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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企业税收实务操作和稽查风险防范高级研修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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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课程滚动开课,如遇开课时间或者地点不合适,请拨打010-62278113咨询最新时间、地点等培训安排!) |
一、 项目背景 十八大报告指出,深化金融体现改革,完善金融监管,推进金融创新,维护金融稳定。金融创新是将金融领域内部的各种不同要素进行重新组合的创造性变革所创造和引进的新事物。金融创新主要包括金融环境创新、金融产品与服务创新、金融管理创新,以及金融技术创新。 金融环境创新主要指外部约束金融服务业发展的各种因素,如行业关系、行业监管,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还有行业共享的基础设施,如国家信用数据库、支付清算体系、第三方安全证书管理服务等。金融环境的创新直接影响到金融机构的创新,如ETF、股指期货等产品,完全依赖政策的创新;电子汇票的创新,则依赖于电子签名法的推出。 金融产品与服务创新主要指金融行业为客户提供的价值凝聚形态,包括种类用于投资、避险,或者金融操作便利工具,以及附加在这些产品上的其他劳动价值。金融工具是金融产品的一部分,传统的金融行业主要通过提供各种劳动,为客户获利、避险、支付便利提供帮助。但金融机构提供的产品和服务远不止金融工具,还包括咨询、信息服务等,所以金融工具只是金融产品与服务的一部分。常见金融工具的有股票、债券、支票、汇票、银行卡、保单、期货等等。 金融管理创新指金融机构为提供更有效地金融产品和服务所需的组织、岗位、流程、考评、人力培训与选拔,以及市场营销方式、商业模式等方面的创新。设立独立的信用卡公司、小额贷款公司、村镇银行,引入风险管理一票否决制、贷款终身责任制,都是不同时期金融行业管理创新的实例。信用卡的收费模式,则是典型的商业模式创新,它打破了传统的向受益客户收费的模式,转向了以向商户收费为主的商业模式,这个模式实际是后来互联网经济的商业模式的核心。 金融技术创新,不仅包括金融信息技术,更包括未来价值折现技术、风险定价技术、对冲技术、互换技术、面额标准化技术,这样一些基础的数学物理工具的研发与创新,每类技术创新都导致大量金融产品的诞生。 创新的金融产品、便捷的金融工具、网络化的服务平台等等终将代替传的金融。而新的交易模式注定要有新的税收管理模式及手段。 本课程不仅仅着眼于对金融机构合规性进行研究以及现有税收政策解读及应用,更重要的是为了金融企业的改革提供税制改革的创新。 另外,财政部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准则》、《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会计准则》,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41号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 本项目就是为了帮助金融企业财务人员适用最新财税政策,降低涉税风险,创造价值而打造的一个权威、系统的课程。 二、项目目标 本项目的目标是:培养企业税务管理者以涉税风险控制为主线,金融产品创新为抓手,以营改增为切入点,兼顾信托等新金融产品财税政策,统筹规划,在控制涉税风险的同时,提高金融企业税务管理者的税务管理技能和技巧,实现为企业价值增值的目标 。 三、项目特色 (一)制定政策者权威政策解读。财政部或税务总局政策制定者对重要税法的精准解读,帮助企业财务人员以对税法的精准理解为切入点,准确掌握立法意图,正确运用立法宗旨,强化企业法律意识,力争在遵从税法的基础上,实现企业价值的增值。 (二)分享知名律所、税务师事务所税务合伙人的精典案例和筹划经验。国内外顶级律所、税务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亲自登台献计,分享精英团队积累的大量经典案例和税收筹划的经验。一方面他们愿意展示与众不同的涉税风险防范技巧。另一方面,他们也希望通过税收筹划技术水平的展示获得学员的信赖。 (三)分享知名上市公司高管的管理经验。国内知名上市公司建行总行等知名金融企业高管亲临现场,分享受相关项目个案处理税务管理经验。 (四)系统性一站式服务,肆仟捌专家请到家。