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企业培训网!本站提供优质培训课程和培训服务!
免费注册 | 会员登陆 | 将本站设为首页 | 将本站加入收藏夹

隐名股东可以取得分红吗?

实务中,由于某些法律制度的规定,比如有限公司的股东人数规定上限50人,超过人数的股东有可能会选择一些变通的方法,如让章程中记载的股东代为持有被投资企业的股份。或着有些企业由于融资需求,也有可能让投资平台代为持股的现象,这就是大家常说的显名股东与隐名股东 。

一、隐名股东是否享有股权的权利?

显名股东通常会在公司章程中有股东身份的确认,工商登记信息也是显名股东,工商登记材料是证明股东资格的表面证据。在出现出资纠纷时,股东的确定是不是只能以工商登记信息为准呢?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二十六条规定,名义股东将登记于其名下的股权转让、质押或者以其他方式处分,实际出资人以其对于股权享有实际权利为由,请求认定处分股权行为无效的,人民法院可以参照物权法第一百零六条的规定处理。名义股东处分股权造成实际出资人损失,实际出资人请求名义股东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据此,显名股东与隐名投资人之间发生股权确认纠纷,应当根据当事人之间的约定作为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实务中多以股权代持协议作为隐名股东的权利依据。根据司法解释,实际上代持是合法的,只要代持协议不违反《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的强制性规定,都是有效的。

因此,隐名股东的实际出资是享有股权对应的权利。

二、企业分配股东分红究竟应给谁?由谁缴税?

隐名股东想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并直接从公司获取分红,需要通过与显名股东、隐名股东及投资的公司之间签定三方协议,明确隐名股东的实际出资,以及如何从公司获取分红。

企业实际支付股东分红时,是分配给隐名股东还是显名股东。实务中税务机关作为行政执法机关,征税只能依据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和工商登记,判定股东及其纳税义务人,而不会因隐名股东与显名股东之间的协议而改变。所以公司向股东分红时,应由显名股东依法纳税。

如果是法人股东取得分红依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二项规定: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为免税收入。则无需缴纳企业所得税。

自然人股东取得分红时,依据《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应依法按股息红利缴纳个人所得税。

当然如果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则应以实质重于形式依法纳税。

来源:焦点财税,作者:白蕊莲,焦点财税高级咨询师

(信息发布:企业培训网  发布时间:2020-3-19 16:13:51)
金错刀爆品战略总裁营
版权声明:
1、本网刊发的各类文章,其版权均归原作者所有;附带版权声明的文章,其版权以附带的版权声明为准。
2、本网刊发的各类文章仅代表作者本人的观点,不代表企业培训网立场,本网站不对文章的真伪性负责。
3、本网刊发的各类文章来源于其他媒体,转载刊发仅为网友免费提供管理知识与资讯,不以赢利为目的。
4、用户如发现本网刊发的文章存在任何版权方面问题,请与本网联系,本网站经核实后将进行相关处理。
企业培训导航
·按培训课题:
企业战略
运营管理
生产管理
研发管理
营销销售
人力资源
财务管理
职业发展
高层研修
标杆学习
认证培训
专业技能
·按培训时间:
一月课程
二月课程
三月课程
四月课程
五月课程
六月课程
七月课程
八月课程
九月课程
十月课程
十一月课
十二月课
·按培训地点:
北京培训
上海培训
广州培训
深圳培训
苏州培训
杭州培训
成都培训
青岛培训
厦门培训
东莞培训
武汉培训
长沙培训
最新培训课程
年度培训计划
企业培训年卡
企业培训专题
爆品战略
国际贸易
股权激励
领导执行
战略规划
学习华为
项目管理
工业工程
产品经理
采购管理
生产计划
供应管理
精益生产
现场管理
车间管理
仓储管理
营销创新
客户服务
谈判技巧
销售技巧
微信营销
电话营销
网络营销
客户管理
行政管理
招聘面试
劳动法规
薪酬管理
绩效考核
培训体系
团队建设
内部培训
档案管理
内部控制
纳税筹划
非财培训
应收账款
预算管理
成本管理
地产培训
中层经理
商务礼仪
沟通技巧
班组管理
最新信息 | 培训需求 | 网站动态 | 网站地图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企业培训网致力于为客户提供优质培训服务!推动企业进步,助力企业腾飞!
客服电话:010-62258232  QQ:25198734  网站备案:京ICP备060271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