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安排:
2024年4月24日至4月27日 厦门市(4月24日全天报到)
2024年5月15日至5月18日 杭州市(5月15日全天报到)
2024年5月22日至5月25日 青岛市(5月22日全天报到)
2024年5月31日至6月03日 珠海市(5月31日全天报到)
2024年6月17日至6月20日 上海市(6月17日全天报到)
2024年6月26日至6月29日 西安市(6月26日全天报到)
2024年7月10日至7月13日 重庆市(7月10日全天报到)
2024年7月17日至7月20日 大连市(7月17日全天报到)
2024年7月23日至7月26日 乌鲁木齐市(7月23日全天报到)
培训对象:各省市企事业单位主管领导、总法律顾问、法律事务部、法务审计部、审计监察部、纪检审计部、纪检监察部、企业管理部、合同管理部、合规管理部、法务/风险合规部、风险控制部/管理部、综合部等法务相关人员。
培训费用:
1、A类收费:3980元/人(含培训、场地、发票、教材费用)。(以上费用不包含住宿费、交通费,住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2、B类收费:4980元/人(含培训、场地、发票、证书、教材、午餐等费用)。(以上费用不包含住宿费、交通费,住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证书说明:经学习,考核合格者,由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颁发“合同风险管理师”或“企业合规管理师”或“企业风险管理师”专业人才技能证书。此证可官方网站查询。根据《职业教育法》规定,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和用人单位可根据此证了解人员接受培训的情况,作为能力评价、考核、聘用和任职的重要依据。办理证书学员需将学历证明、身份证及证件照片发电子版至我中心。
培训背景:
合同关系直接影响世界的营商环境,在民事纠纷中,合同纠纷占了六成以上,合同编更是民法典编撰中变化最大也是最难理解的部分。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印发的《民法典》时间效力司法解释、总则编司法解释、合同编司法解释(意见稿)均对企业合同管理提出了新的要求,所以从合同制作、订立、审查到履行的全过程中,对企业法务人员专业化水平的要求也将越来越高。
国资委近日发布了《中央企业合规管理办法》、《企业合规管理体系指南》、《关于加强中央企业内部控制体系建设与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中央企业全面风险管理指引》、《企业法律风险管理体系指南》、《中央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试行)》等文件,又提出国有企业要建立“法务、合规、内控、风险一体化管理平台”、要构建“强内控、防风险、促合规”一体的全面内部控制体系、要“构建全面、全员、全过程、全体系的风险防控机制”。在实践中,如何厘清法务、合规管理、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之间的内在逻辑;如何有效整合风险监督资源,重构风险管理职能,提升风险综合防控能力呢?
为此特举办《国有企业合同管理、审查、履行操作实务暨法务、合规、内控、风险管理体系建设与投资经营损失责任追究》专题研讨班。希望各单位积极组织相关人员参加。
培训大纲:
(一)《民法典合同编司法解释》下企业合同管理与案例解析
1、《民法典合同编司法解释》下合同管理之“一般规定、合同的订立”;
2、《民法典合同编司法解释》下合同管理之“合同的效力、合同的履行”;
3、《民法典合同编司法解释》下合同管理之“合同的终止”;
4、《民法典合同编司法解释》下合同管理之“违约责任、准合同”。
(二)合同通用条款、制作、审查与合同纠纷中诉讼时效争议典型案例解析
1、作为法律文件的合同:合同通用条款;
2、从商业意图到法律文件:合同制作与审查;
3、合同纠纷诉讼时效常见争议点;
4、合同纠纷中诉讼时效典型案例解析。
(三)电子合同若干重要法律问题与风险防范——典型案例解析
1、电子合同的订立注意事项;
2、电子买卖合同效力;
3、电子格式合同的效力;
4、电子合同履行瑕疵;
5、电子合同终止、解除、违约;
6、电子合同陷阱和欺诈的防范。
(四)法务、合规、内控、风险一体化管理体系的设计与建设
1、一体化管理体系建设的在先案例与思路启发;
2、法务、合规、内控、风险一体化管理的设计方案;
3、基于高阶架构的法务、合规、内控、风险一体化管理;
4、基于风险三道线的法务、合规、内控、风险一体化管理;
5、法务、合规、内控、风险一体化管理建设过程中的主线;
6、法务、合规、内控、风险一体化管理建设过程中的案例。
(五)基于制衡的内控与基于能力的风险管理
1、内控风险与合规风险管理的根本区别;
2、内部控制要素与内控体系建设的方法;
3、流程梳理、流程优化及信息化与内部控制;
4、风险的本质、形成、来源与应对策略之边界;
5、全面风控管理体系的建设流程;
6、全面风险管理与内控管理的关系。
(六)投资经营损失责任追究与依法合规免责操作实务
1、投资经营损失责任追究与责任制度之间关系;
2、投资经营损失责任构成要件及归责原则;
3、投资经营损失的认定标准及责任判定及承担;
4、容错免责的条件与实施原则;
5、建立容错免责机制的重要意义;
6、国企容错免责机制的建立与案例分析。
授课导师:
授课专家将邀请中国法学会民商法研究会、国内知名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及长期从事法务、合规教学的各大政法大学专家教授;央企、大型国企有多年工作实操经验的相关人员。(因不可预见因素,授课专家请以实际报到通知为准)
【报名咨询】
联系电话:010-62258232 62278113 13718601312 13120125786
联 系 人:李先生 陈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