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安排:2023年10月20-21日 郑州
培训对象: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财务总监、税收总监,财务主管、税收主管,财务部长、税收部长,税收经理、财务经理,销售主管、销售经理,采购主管、采购经理,企业合同、法务人员以及企业财务会计和其他财税人员。
培训费用:2980元/人(含授课、场地、资料、会务、咨询、发票等)
培训背景:
税收政策不仅庞杂而且多变,进而导致税收政策间的矛盾和不协调。同时,受主观认识影响,税收征纳双方在理解税收政策时又会出现不同程度的偏差。可以说,出现税收争议是无法避免的。税企间出现争议并不可怕,关键是要找到恰当的方法去应对,去化解。本课程以案例分析为主线,从最新的税收政策出发,探寻当下房地产开发企业主要涉税争议问题的化解与应对之道。
本课程或许只是您的选择之一,未必最佳,但一定会让您有所启示!有所收获!
培训讲师:胡俊坤
法律硕士、注册税务师、经济师,从事税收工作超过三十年,有丰富的税务稽查,疑难问题处理,税收政策解读等经验,先后在《财政研究》《经济研究参考》《经济学消息报》《中国税务》《经济法论丛》《涉外税务》《财会通讯》《财会研究》《税务与经济》等报刊发表论文百余篇,实务类文章近六百篇,有二十多篇文章被中国人民大学报刊复印资料全文转载;出版有《新纳税申报表填报》、《个人所得税法解读》、《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手册》《纳税评估实务与模型案例》《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实务与纳税筹划》《别人纳税筹划方案与思路您为什么不能用》等。在业界享有“财税百事通”、“税法活字典”等称号。
其授课特点是,总能将法律逻辑与会计严谨融为一体,实现丰满理论与骨感实操的和谐统一,睿智中饱含幽默,调侃中尽显专业。在业界享有“财税百事通”、“税法活字典”等称号。其授课特点:总能将法律逻辑与会计严谨融为一体,实现丰满理论与骨感实操的和谐统一,睿智中饱含幽默,调侃中尽显专业。
培训收益:
1、了解现阶段税企争议产生的主要原因;
2、熟悉并掌握税企争议的应对与化解路径;
3、熟练化解拆迁安置补偿业务中的一系列税企争议;
4、有效防控合作建房与代理建房业务中的涉税风险;
5、高效处置土地款抵减销售额业务中的一系列涉税争议;
6、梳理研判当下房地产企业高频涉税企争议的应对之策;
7、全面提升房地产企业财税人员的财税业务素养。
培训大纲:
一、税企争议产生的原因辨析
1、税收政策本身模糊不清
【案例】代建费为啥不能作为土增税的开发间接费?
2、税收法律政策间的矛盾与冲突
【案例】税收滞纳金到底能否超过税款本金?
3、税收政策调整与修改的滞后性
【案例】拆迁安置费是土地价款还是开发成本?
4、语言文字的多重含义与理解偏差
【案例】业务招待费中的进项税额能否抵扣?
5、对经济业务判定不够准确
【案例】房租转换为物业管理费为什么是偷税?
6、对基本概念的界定与理解偏差
【案例】旧办公楼装修费用的资本化与费用化分歧
7、法律语言与民间语义的差别
【案例】个人转让股权后又收回的为何还得再征税?
8、征纳双方人员的主观恶意
【案例】符合独立交易的关联方借款为何要被调整?
【案例】房企向股东低价转让房产为什么被征个税?
二、税企争议应对与化解之道
1、对税企争议一定要有端正的态度
【分析】争不一定赢,但不争就意味着失败
【思路】进攻未必是最好的防守
2、从利益出发作出精准判定:争还是不争!
【案例】按照税务机关的错误要求纳税反对企业更有利!
3、税企沟通未必合规却永远最佳
【案例】相同的业务,人家可以递延纳税而您为何不能?
4、行政复议不仅合法且成本较低
【案例】
5、行政诉讼即便赢了,那也可能输了永远!
【案例】“查账征收”官司赢了,最终被从高核定征收!
6、没有争议、不发生争议才是永远的王道
【案例】“娅 · 琦”的不同命运或可说明一些道理
三、拆迁补偿安置费用涉税争议与应对「例析」
1、拆迁补偿安置费应当包括哪些构成内容?
2、拆迁安置费用的印花税争议与化解
⑴ 拆迁补偿协议要不要缴纳印花税?
⑵ 还建房要不要缴纳印花税?如何缴?
3、拆迁安置费用的契税争议与处置
⑴ 房企支付的拆迁安置费要不要缴纳契税?
⑵ 还建房要不要缴纳契税?何时缴?计税依据是啥?
4、拆迁安置费的增值税争议与化解
⑴ 还建房支出能否抵减增值税销售额?
⑵ 还建房如何作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
⑶ 拆迁安置中的旧料收入如何作增值税处理?
⑷ 从拆迁公司取得专票的拆迁费能否抵减房产销售?
