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吉明作于2015年7月29日 邮箱:liming730210@163.com)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规定》按照全面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要求,对解决干部能上不能下问题作出具体规定,规范了工作程序,建立了工作责任制,是做好新时期干部工作的重要遵循。(7月29日 新华网) “贤能不待次而举,罢不能不待须而废。”“能上能下”是古人推崇的王者之政,是现今追求的吏治之道,然而现实中,能上不能下、有进没有出、庸劣者“稳坐钓鱼台”、干部惯当“太平官”的现象却较为普遍,搅乱了官场秩序,霍乱了政治生态。 《规定》按照全面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要求进行顶层设计,对解决干部能上不能下问题作出具体规定,既从制度层面为“能上能下”提供了遵循,也为整肃吏治、扫除歪风积弊提供了依据,但能否让“降级”和“退格”形成机制、化作常态,能否把“实干”、“会干”、“敢干”的干部提上来,增强干部队伍的活力,关键却在于执行的效果。 有制度而不执行,无异于一纸空文。从以往经验看,干部“能上不能下”问题之所以长期存在,重要原因就是“好人主义”盛行,一些领导同志不敢担当、怕得罪人,在对干部的要求和管理上“失之以软 失之以宽”。所以,要让《规定》长出“牙齿”,成为治理庸政、懒政的一把“利剑”,就必须强化责任,提高制度的执行力。 一是营建氛围,让“能上能下”深入人心。积极倡导健康的社会舆论、思想观念和价值取向,通过多种渠道大力宣传“能上能下”,让《规定》深入人心,引导社会正确对待“下”的干部、拥护“上”的干部,使“下”者不失志、“上”者有压力,让国家不养“闲人”“庸人”成为一种共识、一种生态。 二是勇于担当,让“能上能下”形成常态。要建立责任追究机制,督促党委(党组)“一把手”和组织人事部门负责人把“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落到实处,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坚决把政治上不守规矩、廉洁上不干净、工作上不作为、作风上不实在的领导干部调整下去,把那些忠诚、干净、敢于担当的干部,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干部提拔上来。 三是科学评价,让“能上能下”心服口服。要以《规定》实施为契机,对规范干部升降进出做出细致规定,并建立与之相配套的干部考评机制,对领导干部政绩作出科学评价,通过一整套的制度安排实现庸者下、劣者汰,通过科学的考核评价机制让“下”者服气、“上”者合理。 四是健全保障,让“能上能下”免受干扰。要建立动态的调整机制,对于“下”的干部区分对待,按照“人尽其用”、“人岗相适”的原则进行合理分流。要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为部分调下来的干部提供必要的生活保障,以解除其“出來”和“下來”的后顾之忧,避免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受到不必要的干扰。 吏治是政治的关键性问题,人才是事业成功的决定性因素。要想真正盘活干部队伍管理“能下能上”的这盘棋,绝不单单只是建立一个制度、出台一个规定那么简单的事情,关键还要看执行者是否具有执行的魄力、执行的智慧,能否将其真正落实到位、执行到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