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欧贸易生死线:你的供应商合规吗?再不查就晚了!
近期,不少企业注意到某音上各大博主对《欧盟强迫劳动产品条例》的解读,其中提到企业若不遵守 “5天8小时工作制” 或实行 “996” 工作制,产品将无法在所有欧洲国家销售。这一说法引发诸多担忧,毕竟若真如此,对企业的打击无疑是巨大的。
2024年12月19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官网发布文章,提醒国内企业关注并重视该条例。经深入研读《欧盟强迫劳动产品条例》以及《1930 年强迫劳动公约》,结合我国现行劳动法律法规,以下为相关解读与分析。
01.我国企业与欧盟贸易合作往来现状
参考《中国欧盟商会》报告,约4000家欧盟在华企业与中国供应商直接合作。通过欧盟进口商采购平台(如 Europages)搜索“中国供应商”,显示超12万家企业(含重复和间接渠道)。
02.正确理解 “强迫劳动” 定义
所谓 “强迫劳动”,并非单纯依据工作时长来判定。依据国际劳工组织第 29 号公约第 2 条,强迫或强制劳动是指以任何惩罚相威胁,强迫任何人从事的非本人自愿的一切工作或服务 。我国《劳动合同法》也有相关规定,强调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用人单位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若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等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劳动者可立即解除劳动合同。由此可见,“强迫劳动” 的核心在于 “强迫”,合法合规的加班并不属于此范畴。
03.《欧盟强迫劳动产品条例》带来的影响
(一)市场准入受阻
不符合该条例要求的企业,产品将被禁止进入欧盟市场,已进入的产品也可能被撤回。企业不仅会直接遭受经济损失,品牌声誉也会严重受损,与此同时,不合规企业也将被要求承担处置受影响产品的费用,这对企业在国际市场的长远发展极为不利。
(二)连带责任机制强化
整个生产供应链,从原材料供应、生产过程到终端产品环节,只要有一个环节被怀疑存在强迫劳动,相关产品或企业就需自证清白,证明产品符合条件。这大大增加了企业的合规管理难度与成本。
(三)全球监管趋严
欧盟委员会负责欧盟成员国领土以外的调查,并设立 “强迫劳动相关的门户网站”,用于信息公示、数据共享以及接收信息举报。这意味着企业面临更广泛、更严格的监督,即便在其他国家的生产活动也可能受到监管。
04.企业应对策略
(一)进行自我合规审查或审计
企业可引入劳达的专业服务,将相关法律法规与企业咨询服务实践相结合。通过设计科学的问卷测评,全面了解企业劳动用工在合同签订、工时安排、工资支付等各环节的情况,识别潜在风险点。同时,进驻企业实地面谈调研,与员工和管理层深入交流,掌握实际工作状态,发现问题后及时指导企业依据法律法规和国际标准进行整改。
(二)供应商管理体系迭代
1、建立分级审计制度:在供应商管理体系中增设用工合规审计板块,对供应商进行分级。A 级战略合作伙伴进行年度审计,B 级常规供应商抽样审查,C 级高风险供应商开展第三方尽调,确保各层级供应商用工合规。
2、强化合规培训:针对供应商负责人和 HR 团队,开展劳动法合规培训,提升其合规意识与自查自纠能力,以便及时发现并解决用工问题。
3、更新合同条款:在合作合同中增添 “强迫劳动” 相关违约条款,明确合同解除条件以及赔偿义务等,借助合同约束促使供应商遵守法规。
(三)组织活力提升及改进
企业应关注员工需求,改善工作环境,合理安排工作任务与薪酬,减少劳资矛盾,避免因过度追求利益而引发强迫劳动等问题。通过开展员工关怀活动、提供职业发展机会等方式,提升员工满意度与幸福感,营造积极向上的组织氛围,让员工自愿为企业发展贡献力量。
《欧盟强迫劳动产品条例》虽对企业提出了挑战,但从长远看,也有助于推动企业规范管理、提升社会责任意识,促进企业的可持续发展。企业应积极应对,通过有效的措施满足法规要求,实现自身的健康发展。
本文作者:李伟
劳达laboroot 轮值CEO、高级合伙人、高级咨询顾问、山东区总经理;外企HR从业经验,劳动关系协调员,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员。
长期为企业员工关系管理提供服务。在人事规章员工纪律管理、工伤事故管理、劳资争议预防及处理方面实战经验丰富,参与多起企业劳动用工风险风控体系搭建、问题员工谈判、企业用工转型、裁员、搬迁、关闭等项目。
服务客户:瑞康医药、新华医疗、京博控股、万事达集团、邮储银行山东行、得益乳业、滨化集团、汇丰石化等百强知名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