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打假或许要付出一定的成本,也许有人会说,这样还不如对执行者加大奖励力度,假执行就是为了多争得一些利益,事先把这些利益允诺给他们不就可以了吗?通过奖励固然有助于扶植正气,但是作为绥靖主义的政策不可能取得成功,因为企业的行动能力是淘汰出来的,并不是可以“赎买”的。除非将企业的全部产权都交于其手中,“赎买”固然可以满足假执行者一时的贪心,却不可能遏制其持续的努力和“得陇望蜀”式的扩张。重奖无法消除假执行的源头,原有的假执行念头被安抚之后,还会有新的假执行“机遇”产生,“学费”不可能无限制的交下去。只有加大执行打假的力度,使得假执行无利可图,或者使其承担更大的风险,得不偿失,从而不得不放弃通过假执行获取不正当利益的侥辛心理,假执行才会有所收敛。
当然,执行打假并不是图一时痛快,也不是按照企业主要负责人的个人意志以人划线,一意孤行,更不是要将涉嫌或者有着假执行行为的人一棍子打死,或者抓住执行者进行假执行的把柄对他们进行各种胁迫,而是要通过严密的防治措施打消他们通过假执行实现不正当利益的侥幸心理,从而放弃假执行的博弃,将自己的聪明才智真正用在企业既定的管理举措和经营方略上,真正与企业休戚与共,为把企业蛋糕做得更大而实现双赢和多赢。如果说执行打假在社会上尚无法可依的话,那么在企业内部却有章可循。将执行打假纳入公司治理机制统一部署是必要的,可以充分利用现有的监督和校正资源,而不必另搞一套。企业在创设过程中,或者发展到一定阶段后,一般都有基本的规章制度存在,可以做为执行打假,校正执行力扭曲的重要依据,这里的关键是要抓落实,而不是将其束之高阁。人们不会做你希望的,只会做你检查的。检查的过程就是抓制度落实的过程,可以及时使假执行现出原形。企业内部有一定的分工,不少分工领域里有相当的专业性,对于一定分工专业领域内是否存在着假执行的问题不能单凭一面之辞,考虑到其中涉及利益之争,由专业咨询机构和中介组织给出局外人的鉴定意见可能更为客观,也才能抓住要害完成执行打假的任务。执行打假也不是要扩大“窝里斗”,相反,它是为了在企业内部形成上下同欲,共谋发展的企业文比氛围,从而使内部资源凝聚于核心竞争力之中,从而使得企业决策机制能够更好的集中精力进行更有远见的自主创新式的谋划,从而使企业在风起云涌的市场上站稳脚跟。
赢在执行,赢在执行打假!校正了执行力扭曲,我们一定会有更为美好的明天。如果我们将企业做大做强的努力尚未获得成功,那么执行打假正未有穷期,同志仍需努力。让我们形成强大的执行打假的舆论氛围,结成执行打假广泛的统一战线,使得各种各样的假执行、伪执行像过街老鼠,人人喊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