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战略缺位:中国企业“走出去”的铁链
(文/赵杰)
商标和专利保护不力已成为国内企业“走出去”的极大障碍。中国企业的CEO们,对知识产权管理仅仅是被动防范,而缺乏自主知识产权,难以创造价值。CEO们一定要有一个信念,知识产权就是生产力
本月19日,本报报道了中国6家医药企业代表被指仿冒侵权并在巴黎遭扣押一事,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由该事件引发的欧盟与中国知识产权法律体系构建以及各自的企业内部知识产权管理等话题,更是为政府和企业界所重视。
就上述话题,25日上午,《第一财经日报》专访了全球在知识产权方面经验比较丰富的路伟国际律师事务所(Lovells)在欧盟方面的合伙人VerenavonBomhard和此公司中国北京知识产权主管林俊杰。
《第一财经日报》:不久前,中国6家医药代表在巴黎遭扣押的事件引发了中国社会各界的极大关注。你对该问题怎么看待?
Verena:通过我个人对各国对于知识产权保护法律的了解,其实各个国家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态度很不一样。地中海国家比如法国、西班牙等,在这方面的态度就比较强硬,所以在法国发生这样的事情是有可能的。但是德国等一些国家的态度则截然不同,它们认为知识产权是个人的财产,除非是侵犯非常明显,才可以涉及刑事问题,否则,它们是不会对这种案件太大动干戈的。
林俊杰:我刚知道这个案例的事情是很吃惊的,因为如果单单是侵权,是不能予以扣留的。如果法国方面真的实施扣留行为,前提是药品本身对人体有害。但是,正如Verena所说,法国打击侵权的力度的确非常大,所以,在巴黎发生这种事情也是可能的。这的确和各国对待知识产权的态度有很大关系。
《第一财经日报》:那么由该事件再加上路伟在知识产权方面的业务,Verena作为对欧盟法律非常了解的专家,你怎么看待欧盟各国企业和中国企业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差异?
Verena:用我接触的一些案例来分析,中国很多企业不大明白自己商标的真正价值,它们很多时候不大会使用自己的商标权。欧盟各国基本上是注册国家,但是中国企业对此并不了解,到国外的时候就不注重对自己的商标进行注册,这样就很容易被所在国的企业抓到漏洞。在我们知道的案例中,中国企业在商标和注册方面被别国企业起诉的案例非常非常多。
所以说很多中国企业和欧盟企业之间的最大区别,应该在于前者由于不懂得保护自己的商标权从而容易失去这一权利,而欧盟国家的企业对此运用得很熟练,有时候在和中国企业合作的时候,通过协议注册了商标,那么中国企业就难以再获得这个商标的权利了。
另外一点,中国企业应该非常重视的问题就是语言,因为欧盟和美国不同,美国只有一种语言,而欧盟各国都有自己的语言,它们很多是根本看不懂中文的,所以中国商标在欧洲注册的时候,翻译时必须非常准确。加上各个国家的法律制度也很不相同,中国企业在到欧盟从事一些重要业务的时候,必须考虑到这些问题而做到未雨绸缪。
《第一财经日报》:Verena的分析暴露出了中国企业走出国门时,对知识产权战略应用的不足,林俊杰作为知识产权领域资深律师,你怎么看待她所提出的问题?你觉得中国企业在走出国门的时候究竟应该在哪些方面进行提高从而有效地保护自己的知识产权?
林俊杰:我从一些案例来入手分析这一问题。大家都知道海信集团的商标“Hisense”被德国的博世-西门子公司在德国抢注,导致海信在整个欧盟地区内的商业拓展一度受阻。此外,联想、康佳、科龙、长虹、五粮液、王致和和红塔山等很多中国名牌商标遭海外抢注。这些例子说明,商标和专利保护不力已成为国内企业“走出去”的极大障碍。
我个人认为,中国企业应该知道,知识产权管理有很多方面的内容,而不仅仅是法律咨询那么简单。具体而言,中国企业应从三个方面予以突破:CEO理念、公司架构和公司律师素质。首先,中国企业CEO的理念要变。也就是说,中国企业的CEO们一定要有一个信念,知识产权就是生产力,是财富。目前,中国企业CEO的认识较浅,只追求利润,对知识产权管理仅仅是被动防范,而缺乏自主知识产权,难以创造价值。
其次,企业的架构应该改变。目前中国企业还没有将知识产权管理上升到战略层面,公司法务部的角色缺位,导致其在实践中根本不能充分发挥作用。就拿医药企业而言,欧洲这类企业对专利技术非常敏感,企业中会设置商标部和专利部,各自进行管理。但是中国的法务部根本不受重视。
还有一点,公司律师的素质要改变。远见、国际化、沟通和管理能力以及行业把握,这四个方面的素养应该是企业知识产权律师在具备了充分的法律专业知识外必须具备的素养。
另外我认为,在欧盟各国,产品外观设计虽然不是必须要注册才能保护,但是相比较而言,注册外观设计在大多数欧盟国家更容易得到保护和维权。
Verena:我还想补充一点给中国企业,欧盟商标的注册固然非常诱人,但中国企业也要注意欧盟商标存在的自身问题,因为第三人可以基于任何一个欧盟成员国的在先商标将其撤销。另外,欧盟法律也只规定了注册商标的保护,未注册商标保护程序只能根据各成员国的法律进行。这与各国保护未注册商标的实践有明显差异,所以,及时注册欧盟商标具有格外重要的意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