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这15种费用发票不能再报销!
1.没有纳税人识别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
自2017年7月1日起,购买方为企业的,索取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向销售方提供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税收凭证。
2.品名笼统的名称内容,没有具体明细不能报销!
不得根据购买方要求填开与实际交易不符的内容,开具不实的发票,不能报销。
3.收到发票带的清单,不是从防伪税控系统开具打印出来不要拿去报销。(自行A4纸打印不可报销)
4.发票与实际业务不吻合,不能报销!【涉嫌虚开】
5.收到发票备注栏填写项目不全的费用发票,不能报销!
6.收到发票章盖的不规范的发票,不能报销!
盖章错误(盖得财务章或者是公章)、盖章模糊、或者未加盖发票专用章等。不能报销!
7.成品油发票没有“成品油”这三个字不能报销!
8.成品油发票“单位栏”、“数量”栏填错不能报销!
9.成品油发票不是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中成品油发票开具模块开具的不能报销!
10.没有购物,直接虚开发票不能报销!(完全虚开发票)
11.发票税率选择错误的不能报销!
12.生产企业代办退税的出口货物开具发票必须备注!
13.向甲方购物,通过甲方介绍或同意甲方的安排,接受乙方开具发票。(接受第三方开发票)
14.收到一张印有旧版发票监制章的出租车发票不能报销。
15.没有编码简称的发票不能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