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执照申请大改,允许无证无照经营!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研究起草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事主体登记管理条例(草案)》,正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以下几点需重点关注:
1、商事主体登记由行政许可改为登记确认。
登记机关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实施形式审查。申请人应当对材料真实性、合法性承担责任。
2、公司、合伙企业、企业法人登记全统一了!
3、明确豁免登记的范围。地摊经济搞起来!
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场所和时间,销售农副产品、日常生活用品,或者个人利用自己的技能从事依法无须取得许可的便民劳务活动以及其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不需要进行登记的,免于商事主体登记。
4、明确虚拟地址登记。
虚拟地址登记仅限于个体网店。其他关于经营住所的要求权限下放到省及省以下。
5、增加歇业登记。
商事主体决定暂停经营,且在此期间不发生任何交易的,申请歇业登记。先清税,后歇业。一次最长歇两年,可歇多次。
6、分类处理无证无照经营。
无证从事一般经营范围内的经营行为的,依据《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予以查处;无证从事特许经营范围内的经营行为的,依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予以查处。
由于草案内容过长,只能给大家列举部分内容:
总结:商事主体登记由行政许可改为登记确认。
总结:豁免登记,地摊可以摆起来了!
总结:明确可以虚拟地址登记,但范围限定在个体网店。
总结:歇业登记是创新之举,不过办歇业前需要清税,且单次歇业期限不得超过两年(可多次申请歇业登记)。
总结:分类处理无证无照经营。
如果草案通过并执行,那么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将同时废止,营业执照的申请将有很大变化。
不过目前草案还处于征求意见阶段,在没正式实施之前,还是要按照现行的法律法规执行。
来源:国家市场监管总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