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醒:慎做公司法定代表人!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有这些法律风险!
根据我国《公司法》及《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能担任公司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2.正在被执行刑罚、刑事强制措施或正在被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通缉的;
3.因贪污、贿赂、侵占挪用财产、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或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的;
4.因犯有其他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三年的;
5.担任因经营不善破产清算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董事、经理,并对该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自该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的;
6.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对该企业违法行为负有个人责任,自该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的;
7.个人负债数额较大,到期未清偿的。
除此之外,有法律和国务院规定不得担任法定代表人其他情形的,也不能担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比如说国家公务员。
疑问?我可以同时担任2家或者2家以上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吗?
答复:
要看看具体是什么性质的公司。
1、若是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一个人并不能同时担任多个一人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2、若不是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可以同时担任2家或者2家以上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参考:
我国《公司法》相关条例规定:“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来源:税政第一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