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安排: 2014年3月21-22日(上海) 5月23-24日(北京) 7月18-19日(青岛) 2014年9月12-13日(北京) 11月14-15日(天津) 培训费用:3200元/人(含培训教材、午餐、茶歇、讲义、合影等) 参会对象:报关企业、进出口企业高、中级管理人员、财务人员、业务员、报关员、单证员、以及其他相关从业人员。 培训背景: 为了达到尽快缩短《2014年税则》调整后的磨合期,加快进出口企业通关速度,使进出口企业最大限度地降低关税成本,帮助进出口企业调整经营方向的目的,现特邀请海关业务培训专家,为你解读2014年进出口关税的调整范围及如何利用商品归类技巧,实现合法避税,增加出口退税的目的。 培训特色: 1、实用性:全面讲解《2014年税则》修改目的和范围,重点推介授课人自行编著的进出口货物《简易归类办法》,指导进出口企业怎样利用商品归类实现合法避税,增加出口退税的技巧。 2、操作性:以真实案例解析课程内容,以授课人实际监管经验解答进出口企业关务难题。 3、准确性:课程全部按照目前海关所执行的法律法规设置。 4、特殊性:由在海关具有多年实践和培训经验的专家授课。 本课程预期受训者可以获得以下收益: 1、中国对外贸易发展战略 2、2014年进出口关税的调整范围 3、《协调制度》目录的基本结构和简易商品归类技巧 4、如何解决好进出口企业与海关之间对调整后的商品编码的共同认知问题 5、我国新增加子目注释有哪些 6、怎样利用海关对商品归类的行政裁定规避通关风险 7、怎样利用“报验状态”合法避税及增加出口退税 8、怎样利用“商品属性”合法避税 9、怎样利用“专用零件”合法避税 10、怎样利用“加工程度”合法避税 11、怎样利用“原产地标准”合法避税 12、怎样报验才能增加出口退税 13、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本国子目注释(2013年新增和调整部分)
培训讲师:赵宏 海关业务培训专家、通关实务专家、商品归类实务专家 海关总署《报关员资格全国统一考试教材》编委 原海关总署机关服务局培训学校资深报关员培训师 中国海关出版社、《中国海关》杂志特约撰稿人、专家 舶联(北京)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及其他公司海关事务高级法律顾问 海关风险管理始创人 全国进出口企业内训、报关员资格考试培训名师。经培训人员达9万名。 原在北京海关主要从事对进出口货物监管、综合、调查、情报、海关政策法规研究、新监管模式的设计及对北京关区的报关企业和报关员的管理、培训及考核工作。 多年应海关总署机关服务局培训学校、中国企业家协会、中国口岸协会、商务部培训中心、宁波经贸委培训中心、北京电子口岸、浙江电子口岸、南京电子口岸、河北创业创新协会、国际货代协会、清华继续教育学院、北京林业大学、北京科技大学、北京吉利大学、北京职业技术学院、天津开发区职业技术学院、珠海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北京培黎职业学院、无锡人力资源中心、清大信一网络教育、中国教育在线网络教育、北京华图网络教育、天津南大科达教育、西安指南针教育、秦皇岛金色未来教育、沈阳科信教育、北京通商汇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北京久益华瑞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ABB(中国)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北京天略邦成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台州浙商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北京铭泽胜国际国际管理顾问公司、南京宏坤职业培训学校、台州浙商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中山完美集团、山东科瑞控股集团(排名不分先后)等单位之邀,在北京、天津、上海、重庆、哈尔滨、长春、沈阳、广州、昆明、南京、西安、杭州、石家庄、武汉、成都、郑州、辽阳、抚顺、秦皇岛、保定、邯郸、廊坊、三河、无锡、苏州、常州、绍兴、嘉兴、昆山、台州、温州、宁波、南通、深圳、珠海、厦门、青岛、塘沽、二连浩特、日照、京唐港、东营、腾冲等地区为报关员资格考试培训面授及远程授课;为进出口企业进行海关通关业务培训、咨询及法律服务;为北京市朝阳区、二连浩特市、苏州市、河北廊坊市、河北武安、京唐港、山东科瑞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等市政府、企业进行口岸、跨境保税区、物流园区设计及境外投资方案、招商策划;新专利产品市场开发策划及法律服务等。先后经其培训的考生及有关人员多达9万余名。
培训大纲: 第一节、2014年进出口税则调整范围 一、2014年进出口关税修改原则 (一)我国经济发展总体方向与外贸发展战略 (二)2014年关税修改原则 二、2014年进口关税 (一)最惠国税率: (二)暂定税率: (三)协定税率: (四)特惠税率: (五)普通税率: 三、2014年出口税率 第二节 商品归类技巧 一、如何解决好进出口企业与海关之间对商品共同认知的问题 (一)充分理解海关总署关税司编制的“《协调制度》培训教材”中的有关商品知识。 (二)归类实例 二、《协调制度》目录与注释结构 (一)《协调制度》目录结构 (二)《协调制度》注释结构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本国子目注释(2013年新增和调整部分) 第三节 进出口商品简易归类方法 一、列名优先原则:有列名要归列名 二、没有列名归用途 三、没有用途归成分 四、没有成分归类别 第四节 利用商品归类合法避税增加出口退税方法 一、无法逾越的商品归类“有列名归列名” 二、利用“专用零件”与“通用零件”合法避税 三、利用加工深度合法避税 四、利用海关目前“报验状态”的规定合并、拆散货物进口状态合法避税、增加出口退税 五、利用原产地规则合法避税 第五节 商品归类救济方法 一、进出口商品归类修改救济 二、进出口商品预归类救济 三、海关行政裁定救济 四、海关行政申诉救济 五、行政复议与诉讼救济 六、海关事务担保救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