授课时间:2015年5月30日(9:00-16:00,1天)
上课地址:上海社科院
课程费用:RMB 3600 元/人
【课程大纲】
一、合同签订阶段风险及防范
风险一:合同主体不合格的风险
1.合同主体的种类
2.以个人(自然人)为合同签署对象的风险防范
3.以单位为合同签署对象的风险防范
风险二:合同欺诈的风险
1.风险:对方盗用其他单位签订合同或以虚假的单位签订合同。
2.防范:实行客户资信管理制度,签订合同前要对客户的资信信息、资信档案、信用状况、信用等级进行调查了解,最大限度地控制客户信用和违约风险。
风险三:签约能力禁止的风险
1.风险:单位内部不具备缔约资格的职能部门订立合同、法律禁止某些主体订立特定合同,合同一律无效。
2.防范:2.1严格审查签署人的授权是否充分;2.2加强对公章的审核;2.3加强内部授信管理。
二、履行阶段的合同管理与风险防范
三、要善于及时行使诉权,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
【课程特色】
樊老师授课风趣幽默,运用大量真实案例结合所授法律理论知识,与时俱进,往期学员打分颇高。
【学员往期收获】
“通过老师的讲解,对法律风险的认识有了提高,特别是法律意识的内容是较为有益的帮助;”
“通过对案例及法律的讲解,明确了很多模糊的概念,法律条文对业务很有帮助;结合实际,樊老师经验丰富,讲 课生动”
【师资介绍】
樊老师:著名法学专家,复旦大学总裁高级研修项目核心教授。长期从事教学工作,担任国家各类高级培训班经济法、商法的主讲教授。樊老师授课风趣幽默,运用大量案例结合所授理论知识,帮助学员理解和掌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