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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形势下用工风险防范与劳动争议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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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课程全年循环滚动开课,如遇开课时间或者地点不合适,您可以拨打010-62278113咨询最新时间、地点等培训安排。本课程亦可以安排企业内训,欢迎来电咨询相关事宜!)

    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劳动仲裁法》的相继出台,劳动者的维权意识增强,诉讼成本极大降低,越来越多的企业深陷劳动争议之泥潭不能自拔。集体诉讼、群诉案件更是让企业焦头烂额。不可否认,随着新的劳动法律法规的相继实施,多数企业已对传统的用工理念和模式进行了调整,但部分历史遗留的劳务派遣、工伤、劳动合同、社会保险、加班费等各种劳资纠纷问题论让企业不知所措。所以,防范用工险,掌握劳动争议处理的常识和技巧,已为企业亟需解决的问题。

【培训安排】
   
2014年5月17-18日(上海)   5月24-25日(深圳)   7月12-13日(上海)
    2014年7月19-20日(深圳)   7月26-27日(北京)   9月18-19日(上海)
    2014年9月20-21日(深圳)   11月08-9日(上海)
    2014年11月15-16日(深圳)  11月22-23日(北京)
【培训对象】分管副总、人力资源总监/经理、员工关系主管、工会和法务相关人员等
【培训费用】3200元/人(含资料费、午餐、茶点)

【课程收益】
掌握企业常见用工风险的规避策略;
掌握劳动用工中的疑难法律问题;
掌握加班工资成本控制及企业应对策略;
掌握典型劳动纠纷的预防和应对策略;
掌握如何采取积极措施应对,以确保相关风险得到有效控制。

【课程大纲】
一、当前企业用工的背景
劳动立法日趋完
劳动者整体维权意识日益提高  
国际市场对合法用工的要求日益提高
劳动关系不和谐 企业发展难持续

二、劳务派遣用工风险防范
劳务派遣方当前所面临的管理风险
直接用工、劳务派遣、业务外包、人事代理等多种用工形式的区别、利弊分析
用工单位是否还能使用劳务派遣员工,如何使用才合法?
奖金、福利、加班费如何设计
经济补偿金责任如何分摊
派遣员工工伤的认定标准及费用给付
新法下用工单位如何操作实现合法同工同酬
用工单位避免派遣员工身份混同的措施和方法
新法下使用非“临时性、替代性、短期性”岗位对用工方会造成什么样的法律后果?
用工单位连带责任的认定和风险转移
规章制度如何有效适用派遣员工
异地派遣、转派遣、自我派遣有什么法律风险
派遣员工如何行使民主管理权和集体协商权
业务外包的劳动风险和责任如何避免。

三、劳动争议风险预防的案例分析
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怎么办?
双重劳动关系如何认定?
劳动者主张加班费的举证方法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达成的协议,怎样才算有效?
?员工调入工龄是否连续?《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实施前后是否有所区别?
有自主用工变更为劳务派遣,或反之,工龄是否连续?
关联企业间的员工调动是否工龄承继?关联企业如何认定?
未约定竞业限制补偿金是否无效?劳动者要求履行应支付100%工资的补偿金?
单位应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后方可免除竞业限制义务?单位不具有单方免除权?
竞业限制补偿金可否在职期间提前支付或约定提前支付?
默示变更劳动合同的方式,一月内提出异议单位变更合同无效?
100人以上的用人单位是否应成立职工代表大会?劳务派遣工如何执行民主程序?
单位单方解除合同应征求工会意见,未成立工会是否应报上级工会?
用人单位营业期限届满,终止合同是否须支付经济补偿金?

