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安排:2025年5月22-23日上海、8月21-22日上海、12月18-19日上海
培训对象:企事业单位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会计人员;审计经理、审计主管、会计师事务所从业人员、高校教师。
培训费用:3980元/人(含培训、资料、场地、茶点及发票)
培训背景:
2024年7月1日,新会计法开始施行。此次修改会计法,着力解决会计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完善会计制度,加强会计监督,加大对会计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为遏制财务造假等会计违法行为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在新法解读中,财政部也要求“适应新的经济业态、生产要素创新性配置,完善会计准则制度体系,更好地反映新经济、新业态、新模式。”
近年来财政部修订了多项会计准则,包括《收入》《金融工具确认与计量》《租赁》《政府补助》《持有待售》等,报表格式也几次发文进行了修订。一方面,广大学员对这些新准则尚未完全掌握吃透,另一方面这些新准则在执行中遇到新问题迫使财政部门“打补丁”完善规定。财政部不断出台企业会计准则实务问答、应用案例、实施问答,持续发布新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证监会也先后发布了四期《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会计类》。财务人员需要及时了解掌握这些文件的内容,持续更新自己的账务处理技能。
为认真贯彻落实新会计法,举办《新会计准则执行中热点难点问题解析》课程。
课程目标:
1.帮助全面理解新会计法立法宗旨、立法背景及重点条款,做好落地实施工作;
2.了解企业会计准则执行中常见问题,帮助加深对疑难准则与准则难点的理解;
3.轻松应对棘手复杂业务的会计处理,正确高效编制单独与合并财务报表。
课程内容:
(一)新会计法重点条款、热点问题解析与企业应对
1.新会计法修订的修正背景及目的;
2.新会计法修订的总体框架及变化;
3.关于进一步完善会计制度,适应会计信息化的要求;
4.关于强化会计监督的要求;
5.关于加大财务造假法律责任追究力度的要求;
6.新会计法下企业及财务人员的应对措施。
(二)我国会计准则体系
1.统一的会计制度
2.会计准则体系体例【图示:我国会计准则体系】
3.近年准则变革一览
(三)收入准则执行中问题
1.时段法与时点法【案例:销售设备并安装】
2.主要责任人与代理人【多个案例】
3.单项履约义务识别【案例:房地产企业销售住宅】
4.可变对价【案例:暂定价格的销售】
5.销售返利
(四)租赁准则执行中问题
1.评估是否为租赁【案例:对资产使用范围的限定】
2.一年期合同到期续签【案例:房屋租赁】
3.售后租回【案例:设备售后租回】
4.可变租金
5.租赁业务的递延所得税新规
(五)金融工具准则主要问题
1.预期信用损失的确认
2.收到票据的处理【案例:取得银票的处理】
3.长期借款计提利息
4.应收款项的终止确认【案例:票据贴现的处理】
5.签订股权投资合同需要会计处理吗?
(六)固定资产与无形资产准则主要问题
1.固定资产确认条件
2.何时开始计提折旧
3.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处理【案例:试运行产品销售】
4.研发支出资本化的条件【案例:数据资源入表】
(七)资产减值准则主要问题
1.判断减值迹象
2.估计可收回金额【案例:固定资产减值】
3.以资产负债表日的状况为基础
4.长期股权投资减值的处理【案例:长期股权投资减值】
5.商誉减值【案例:商誉减值】
(八)政府补助准则主要问题
1.区分收入、政府补助、资本性投入
2.区分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3.确认时点【案例:何时确认政府补助】
4.与日常活动相关的判断
(九)长期股权投资准则主要问题
1.重大影响或共同控制的判断【案例:具有重大影响吗?】
2.派驻或撤回董事【案例:撤回董事】
3. 公允价值调整
4.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抵销
5.追加投资转按权益法核算
(十)企业合并与合并财务报表准则主要问题
1.关于控制的判断【案例:应当合并吗?】
2.结构化主体【案例:合伙企业的合并】
3.内部交易抵销【案例:如何抵销?】
4.应收超额亏损子公司债权
5.特殊交易的会计处理
(十一)其他准则主要问题
1.存货【案例:存货跌价准备计提】
2.持续经营的判断【案例:三种情形的不同处理】
3.投资性房地产【案例:纸上富贵】
4.借款费用【案例:资本化期间;施工企业的借款费用】
5.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案例:会计政策还是会计估计变更】
6.报表格式【案例:合同资产与合同负债的列示;货币资金的列示】
(十二)准则修订动向
1.拟修订的具体准则
2.基本准则修订动向
3.可持续披露准则热点问题分析
【培训讲师】江百灵,实战派会计学专家
厦门大学会计学博士,上海国家会计学院教授、研究生导师,上海财经大学兼职研究生导师。
主要研究方向:企业会计准则、全面预算管理。在读书与工作的三轮循环中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与深厚的理论功底。
曾为海尔集团、国电集团、中国农业银行等众多大型企业集团提供专业培训,受邀为国务院国资委总会计师培训班、财政部总会计师培训班及多省的会计领军人才培训班常年授课,曾为宝钢集团等多家企业提供管理咨询或承担横向课题,兼任多家公司独立董事与顾问。
多次参加IASB举办的圆桌论坛,近年来每年与IASB理事交流相关专业问题,2014年受ACCA邀请赴英访问。服务的客户有:中国农业银行总行;国家开发银行总行;中国进出口银行总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总行;宝钢集团;TCL集团;通用汽车;宝马汽车;中国邮政集团;国电集团;海尔集团;东方航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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