⑸ 非法拆迁支出能否抵减增值税销售额?
⑹ 超标准拆迁安置支出能否抵减增值税销售额?
⑺ 等面积还迁与超面积还迁增值税处理一样吗?
⑻ 向拆迁户收(付)的补差款如何作增值税处理?
⑼ 收到政府的拆迁安置补偿款该如何作增值税处理?
5、拆迁安置费用的土地增值税争议与应对
⑴ 拆迁安置费用归集为土地价款还是房地产开发成本?
⑵ 旧建筑物的废旧材料该如何作土地增值税处理?
⑶ 还建房的建造支出应否是否需要进行特别处理?
⑷ 还建房应按何时的价格确认土增税视同销售收入?
⑸ 本项目拆迁他项目安置算谁的收入?又是谁的拆迁费?
⑹ 外购其他公司房产安置算拆迁安置费,要作视同销售吗?
⑺ 超面积且无偿交付的还建房如何作土地增值税处理
⑻ 收(付)取拆迁户的面积补差款如何作土增税处理?
⑼ 收取拆迁户的房产质量补差款应当确认收入吗?
⑽ 收到政府的拆迁补偿款应冲减拆迁安置费用吗?
⑾ 拆迁安置费可以直接计入某一个成本对象名下吗?
6、拆迁安置费用的企业所得税争议与应对
⑴ 拆迁还建房该以何时、何种价格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
⑵ 还建房确认收入同时以同等金额确认拆迁安置费用吗?
⑶ 31号文第31条只规定了企业和单位,个人是否适用?
⑷ 31号文第31条强调了投资,一般拆迁业务是否适用?
⑸ 本项目安置与其他项目安置所得税处理有何差异?
⑹ 其他项目安置是否包括外购其他企业房产进行安置?
⑺ 拆迁安置费用税前扣除是否需要合法有效的发票?
四、合作建房业务涉税争议与应对处置「例析」
1、合作建房的司法界定、条件与负面清单
2、合作建房的税法界定与政策演变过程
3、合作建房的类型梳理与业务本质辨析
⑴ 土地使用权与房产所有权交换模式
⑵ 土地租金与房屋所有权交换模式
⑶ 设立合营企业进行开发与销售模式
⑷ 纯粹的房地产开发与销售模式
⑸ 名为合作建房实为挂靠开发模式
4、土地使用权与房产所有权交换模式的税收处理
5、土地租金与房屋所有权交换模式的税收处理
6、设立合营企业开发与销售模式的税收处理
7、纯粹的房地产开发与销售模式的税收处理
8、名为合作建房实为挂靠开发模式的税收处理
五、代理建房业务涉税争议与风险化解「例析」
1、代理建房的税法界定与限定条件
2、代理建房业务的增值税涉税争议与化解
3、代理建房业务的土地增值税争议与处置
六、土地价款抵减销售额涉税争议应对「例析」
1、土地款抵减销售额政策适用对象与范围
2、可抵减销售额的土地价款构成内容
3、土地价款抵减销售额的票据规范
4、土地价款抵减销售额的具体计算
5、土地价款抵减销售额处理中的疑难与争议
⑴ 房企缴纳的土地受让契税能否作土地价款扣除?
⑵ 企业缴纳的城市基础(市政)设施配套费能否扣除
⑶ 土地前期开发费用是不是都可以扣除?
⑷ 房企分期缴纳土地出让金时的分期利息能否扣除?
⑸ 企业逾期支付土地出让金逾期付款利息能否扣除?
⑹ 企业取得专用发票的拆迁款为什么不能抵减销售额?
6、土地款抵减销售额与土地增值税的协调
7、土地款抵减销售额与企业所得税的协调……
七、其他高频税企争议及其解决方案
1、国税发〔2009〕31号文到底有没有行政法律效力?
2、房企向境外支付开发项目设计费的涉税争议与处置
3、股权转让到底要不要缴纳增值税和土地增值税?
4、卖房送汽车、送家电该如何进行增值税处理?
5、开发过程中缴纳的土地使用税能不能计入开发成本?
6、预缴土地增值税时其计算依据到底含不含增值税?
7、苗圃、公园绿化支出是作公共配套费还是基础设施费?
8、借贷双高下房企业的借款利息支出能否税前扣除?
9、将开发商品房无偿移交给政府安置拆迁户如何处理?
10、将开发房产低价移交给政府安置拆迁户如何处理?
11、房企因对外借款而发生的损失能否税前扣除?
12、房企因诈骗而发生的大额损失能否税前扣除?
13、母子公司间无偿使用房产该如何进行税收处理?
14、给特定客户赠送印有公司LOGO标识的金花生如何处理?
15、房地产企业发生的销售佣金到底该如何扣除?
16、房企向其他企业借款的利息可否转换为房产购销违约金?
17、以前年度费用本年度发票该如何正确进行票据凭证处置?
18、房企高管在税收洼地设立个体并给公司开票能否规避个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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