四、如何与不同类型的员工签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不使用劳动部门的合同范本自行拟定劳动合同文本是否有效?劳动合同未经劳动部门备案是否有效?
如果劳动者借故拖延或拒绝签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如何应对?
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继续留用劳动者,但未与劳动者续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是否也需支付两倍工资?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在尚未用工期间,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是否需支付经济补偿?
在校学生与用人单位是否需要建立劳动关系?
劳务关系与劳动关系如何区别,能否把劳动关系转化为劳务关系?
什么时候为最佳时间,签署劳动合同?
签订了劳动合同,是否等于难以解雇员工?
不签劳动合同,是否等于无须缴纳社会保险?
合同中的霸王条款无效
法律禁止2次约定试用期,那么劳动合同期限和试用期限该如何约定?       
用人单位收购其他组织时,如何与被接收的员工签订、变更劳动合同?
员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而继续聘用的,是继续签订劳动合同还是签订其他协议?
合同的关键核心条款及操作技巧
    企业安排员工从事劳动合同约定工作内容以外的任务,属于单方违约,该如何约定工作岗位/工作内容,以化解违约侵权带来的法律风险?
    如何约定工作岗位及工作内容,以便企业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员工的工作内容及单方变更其工作岗位?
    如何约定劳动报酬,以避免约定不明确带来的风险?
    如何约定工资总额,以合法降低经济补偿的基数?
    如何约定薪酬结构,以利于企业灵活地调整工资?
    《劳动合同变更通知书》应如何设计?

五、如何认定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及有效调岗调薪?
怎样理解“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调岗或培训后,仍不能胜任工作”?
不能胜任工作是强调胜任能力,还是强调工作结果?
因员工“不能胜任工作”引发的争议,90%以企业败诉告终,为什么?
法律上如何证明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
劳动者对考核结果不确认、不认可,怎么办?
如何制定岗位责任书?
如何根据绩效考核结果对员工进行调岗调薪?
对绩效考核不合格员工,如何合法辞退?
实行末位淘汰制,以末位排名为由解雇员工,仲裁机构往往认定企业非法解雇员工,那么企业日常中该如何做,才避免案件败诉?

六、离职员工管理风险防范
以“组织架构调整,无合适岗位安排”为由解雇员工,是非常符合常理的做法,但往往被仲裁机构认定企业非法解雇,企业该如何做,才避免案件败诉?
企业以“经济性裁员”名义解雇员工,是非常符合常理的做法,往往被认定非法解雇,企业该如何操作?对“经济型裁员”作出规定的法律文件到底有哪些?
企业与劳动者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并书面约定支付适当的经济补偿数额,事后劳动者追讨经济补偿的差额部分,仲裁机构很可能支持劳动者的诉求,企业日常中该如何创制、收集证据,才避免案件败诉?
培训服务期未到期,而劳动合同到期,企业终止劳动合同的,仲裁期间往往被认定属于提前非法解除劳动合同,企业该如何做,才避免案件败诉?
员工未提前30日通知企业即自行离职,是否构成劳动者违法解除?企业该如何做,才能降低风险成本?对于劳动者的辞职环节,有哪些必须注意的风险控制点?
劳动合同到期后,经常出现该终止的忘记办理终止手续,该续签的忘记办理续签手续,经过一段时间后企业才提出补办相关手续,但是员工却提出赔偿要求,企业风险非常大;那么企业该如何做,才确保规避上述败诉风险?
解除劳动合同前未通知及征求工会的意见,是否构成非法解除?
《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如果表述不当,往往成为劳动者打赢官司的有力证据,企业该如何书写,才避免案件败诉而承担法律责任?
哪些情形下属于非法解雇员工,须承担哪些法律责任,是承担1年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还是1年2个月工资的赔偿金,代通知金是否要承担,劳动者能否要求恢复劳动关系?

七、如何有效处理违纪员工
处分、解雇劳动者,往往由于劳动者拒绝签收该通知书而导致企业的处分、解雇行为被认定为无效或非法行为,那么企业在日常中该如何做,才避免案件败诉?
劳动者欺诈应聘,事后被企业解雇,在仲裁期间,劳动者可能作出让企业措手不及的抗辩观点,企业该如何回应或者在日常中采取哪些防范策略?
对于违纪违规的恶意问题员工,他们往往拒绝提交《检讨书》或否认违纪违规的事实,企业该如何创制、收集证据,才避免案件败诉而承担法律责任?
如何进行违纪员工的事实调查、证据固定,对于违纪员工,部门经理应注意哪些日常细节问题?
对于违纪员工,事发后什么时间处理,如何书写《违纪违规处分通知书》?
怎样理解“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如何在《惩罚条例》中详细明确违纪违规的“一般违反”、“较重违反”及“严重违反”?
直线部门经理擅自口头辞退员工,仲裁机构往往认定企业非法解雇员工,那么企业日常中该如何做,才避免案件败诉,避免直线经理越权处分员工?
劳动者不辞而别、无故旷工,却主张被企业口头解雇,往往得到仲裁机构的支持,那么企业日常中该如何做,才避免案件败诉?
如何界定“重大损害”,“重大损害”是否必须体现为造成直接的经济损失?

