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安排:
2022年04月21日深圳、04月22日上海、04月29日深圳、05月20日北京
2022年05月25日北京、06月24日上海、07月08日深圳、07月20日深圳
2022年07月29日北京、08月19日上海、09月21日北京、11月21日上海
培训对象:专门针对与员工关系相关的一线实操人员开设,包括:企业董事长、总经理;企业法律事务部、合同管理部、战略发展部、风险管理部等相关负责人;企业人力资源总监/经理/专员及人事行政管理人员;工会干部;律师、法务人员及相关管理人员等。
培训费用:3500元/人(含培训费、资料费、会务服务费)
课程背景: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所有积怨都会在离职这个环节爆发,什么加班费、奖金、绩效工资、年假工资、经济补偿金、经济赔偿金、精神损失等等,都会成为劳动者向用人单位维权的导火索,因此,如何有效防范控制离职环节的用工风险就成为用人单位劳动用工管理过程中的重中之重,稍有不慎就会给用人单位带来无法挽回的经济损失,对企业文化建设带来巨大冲击。
特开设《解除劳动合同核心要点百问》,将最大限度帮助用人单位管控劳动者离职风险!
我们将与您分享解除劳动合同环节最常见、最核心的100个问题,让您在解除劳动合同这个环节控制得住用工风险,全新课程设计,期待您的光临!
课程内容:
(一)劳动合同的解除形态、类型分析
1、大数据下劳动合同解除样态分析;
2、大数据下用人单位败诉原因分析。
(二)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核心实操要点
3、秒懂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核心实操要点;
4、签订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协议后能否协商撤销?能否单方撤销?
5、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中约定“双方再无任何劳动纠纷,劳动者不得再向用人单位主张权利,不得申请仲裁、提起诉讼”,劳动者离职后还能再仲裁用人单位吗?
6、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范本解读;
(三)劳动者预告辞职的核心实操要点
7、劳动者辞职,总经理不批怎么办?
8、劳动者口头辞职、电子邮件辞职、微信辞职、qq辞职、电话辞职,hr如何应对?
9、劳动者递交辞职信尚未办结解除手续前又书面撤回辞职信,单位同意撤回的,如何实操?单位不同意撤回的,撤回辞职信是否有效?劳动者发生工伤或者怀孕的,撤回辞职信是否有效?
10、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了60天的辞职预告期,是否有效?反正劳动者笑了
11、劳动者递交书面辞职信后,老板要求劳动者立马走人?这个操作太吓人
12、双方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劳动者辞职未提前30天通知的,需赔偿一个月工资是否有效?
(四)劳动者不辞而别
13、劳动者闪辞,劳动合同是否会自动解除?单位该如何应对?
14、劳动者没有提前通知、或者提前通知的日期不足30天,hr该如何操作?别再一根筋啦
15、劳动者闪辞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用人单位可以主张哪些赔偿项目?
(五)劳动者被迫解除合同的处理及实操技巧
16、哪些情况下劳动者可以被迫离职?需要提前通知用人单位吗?也许根本就不需要通知单位,也许吧
17、未足额缴纳社保劳动者被迫离职可以要求经济补偿金吗?北京最新观点
18、用人单位罚款,劳动者可以被迫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经济补偿金吗?东合案例分享
19、用人单位搬迁,劳动者能否被迫解除劳动合同要求经济补偿金?做一名合格的劳动者也需要有相当的技术含量!
20、用人单位单方调整劳动者的工作岗位或变更职位,劳动者能否解除合同要求经济补偿?
2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不缴社保,劳动者能否事后反悔以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社保被迫解除要求经济补偿?
22、用人单位之前存在拖欠、克扣工资的行为,劳动者被迫解除要求经济补偿金能否支持?
23、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支付二倍工资、年休假工资和高温津贴为由提出被迫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经济补偿如何处理?
24、劳动者提出被迫解除后发现已怀孕,请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如何处理?
25、劳动者先以个人理由提出辞职,事后又以用人单位存在拖欠或未足额支付工资、未依法缴纳社保为由主张经济补偿,法院会如何处理?
26、劳动者离职时没说明被迫解除理由,离职后能否主张被迫解除合同经济补偿金?
(六)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的解除技巧
27、试用期约定最核心的风险点是什么?
28、劳动者在试用期达不到用人单位要求,用人单位能否延长试用期,风险点在哪?如何避免?
29、试用期以不符合录用条件解除的时间节点控制。
30、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限制;这两种情形下,法律居然规定不能解除试用期员工!!
