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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师》职业资格实验性试点培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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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课程滚动开课,如遇开课时间或者地点不合适,请拨打010-62278113咨询最新时间、地点等培训安排!) |
各有关单位: 随着现代物流服务体系建设及采购管理技术提高,国内企业逐步认识和理解到采购在生产和销售中的重要价值。为提高行业系统相关人员政府采购及企业采购的管理水平,掌握国内外先进的采购管理技术,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的意见》中指出:对采购单位、集中采购机构、社会代理机构和评审专家等从业人员实行持证上岗和执业考核,推动政府采购从业人员职业化的进程的相关精神,定于2014年在行业系统开展采购师(物资进货)国家职业资格培训,经培训考核合格者将获得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颁发的采购师国家职业资格证书(部委验印),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各流通企业的采购总监、采购经理人/主管、采购部、供应部人员、品质部门经理、供货商辅导师、计划物料部经理、财务经理等。 二、核心课程: 市场研究、采购战略制定、采购计划审核、采购流程规划、采购洽商管理、采购合同管理、采购物流管理、采购组织管理、供应商关系管理、供应商绩效评估、供应链管理等课程。 三、申报条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一)采购师 1.从事相关工作13年以上。 2.具有相关专科以上学历,三级采购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具有相关本科以上学历,三级采购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 (二)高级采购师 1.从事相关工作19年以上。 2.采购师二级证+3年工作经验。 3.具有相关本科以上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3年以上。 4.具有研究生以上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8年以上。 【注:业绩突出者单位出具证明条件可适当放宽】 四、考试时间: (高级 二级)采购师:11月27-30日广州培训考试 (高级 二级)采购师:12月24-28日北京班、杭州班、广州班培训考试 (高级 二级)采购师:1月21日-25日广州班培训考试 具体培训时间地点于开班前一周通知 五、证书颁发: 经培训考试合格后,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职业资格证书》(部委验印),并统一编号登记管理和网上查询。其可作为招聘录用、考核晋升、岗位续聘的重要参考依据。 六、报名办法: 1、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学历复印件、各单位开具的工作年限证明(原件)、两寸免冠证件照四张(彩照1张需要扫描版),请参考人员尽快将上述资料及相关费用上报招生工作站。 2、参考人员可通过网络形式将所需资料,照片的电子版发送至以上邮箱。 3、审查合格者我中心将于报考结束前传真报到通知,详告具体地点、乘车路线、食宿及日程安排等有关事项。 七、收费标准: 1、采购师:培训费3800元/人(含培训费、教材、资料、串讲及考试和证书费等所有费用)。需安排食宿者,可由本中心统筹安排,费用自理,也可自行安排。 2、高级采购师:培训费5800元/人(含培训费、教材、资料、串讲及考试和证书费等所有费用)。需安排食宿者,可由本中心统筹安排,费用自理,也可自行安排。 |
【报名咨询】
联系电话:010-62258232 62278113 13718601312 18610339408
联 系 人:李先生 陈小姐
传真号码:010-58850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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