八、劳动合同法下的规章制度、员工手册撰写技巧及风险控制
企业规章制度的必备内容
程序要件:平等协商程序
工会的地位与组建
如何组建职工代表大会
企业制度建设常见问题
劳动合同法对规章制度的影响
企业规章制度的风险防范
规章制度能否规定对员工进行经济处罚?
规章制度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后果
法院对规章制度的效力的认定
 “人事制度”的制订
    员工招聘管理制度
    员工录用及新员工试用期考核制度
    考勤制度制作要点
    工时与加班制度的制作要点
    工资制度制作要点
    违约金制度
考核制度制作要点
福利制度制作要点
劳动纪律与奖惩制度的制订
如何有效运用企业规章制度对员工加强管理?特别是对问题员工和高层员工、关键岗位员工的管理?
企业以员工违反规章制度为由解除劳动合同败诉原因分析

九、工伤保险与企业不缴、欠缴工伤保险费的新风险
员工缴纳了农村合作医疗,并且能够提供证明,企业还需为其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吗?
如何理解工伤保险的无过错责任原则?
企业能否追究工伤职工的过失赔偿责任?
参加单位组织的体育活动受伤能认定为工伤吗?
无照驾驶与驾驶无照车辆受伤怎么办?如何认定职工的醉酒行为?
“认定工伤”、“视同工伤”、“不认定工伤”的法律界定
哪些工伤待遇由企业支付?哪些工伤待遇由经办机构支付?
工伤职工超过规定医疗期如何处理?
单位能用商业保险赔偿职工工伤待遇吗?
单位对劳动能力等级鉴定不服怎么办?
发生工伤后,企业能否与伤者私了?
员工使用假身份证,社保拒赔,企业应怎样担责?
对工伤员工出院后“泡工伤”,企业该怎样处理?
工伤保险的各种待遇计发基数——“本人工资”是如何确定的?
员工违反操作规程受伤是否工伤?企业可否对其予以处罚?
投保了团体人身意外伤害险,可否不再购买工伤保险?

十、劳动争议的预防和应诉技巧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立法宗旨
怎样有效预防和化解劳动用工风险
解决劳动争议的原则
劳动争议协商处理要点
劳动争议预防
劳动争议的分类
劳动争议处理体制
集体劳动争议与团体劳动争议处理的程序

【讲师介绍】梁伟权
   ·著名劳资问题解决专家
   ·人力资源管理实战专家
   ·国家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
   ·国家人力资源法务咨询师
   ·中国劳资关系研究院院长
   ·广州培训师联合会常务副会长
   ·中国劳动关系在线首席顾问
   ·中国人事法务协会高级顾问

    梁老师在全国各地巡讲“劳动法相关课程”,受益企业达20000多家,真实案例教学,将枯燥的劳动政策法规溶入实际管理当中;学员参与讨论、互动,课程生动有趣,深入浅出,让学员迅速学以致用。深受广大企业管理者、人力资源从业者的好评。梁老师长期担任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顾问和法律顾问,专门从事人力资源管理与劳动争议诉讼及劳动法律研究工作,对于企业管理过程中的劳动用工风险有深刻的了解,处理各类劳动纠纷案件1000余件(包括个人、企业),涉及北京、天津、浙江、江苏、上海、广东、广西、山东、四川、重庆、湖南、湖北、福建、海南、辽南、云南、江西等地,对各地劳动地方法规有较深的了解,对劳动法有很深的理论研究和丰富的实战经验,接受过中央电视台、广东电视珠江台、广州电视台、珠江经济广播电台和《广州日报》、《新快报》、《赢未来》、《人力资源》等多家媒体的采访;最近《应对劳动争议爆发期》一文发表在《南风窗》杂志2009年第5期;较全面的总结了我国劳动管理方面存在的一些问题,特别对引入第三方独立机构参与协调的想法,具有较强的现实意义与指导作用,引起业界广泛关注。

