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程时间】2014年6月15日、29日(周日)上午9:30-12:30 下午14:00-17:00 【课程地点】深圳市福田区上步中路1003号深圳市科学馆 【授课导师】徐松林 徐松林,1964年10月生,1988年7月毕业于华东师范大学哲学系(硕士),1995年起任原华南理工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副院长,2004年7月起任 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刑事法学学科团队学术负责人。兼任广东金轮律师事务所律师、中国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理事、中国法学会 刑法学研究会理事、香港大学专业进修学院(HKU SPACE)兼职教授。国家精品课程《刑法学》(网酪教育类)负责人;广东省精品课程《刑法学》负责人。,香港亚洲商学院特聘教授。 出版《刑法学》、《广告与广告法律制度》等专著、教材6部,在《法学家》、《现代法学》、《中国高等教育》等核心期刊发表论文26篇,主持教育部等省部级课题3项、各类横向课题及厅、局级课题18项。 主要研究领域 刑事法学、法学教育 。获得广东省“南粤优秀教师”(2000)、华工优秀教师“南光奖”(2001)、广东省优秀教学成果二等奖(2001)、中国大学出版协会“优秀教材二等奖”(1999)等各类奖项16项。 代表性成果 1、《刑法学》(第二版),华南理工大学出版社,2007年3月 2、《我国刑法应取消非法经营罪》,法学家,2003年第6期 3、《理工科大学法学“3+2”培养模式的实践》,中国高等教育,2001年第15/16期,独立 4、《论中国传统文化中“和”的精神及其在凝聚中华民族中的巨大作用》,广东社会科学,2002年第6期 5、《刑法学》21世纪远程教育精品教材•法学系列 徐松林主编,2009-4-1版。
徐教授对于我国的法学教育和法理研究都有著突出的贡献,而且对于近年来发生的一些热点案件,如许霆案、梁丽案和史上最胡涂强奸案等,我们都听到了徐教授从法理的层面进行的精彩点评和论述,从而也验证了徐教授的理论结合实际的实务精神。 荣 誉 广东省“南粤优秀教师”(2000)、华工优秀教师“南光奖”(2001)、广东省优秀教学成果一等奖(2005)、中国大学出版协会“优秀教材二等奖”(1999)等各类奖项16项;国家精品课程《刑法学》(网酪教育类)负责人;广东省精品课程《刑法学》负责人。 课程大纲: 合同法及合同风险防范 一、合同的意义 二、什麽是合同 三、合同订立 四、要约的撤销 五、格式条款问题 六、缔约过失责任 七、附条件、附期限合同 八、表见代理 九、法人代表越权行为的效力 十、无效合同 十一、可撤销的合同(一) 十二、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 十三、债权人代位权 十四、债权人的撤销权 十五、合同纠纷后诉讼还是仲裁? 十六、合同履行中的证据保存问题 十七、分包商违约 十八、物资采购合同问题 十九、外工队劳务合同问题 二十、技术合同中如何保护我司知识产权? 新社保法问答 基本养老保险 基本医疗保险 工伤保险 失业保险 生育保险 法律责任 企业法律实务问答 合同诈骗罪是怎麽回事? 定罪案例 如何制定保密协议? 什麽是竞业限制? 竞业限制补偿金标准如何计算? 如何在合同中签订违约金条款 员工给单位造成损失怎麽办? 可在合同中规定罚款事项吗? 何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不签书面合同有何后果? 员工不签怎麽办? 招工时可否收取押金、保证金? 如何确定劳动关系建立日期? 辞退员工为什麽一定要开离职证明? 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算工伤吗? 为工作喝酒醉死是否算工伤? 因第三人原因造成工伤怎麽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