对于金融企业,从传统业务至金融商品创新所涉及的每一个知识点都会讲解到位,没有涉及或者独有的特殊问题可以及时与我校专家互动,参加一个专题的学习,获得一年的答疑服务。 (五)催化式教学,协调相关政策不一。将学员在当地执行政策中存在的问题集中起来,一方面可以为财政部税政司进行合理制定税收政策提供第一手材料;另一方面,对确实不尽合理的一些地方做法,可以帮助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 (六)提供税收风险管理科学方法。为提升企业财务管理人员涉税风险管理水平,本课程为学员提供一整套管理方法,用报表表格说话,控制企业涉税风险,提升企业税务管理水平与效率。 四、目标学员 商业银行、保险、证券、信托、基金、期货、财务公司、融资租赁公司、金融投资集团、贷款公司、资产管理公司等金融企业的财务部门、会计师事务所等相关部门的负责人和工作人员等等中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财务总监、税务总监、财务经理、税务经理、人力资源及审计人员及上述后备人员。 五、研修内容和研修方式 板块一、金融企业流转税操作风险点及税企争议 (一)金融企业营业税操作风险点及税企争议(0.5天) 1.银行业存贷款业务的营业税处理 2.保险业、证券业的营业税处理 3.投资类业务的营业税处理:债券、理财产品、信贷资产证券化、金融商品买卖问题 (二)金融企业营改增及其走势分析(0.5天) 1.营改增的基本模式 2.金融企业营改增前期准备工作 3.部分金融企业已经涉足营改增:金融财务咨询、金融租赁、建行工程造价咨询等。 板块二、金融企业所得税操作风险点及税企争议 (一)金融企业个人所得税操作风险点及税企争议(0.5天) 1.常见业务的个人所得税处理及案例分析 2.股票期权、延期薪酬等特殊性业务的处理与规划 (二)金融业企业所得税处理及其案例分析(0.5天) 1.常见业务的企业所得税处理及案例分析 2.最新会计准则的财税差异分析 3.企业重组政策最新变化 4.金融企业所得税申报表的填报技巧 板块三、金融企业税务稽查的常见问题及防范技巧(1天) (一)营业税 稽查重点与风险防范及实战案例分析 1.买卖金融商品营业税检查(含限售股转让、代持等特殊问题) 2.经纪业务收入检查 3.融资融券业务利息收入检查 4.投行业务收入检查 5.资产管理及基金管理业务收入检查 6.财务顾问、咨询业务收入检查 7.检查的主要科目或事项 (二)企业所得税 稽查重点与风险防范及实战案例分析 1.收入总额的检查内容 2.检查税前扣除项目的真实性、合理性检查内容 3.对基金公司经营成本检查内容 4.检查的主要科目或事项 (三)其他税种稽查重点与风险防范及实战案例分析 1.印花税 2.房产税 3.其他税种: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税等其他税种。 (四)发票问题 稽查重点与风险防范及实战案例分析 主要检查取得发票相关业务是否真实发生,以及是否存在以不合法发票入账问题,虚增费用,造成企业所得税申报不实。 对赌协议的税务处理、集体理财、阳光私募等信托类业务的处理等 (五)历年金融企业稽查常见问题分析 (六)税务机关的检查方法和关注点 1.稽查中如何应对税务机关的检查 2.针对涉税风险点的沟通技巧和抗辩方法 板块四:创新金融业务的财税处理及税收筹划 (一)金融企业创新金融业务的会计处理新政策与实务(0.5天) 1.创新资本工具的会计处理 (1)资产证券化的会计处理实例及分析 (2)理财产品的会计处理实例及分析 (3)股指期货的会计处理实例及分析 2.金融负债与权益工具的区分及相关会计处理 (1)优先股会计处理实例及分析 (2)永续债会计处理实例及分析 (3)可回售工具 3.金融工具列报 (1)金融资产转移的披露 (2)金融负债和金融资产的抵销 4.金融工具会计准则的未来发展 将于2018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IFRS 9 (二)创新金融业务的税收筹划与商业模式创新(0.5天) 1.金融企业税务风险控制与税收筹划? 2.中国目前金融创新有哪些?互联网金融的其他相关法律风险是什么? 3.金融产品创新与商业模式创新? 4. 应对创新金融业务的税收筹划? 结构性研讨:我国金融创新相关税收问题(或政策调研) 1.信托业务?2.互联网金融? 3.资产证券化及相关税收政策存在问题?(税局专家0.5天) (北京国家会计学院保留适当调整课程、师资及上课时间的权利,确定的课程表以每一模块集训前公布的为准!) 六、研修方式 采取讲授、案例研讨、催化与经验交流相结合。 七、师资团队 师资团队由北京国家会计学院教授、企业实务界专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相关政策制定者。 1. 