    【服务客户】华北油田管理局、南海石油、中国水利电力物资公司、甘肃酒钢集团、云南驰宏锌锗股份、上市公司香雪制药股份、香港上市公司贵联控股、郑州日产汽车、东风日产、韩国北京和信汽车、万宝冷机集团、广州轻工贸集团、金羚洗衣机集团、新宝电器股份、南方电网、南方电网惠州蓄能水电厂、国家电网四川广元电业局、国家电网新野电业局、国家电网河南许昌供电公司、云南电网大理供电局、华能呼伦贝尔公司、神华锡林浩特胜利能源、神华国华徐电、神华北电胜利能源、内蒙古霍煤鸿骏铝电、粤电集团梅州电厂、深圳赤湾石油基地、航新航空控股、长大公路集团、长宏公路、广铝集团、翔峰集团、中山大学产业集团、永红服装配件集团、泸州观宇玻璃制品、考迈托集团、九星印刷集团、 蚌埠金黄山印刷、 广州日用五金、佛山联动科技、东莞创丰、创颖实业、诚益实业、东硕科技、中大中鸣科技、美资苏州维信电子、奥地利索恩照明、新加坡赫比电子、新加坡诺卫环保、洁亚城市环保、美国溢隆实业、法国凯捷数据处理、台湾崧尉股份爱创域(香港)公司、上海正英、北京瑞升、山西华杰集团、山西大昌集团、河北旭阳化工集团、信和光栅、台湾先力光电、毅鑫自动化、新罗机电、星业科技、再鑫仪器、惠州鼎估兴、美西乐士、卡尔诺网络、卓讯网络、满堂红(中国)地产、中地行地产、广州邮政建设银行广东省分行、农业银行江西省吉安分行、深圳农村商业银行、家庭医生杂志社、全球通大酒店、家园连锁酒店、致信酒店、鸿运大厦、武林厨神、中通生化、佛山华生化工、娇妍日用品、斯德宝香精香料、佛山顺泰食品、泛亚聚酯、深圳三威塑胶、日资东丽塑料、深圳农裕农化、华之粹生态科技、恒洁卫浴、长谷陶瓷、芙蓉坊连锁、二天堂连锁广州酒类专卖连锁、大千钢琴、欢乐反斗城玩具、新世纪印刷、南光摄影器材、点石珠宝年青人眼镜量贩连锁、恒之杰表业、中山医药、致信药业、明园园林、国汇保险、百润捷物流、大同搬屋、金达航运等千余家公司。

【报名咨询】

    联系电话:010-62258232  62278113  13718601312  18610339408

    联 系 人:李先生   陈小姐

    传真号码:010-58850935

    电子邮件:71peixun@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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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传真号码:  
公司网址:   电子邮件:  
 学员信息(三人以上报名请下载培训报名表):
学员姓名 所任职务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
 备 注——
 1、收到贵公司报名信息后,我们将第一时间和贵公司参会联系人进行确认。
 2、开课前两周,我们将为贵公司发送《培训确认函》,将培训地点交通路线及酒店预订、培训报到指引等相关事项告知与您。
 3、本课程也可以安排培训讲师到贵公司进行企业内训,欢迎来电咨询及预订讲师排期。
 4、联系咨询电话:010-62278113  13718601312;传真:010-58850935;邮件:71peixun@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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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华大学高级工商管理研究生课程进修
·清华大学私募股权投资总裁高级研修班
·清华大学卓越财务总监高级研修班
·清华大学财税总监创新管理高级研修班
·清华大学营销管理与创新实战研修班
·清华大学人力资源创新实战高级研修班
·清华大学资本运作与企业管控研修班
·清华大学卓越生产运营总监高级研修班
·清华大学集团管控总裁高级研修班 
·清华大学房地产经营与创新总裁(CEO)班
·清华大学情感与家庭经营智慧研修班
·清华大学资源整合与商业模式研修班
·清华大学演讲口才与管理沟通研修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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