31、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要求休病假,用人单位能否以不符合录用条件解除合同?
32、劳动者在试用期迟到3次以上,能否视为不符合录用条件? 真得有案例告诉你真相!!
(七)严重违反规章制度解除劳动合同的实操要点
33、学员实操情景再现 以案说法彻底打破“知易行难”的魔咒 。
(八)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解除要点
34、如何界定“严重失职”和“营私舞弊”?
35、“造成重大损害”如何认定?
36、存在“严重失职,营私舞弊”行为但未造成重大损害,能否解除?如何处理?
(九)利益冲突解雇的法律风险控制与实务操作
37、兼职与双重劳动关系;
38、利益冲突解雇的转化方式与风险规避。
(十)劳动者欺诈行为的解除要点
39、隐婚隐孕的特别处理;
40、欺诈行为解雇的操作要点与细节。
(十一)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解除要点
41、劳动者由于涉嫌犯罪被刑事拘留,最终因情节轻微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决定,用人单位能否解除合同?
42、劳动者限制人身自由期间的劳动关系处理;
43、刑事责任解雇的要点与注意事项。
44、劳动者因嫖娼、赌博等违法行为被行政拘留,用人单位能否解除?如何操作才能避免风险?
(十二)患病劳动者劳动合同解除的实务操作
45、如何准确理解“医疗期”、准确判断“医疗期”的期限?
46、解除患病劳动者的劳动合同败诉点分析;
47、如何证明患病劳动者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
48、用人单位另行安排工作是否需与劳动者协商一致?
49、如何合法的解除医疗期满不能工作的劳动者?
(十三)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的解除要点及实操
50、如何证明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
51、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用人单位能否单方调岗?能否调薪?
52、以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解除的常见败诉点分析。
53、用人单位通过“末位淘汰”或者“竞争上岗”等形式单方解除合同是否合法?
(十四)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解除要点与实操
54、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如何认定?
55、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解雇的程序性要求;
56、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解雇的操作要点与细节。
(十五)非过失性解雇的方案选择及经济成本、法律风险分析
57、提前通知与代通知金;
58、方案选择及经济成本、法律风险分析。
(十六)经济性裁员的实操要点
59、经济性裁员的法定情形;
60、经济性裁员的流程;
61、经济性裁员中不得裁减人员及优先留用人员;
(十七)特殊劳动者的解雇保护
62、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解除注意事项;
63、工伤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限制及注意事项;
64、什么情况下不能解除医疗期内的劳动者?
65、解除“三期”内的女职工需注意什么?
66、临近退休劳动者,在解除时需注意什么?
(十八)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合同的程序操作要点
67、劳动者违反规章制度或违反法律规定,且符合解除条件的,用人单位应当在多长时间内解除?
68、HR如何进行解雇前评估;
69、为何需要专业的劳动法律师进行解雇前评估;
70、尚未建立工会组织,在解除劳动合同时“事先通知工会”是否仍为必经程序?
71、劳动者被解除劳动合同后要求恢复劳动关系,如何应对?
7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出解除劳动合同通知,后又撤销该决定,能否避免违法解除的后果?
73、离职手续的办理瑕疵与法律风险。
(十九)解除合同经济补偿的计算
74、经济补偿金的计算基数、计算年限;
75、经济补偿金是否最多不超过12个月工资?
76、违法解雇的赔偿金计算方法;
77、经济补偿金是否还需分段计算?
78、劳动合同终止和劳动合同中止、劳动合同解除的区别;
79、劳动合同期满终止的注意点及实操;
80、劳动者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合同到期如何处理?
81、合同期满时劳动者已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如何处理?
82、劳动合同到期,劳动者不愿意续订,用人单位如何终止避免风险?
83、劳动合同到期,但劳动者不同意终止,用人单位如何操作?
84、劳动合同到期,未提前30天通知劳动者终止是否需支付代通知金?
85、什么情况下终止劳动合同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86、什么情况下终止劳动合同不用支付经济补偿金?
87、第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到期后如何终止?如何操作避免风险?
88、第三次合同签的是固定期限合同,到期后如何处理?
89、终止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是否需支付经济补偿?签订时需注意什么?
90、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未享受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能否终止合同?是否需支付经济补偿?
91、用人单位经营期限届满,劳动合同是终止还是解除?经济补偿金从何时起算?
92、用人单位破产、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提前解散导致合同终止,经济补偿金从何时起算?
