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价值中国 作者:彭剑锋
合伙人制的法定四原则
从概念说起的话,合伙人制度和合伙人企业,都不是新名词、新概念了,不仅在中国古代有,在西方国家从古罗马时期就有现代法律意义上的合伙人制度、合伙人企业。
从法律意义上来看合伙人制,按照美国人的定义,它是在强调四个原则: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享利润、共担风险。
也就是说,第一,合伙人制企业的组成一定是共同出资,而且在某种意义上出资份额都差不多,这是它跟股权制不太一样的地方。
第二,一定要共同经营。这是合伙人制跟股份制企业、有限责任公司最不一样的地方,就是合伙人必须共同经营,不能像有限责任制那样,你人退出来了,股权还在。而合伙人制度是,你这个人在这里经营,你就能参与利润分享;不在这里了,股权就要退出。现在华为的利润分享计划就是这样的,必须是要共同经营,不共同经营而是说光靠资本获取利润,这就违背合伙人制的基本原则了。而且,合伙人制的股权是没有传承价值的,不能像家族企业那样,老子传给儿子。
第三,共享利润,这个好理解,利润一定是大家一起来分享的。
第四,共担风险。这一点儿在实践中非常重要,因为它强调真正意义上的合伙人制是要承担无限责任的。有限责任公司就是你出多少资,你就损失多或获得多少。而无限责任,比如律师事务所、会计事务所,如果出现赔偿,连你家里有多少资产也要算进理赔能力里的,而不仅仅是合伙的这一块儿。
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享价值、共担风险,符合这个原则的才是真正意义上的合伙人制度。不过,有的国家在法律上也划分了有限合伙人和无限合伙人,就是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普通合伙人承担连带责任,而对无限合伙人的要求是非常高的,可以说身家性命都要压在这上面。
人力资本合伙人:新型合伙人制
今天我们所谈的人力资本合伙人,是基于公司治理管控权、体现人力资本价值的新型合伙人制度。这与法律意义上的合伙人制度是两种完全不同的概念。
人力资本合伙人制度是在知识经济时代,人力资本成为企业价值创造的主导要素后出现的。在资本与人力资本的搏弈中,人力资本逐渐占据了主导作用。最早我们在讨论《华为基本》时就提出华为的基本方针是“劳动、知识、企业家和资本创造了公司的全部价值。”那时候就预见到,在华为这种高科技企业里面,真正具有话语权的不是资本,是知识创新者和企业家,是人力资本说了算。所以当年就在《华为基本法》里把这一条规定下来了,其实就在强调人力资本的话语权。
由于人力资本在整个价值创造中起主导作用了,所以人力资本就要求享有几个权益:第一是分享利润。就是人力资本不光是获得工资性收入,还要参与企业的利润分享。第二,不仅要参与利润分享,还要参与企业的决策。第三,人力资本的话语权在某种意义上要超越货币资本。阿里巴巴、陌陌为什么在美国上市?是因为美国资本市场做了一个创新,变传统的“同股同权”制为“同股不同权”。“同股同权”是指谁资本最多,谁就在董事会拥有更多的席位,谁就拥有更多的决策权,这叫同股同权。
但是高科技企业要面对的矛盾是:在互联网时代,一个企业的商业模式往往是要先烧钱,叫客户价值优先。烧钱的过程需要大量货币资本,可是企业的经营决策权还要由人力资本来掌控。如果按照同股同权来衡量,像京东商城、阿里巴巴这种企业,决策权就必须控制在资本手上,可那样一来,人力资本就没有话语权了,也就不利于高科技企业发展。所以美国资本市场上就有了一个制度创新,叫“同股不同权”,即在利润的分享上,货币资本具有优先分配权,但在企业决策上人力资本有优先权。
也即,人力资本让渡了一份利润的优先权和货币资本退出、转换的优先权给资本。从而获得经营管理决策的优先权和在企业的话语权。这样,两者就实现了相对平衡:资本追求利润,人力资本追求对企业的管控,它解决了双方之间的价值诉求。
这不仅反映了人力资本与货币资本搏弈的一个过程,而且从客观上来说也规避了风险资本参与企业经营所带来的潜在风险。因为很多风险资本并不是来自于投资人本身,这些资本也来自于集资、合伙人或者其他方式,投资人也只是个资产管理者,所以他不能参与企业的经营决策,以避免资本损失。
“同股不同权”,这是美国资本市场上的一种制度创新,由此才形成以人力资本为核心的人力资本合伙人制度。
人力资本合伙人制度的几个特点
以阿里巴巴为代表,结合其他合伙人制的企业实践,发现人力资本合伙人制有几个特点。
第一,大家必须要共享愿景、共享目标、共享文化。阿里巴巴就特别强调价值观认同。他们讲“不同心,就不能成为合伙人”。所以也可看出,合伙人制对文化认同的要求非常高。第二,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享利润、共担风险。
其实是五条,在中国的合伙人制里,往往很强调第一条,但后面的四条是永恒不变的,它是基本原则。
不过,在中国的很多合伙人制度探索中是没有“共担风险”的,而更多只是共享愿景、共享利润、共同经营。也就是说这个企业经营不下去后又是按照有限责任公司的方式来破产的,即占股最多的人来承担风险,而不是所有合伙人共担风险。
当然,某种程度上,合伙人也在承担风险,即他担负的是个人职业生涯和声誉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