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的通知
各位同事:
接主管税务局通知,依据个人所得税相关政策,现将办理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相关事宜,符合规定的情形需办理,进行退税或补税。
1、即日起,手机“个人所得税APP”已开通申报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功能,申报截止日期是6月30日。建议大家自行操作,具体流程操作见附件1。
(如纳税人需要补税,符合规定的免予汇算情形除外,未依法办理综合所得年度汇算的, 可能面临税务行政处罚,并记入个人信用档案)
2、确有需要委托单位代办汇算清缴,应于2020年4月30日前与单位进行书面确认并提交财务部(见附件2),需补充提供2019年度在本单位以外取得的综合所得收入、相关扣除、享受税收优惠等信息资料。
(逾期未确认的,公司无法再集中办理,请自行申报)
3、委托公司代办汇算清缴,员工个人需对提供的综合所得收入、相关扣除、享受税收优惠等信息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如因提供信息不准确、责任自行承担。
附件一:个人申报操作流程(包括申报准备、简易申报指引和标准申报指引)
附件二:单位集中办理员工确认表(4月30日前提交)
XXX公司财务部
2020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