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税政司相关领导 2. 马永义,管理学博士,北京国家会计学院教授,教务部主任 3. 卢力平,经济学博士,北京国家会计学院教授,催化式教学首席讲师 4. 朱克实 ,项目责任教授,经济学博士,中国注册税务师,中税咨询集团高级顾问 5. 杨辉,北京国家会计学院副教授,管理学博士,2010年3月至2011年3月借调至财政部会计司准则二处从事国际会计准则研究工作。 6.徐贺,鑫税广通3A级税务师事务所技术负责人。长春税院税务系毕业,在一线从事税务咨询服务工作,也经常为全国各地的税务机关、各种培训机构以及企业授课分享税收工作的经验与案例等。2012年结合工作的所见所闻所思出版了《资本交易税务管理指南及案例剖析》一书。 7.张伟,国内金融、房地产行业最具实力的财税专家之一,国家税务总局稽查局稽查项目专家,现供职于河北省国家税务局稽查局。曾先后在征管、税政、稽查部门工作。对金融保险税收有深入系统的研究,并在国内数十个大中城市巡回讲学,他的实战经验丰富,答疑内容精彩,信息量大,拥有良好的口碑,获得高度认可。多次代表国家税务总局查办各类案件。荣获“十大杰出青年卫士”称号。 8. 陈志坚,中国注册税务师,“营改增”小组成员 9.李晓晖,德勤税务合伙人,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税务师 10. 陈继厚,德勤税务总监,中国注册税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等 11. 王玉康,中税咨询高级合伙人,原国家税务总局国际司副司长 12. 辛连珠:国家税务总局税务干部进修学院,特聘教授,教务处处长。注册税务师,经济学硕士。兼任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学院硕士生导师。主要研究方向是企业所得税和资本市场税收问题,从事税务干部、企业财务高管、中介机构税务业务培训工作,以其扎实的理论功底,丰富的教学经验,良好的职业道德,赢得了广大学员的尊重与赞誉,是一位难得的财税培训专家 13. 严锡忠,上海左券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上海财经大学国际税法博士研究生。浦东新区首届十杰律师,上海市十佳青年律师,上海市财税法学会副会长,上海财经大学、复旦大学、北京大学税务硕士兼职导师,全国律协财税法委员会副主任,中国财税法学会理事,中国税务学会第四研究部学术委员。 14. 魏斌,中汇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主管合伙人,执业注册税务师,中国注册税务协会资本市场专业委员会委员。1988年参加税务工作,有15年税务机关工作经历,2002年开始从事税务中介服务,曾供职于国内知名会计师事务所和税务中介服务机构。 八、时间与地点: 时间安排: 第一期 2015年5月16日至19日 (5月15日报到) 第二期 2015年8月20日至23日 (8月19日报到) 第三期 2015年11月14日至17日 (11月13日报到) 地点:北京国家会计学院(北京顺义区天竺开发区) 九、收费标准及缴费方式 (一)培训费:每位学员培训费人民币4800元(四个板块4天1晚,不含食宿;含注册费、教材资料费、培训费、崔化教学费、沙龙费及校友通讯录制作费) 集训期间北京国家会计学院可提供食宿,就餐为自助餐,收费标准为105元/人天。住宿条件为单人标准间,收费标准200元/人天。(住宿费用含游泳、健身、净娱乐、宽带上网等费用)。 (二)缴费方式: 银行汇款: 单位名称:北京国家会计学院 账号:11001020100056030985 开户行:建行北京顺义天竺支行(行号201) 十:注意事项 1. 每期班均在开课前一天报到,学院注册中心7:00—23:00可接受报到。学员须提供个人身份证件办理报到、入住手续。 2. 若遇特殊情况不能如期举办,在开班前三天告知。对学员已缴纳的培训费用,举办方予以全额退还。对因不能如期开班而导致的学员直接、间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差旅费损失、误工费损失等,举办方均不承担经济赔偿等法律责任。 3. 每期培训班会根据报名情况 实时报名截止。 4. 培训费、食宿费用和其他费用均只能开具“培训费”发票。 十一、考核与结业: 培训班结束后,北京国家会计学院将为学员配备结业报告指导教师,完成结业案例经专家评审为合格的学员将颁发结业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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