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培训:企业财务合并报表在新会计准则下报表编制新要求、新方法(点击浏览详情) 培训时间:2014年6月13日-14日(共2天,12日全天报到) 培训地点:北京 培训对象:各上市公司、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的各企业集团的财务负责人、财务总监、财务经理、财务主管、会计主管人员、审计人员以及其他相关人员等。 培训费用:4800元/人(含培训费、资料费、现场咨询费、学习期间午餐费及茶点等) 培训方式:重点采用“方法与操作结合”、“案例与实践同步”的专题讲解方式,并辅以提问、答疑、讨论、现场咨询等互动的交流方式进行。 培训背景: 刚刚进入2014年,财政部就企业会计准则的增订与修订,相继发布了8个通知: 1、《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6号>的通知》(财会[2014]1号); 2、《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的通知》(财会[2014]6号); 3、《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的通知》(财会[2014]7号); 4、《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的通知》(财会[2014]8号); 5、《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的通知》(财会〔2014〕10号); 6、《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的通知》(财会〔2014〕11号); 7、《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的通知》(财会[2014]16号); 8、《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的通知》 以上等8个会计准则都与合并报表有关的占主要内容,这些事项在个别报表与合并报表层面的会计处理差异越来越大,“合并报表”已经成为财务会计的“哥德巴赫猜想”,合并财务报表——作为高级会计中的难点,对于大多数财务会计人员而言都是一项较为艰巨的工作,除了相关会计处理本身难度较大以外,必须与分、子公司财务人员的配合协作也是一项挑战。很多人为之迷茫、困惑、不甘。会计准则的新变化使得合并报表更加富有魅力、极具猜想、费尽心力。不懂得公允价值计量、权益投资与合并报表就称不上“财务会计”,作为集团公司或者外企中需进行账务调整以满足总部报表合并的财务人员,都迫切需要更新相关知识。
培训大纲: 一、2014年财税改革展望(重点讲解未来会计改革趋势) 二、《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修订)》案例精讲 新旧准则重大差异对比 股权投资核算的划分 案例:真“假”成本法案例解读 案例:(完全)权益法案例详解 长期股权投资方法转换 准则重大变化的影响与应对 三、《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修订)》案例精讲 新旧准则差异对比 职工薪酬的分类、短期薪酬 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等 四、《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修订)》案例精讲 新旧准则差异对比 单独财务报表编制的基本要求(新) 资产负债表的最新编制要求 利润表的最新编制要求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的最新编制要求 附注披露要求 五、《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修订)》案例精讲 新旧准则差异对比 合并范围(新) 合并程序(新) 特殊交易(新) 新准则的影响与应对 六、《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案例精讲 公允价值的定义和相关概念 公允价值的初始计量规定 估值技术的最新要求 公允价值层次划分 公允价值计量中的其他重要问题 七、《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案例精讲 合营安排的认定与分类 合营安排的会计处理 八、《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 新准则的制定背景及主要内容解析 新准则的影响与应对 九、《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修订)》案例精讲 十、《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6号》案例精讲
培训专家:马永义 北京国家会计学院教务部主任、教授、管理学博士、中国注册会计师、主要授课经历:除了作为北京国家会计学院的授课教师承担了学院各类授课任务外,还曾应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及数家地方注册会计师协会、中国证券业协会、国资委业绩考核局、原国家经贸委培训中心、中国建设银行培训中心、山东省国税局、北京市海淀区财政局、泰康人寿保险公司、中国冶金设备总公司、北京城建集团、青海省电力公司、厦门国家会计学院等单位的邀请作与企业会计制度相关的多次专题讲座,由于讲座过程中突出了案例分析,能够做到紧密联系企业界的实际,受到了学员的广泛好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