:
一、劳动合同
1、未签劳动合同或混同用工,劳动者主张确认劳动关系
2、未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支付二倍工资
3、未续签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支付二倍工资
4、劳动者要求支付未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二倍工资
二、劳动报酬
5、因违纪扣款、调岗降薪、旷工扣款等,劳动者主张拖欠或克扣的工资
6、因延时加班、周六日或法定节假日加班,劳动者要求支付加班费
7、劳动者要求支付奖金(如年终奖、季度奖、绩效奖金)
8、劳动者要求支付提成
9、劳动者要求支付津贴、补贴的(如高温津贴、交通补贴等)
10、劳动者离职后要求支付年休假工资
11、因未发产假工资或生育津贴低于产假工资,劳动者要求支付产假工资(差额)
12、请婚假未获批准,要求支付婚假工资
13、劳动者要求支付病假工资(差额)
14、劳动者要求支付停工工资
经济补偿、待通知金、赔偿金
15、劳动者要求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被迫解除、协商解除)
16、劳动者要求支付代通知金
17、劳动者要求支付终止劳动合同补偿金
18、劳动者要求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
19、劳动者要求支付违法终止劳动合同赔偿金
20、劳动者要求支付竞业限制补偿
21、劳动者要求支付违法约定试用期的赔偿金
22、用人单位因违反《劳动合同法》第85条规定,劳动者要求支付赔偿金
三、工伤
23、劳动者要求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资待遇
24、劳动者要求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25、劳动者要求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26、劳动者要求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27、劳动者要求支付伤残津贴
28、劳动者要求支付工亡丧葬补助金
29、劳动者要求支付工亡供养家属抚恤金
30、劳动者要求支付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四、其他
31、劳动者要求支付(报销)医疗费(未缴纳社保)
32、劳动者要求支付医疗补助费
33、劳动者要求支付养老保险待遇损失(因未参保,且社保不能补办)
34、因用人单位未缴纳社保,劳动者通过第三方机构自行缴纳社保,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本应由公司承担部分的社保费用
35、劳动者要求支付报销款
36、劳动者要求支付自己垫付的培训费
37、劳动者要求撤销调岗通知,恢复原岗位
38、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撤销待岗通知
39、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原劳动合同
40、劳动者要求退还押金、保证金
培训讲师:王娟,劳达laboroot北京分所主任律师、高级合伙人
王娟律师从事律师执业十四年以来,一直致力于劳动法业务。精通企业人力资源合规业务及劳动争议仲裁、诉讼业务。常年为企业提供法律顾问服务、企业用工合规专项服务、提供疑难用工个案问题的解决方案。在处理国企、央企及民企的企业改制、重组、并购、裁员等人力资源重组与人员安置项目方面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自执业以来成功代理企业方劳动纠纷案件数百起,精通仲裁及诉讼业务,在诉讼方面积累了非常丰富的办案经验。
曾为央企东方融通下属多家分公司关停股转的员工安置项目咨询服务;央企邦信资产吸收合并中的员工安置项目咨询服务;泛海旗下子公司的人员优化项目咨询服务;中国第一家外商独资企业康地饲料集团的建章立制项目服务;海澜集团个案咨询,指导海澜集团总部人事部与某员工(即将达到退休年龄)进行协商谈判解除劳动关系,通过指导为公司降低用工成本30万;代理北京某公司的劳动争议案件,劳动者主张近40万元,仲裁以3.5万元调解成功;代理北京某公司的涉绩效工资劳动争议案件(标的额29万),全部驳回劳动者诉求。
曾在《国企用工合规管理》一书中,作为作者之一编写第十篇 劳动争议应对。
主讲课题:《劳动仲裁证据搜集、整理、答辩、举证、质证技巧与劳动争议预防》《企业用工“入、在、离”法律风险的有效规避和防范》《离职谈判技巧与风险防范》《国企改革中的劳动关系妥善处理实务》《员工安置的法律路径与注意事项》等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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