93、终止工伤劳动者的劳动合同注意事项;
94、劳动合同到期时,劳动者怀孕了,能否终止?实操注意要点;
95、劳动合同终止后,劳动者说终止前已怀孕,要求回用人单位上班,如何处理?
96、劳动者拒签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能否终止劳动关系?如何操作?
97、劳动者劳动合同期未满,医疗期已届满,劳动合同能否终止?
98、劳动者劳动合同期满、医疗期未满,但已医疗终结,能否终止合同?
99、劳动者合同期将满,经医疗诊断,怀疑患有某种绝症,但又不能马上确认而需待查,用人单位如何处理?
100、用人单位劳动合同管理办法中规定,劳动者严重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用人单位可解除劳动合同。合理吗?
讲师介绍:
郝云峰律师
·劳动法实战派律师、“双实”模式创始人
·热销书《HR劳动争议实战案例精选与操作指南》、《HR实战必备-劳动用工实战案例精选》作者
·北京东合律师事务所主任
·北京市律师协会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劳动与社会保障法专业委员会委员
·北京市劳动法学和社会保障法学会理事
·北京市劳动法学和社会保障法学会劳动法分会常务理事
·北京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兼职仲裁员
长期从事企业劳动用工法律风险管理与控制的研究与实践,有着丰富的劳动用工管理实战经验。郝云峰律师先后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和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获得法学士学位和法学硕士学位。
李居鹏律师
·知名劳动法专业律师,实战派劳动法及人力资源法律风险管理专家
·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高级合伙人
·上海市律师协会劳动法业务研究委员会委员。
·先后毕业于华东政法大学和上海交通大学,分获法学士和法律硕士学位
李居鹏律师于2007年从事专职律师工作。执业领域主要涉及劳动法、人力资源法律风险管理等领域,对企业法律风险尤其是人事法律风险具有深入研究,擅长处理各类劳动争议仲裁和诉讼纠纷,累计已为逾千家企业和个人提供了劳动争议和人力资源法律风险管理的咨询、谈判、仲裁及诉讼等服务,具有丰富的劳动争议谈判、仲裁和诉讼经验以及人力资源法律风险管理经验,能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李居鹏律师曾多次编纂《合法辞退员工指南》、《人力资源整理解决方案》、《企业常用规章制度》等劳动法专业工具书,李居鹏律师的多起成功案例和专业文章曾在《人力资源管理》、《人才市场报》、《新闻晚报》、《上海法治报》、《浙江法治报》、新浪网、新华网等媒体上发表,在业内具有良好声誉。
李居鹏律师为资深劳动法专业培训讲师,有多年培训经验。多年来为广州、深圳、上海、北京、浙江、江苏、四川、辽宁等省市的企业讲授企业用工管理系列课程百余场,课程实用、有效。参训企业包括但不限于中国电信、中粮集团、西门子、百度、一号店、杰尼亚、史泰博、欧文斯科宁、卡西欧、万科物业、中国四达、马克华菲、东方泵业、平安租赁、北斗导航、宝钢集团、中远重工、中国中铁、达美乐、张江高科、昂立教育、童涵春堂、上海博物馆、银河证券、安利中国等诸多知名世界五百强企业、大型国有企业,以及外资企业和民营企业等,其培训中所举案例生动有趣、讲座内容丰富、所授方法实用性强、与学员互动性强,不回避实操过程中HR的难点、痛点问题,直接给出可操作的方案,学员们普遍反映听后启发很大、受益匪浅。
李居鹏律师常年担任数十家企业的常年法律顾问,为其战略决策和经营活动提供法律支持,并帮助这些企业建章立制,有效降低了这些企业的法律风险,深受客户信赖。
曾凡新律师:
·劳动法实战派专业律师
·大成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大成中国区劳动与人力资源专业委员会执行主任
·大成深圳办公室公司与商业事务部副主任
·深圳市人大常委会立法调研基地法律专家
·深圳市律师协会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
·广东省律师协会劳动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
·深圳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委员
·“一体两翼”领导力模型的版权所有人
·深圳企业适用劳动法常用数据指引版权所有人。
在法人、律师与法制、法制早报、上海法治报、广东律师、深圳律师等报纸和期刊上发表专业文章
广东新闻广播、深圳电视台、深圳交通广播、深圳律师、工人日报、南方工报、羊城晚报、法人、每日经济新闻、深圳特区报、南方都市报、晶报、深圳商报、河南法制报等 14 家媒体进行过采访或者报道,以法律专家的视角纵论社会事件、政策变革和疑难案件报道,以法律专家的视角纵论社会事件、政策变革和疑难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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