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浏览相关文章,看到哈佛成功25句中的一句“教育或学习”,感触颇深,体会如下:
◆教育是开发内在的力量。所有的教育都靠自己的体会;没有人能够教育另外一个人。
【评】:那些自认为受人“尊敬”的专家,请不要把自己当成“家长”,更不要认为自己是“万事通”。不懂的事请不要乱说话,因为传播错误的信息会让人误入歧途。
当今的税务培训人们不仅仅是需要权力式、命令式、文件式,这种税务培训的最大问题容易把受训者培养“奴才式”的人物。随着国家法制化建设的加强,与自身业务相关的案例式、互动式的税务培训更加受人欢迎。
◆不一定把所有的知识都记在心里,能够取得所需的知识即可;善于发问使苏格拉底成为当时的智者。哲学家从犯错的人身上找出人类所犯的错误;自工作中学到的越多,赚得越多。自工作学习的人,等于别人付钱让他上学;
【评】:央视二台的《开心辞典》可以停播了,因为你让观众记住了一些与工作和生活无关的事情(王小丫:恭喜你答对了)。
多一些问题证明,再多一些思考,这个社会需要听话的“孩子”,但更需要告诉这些“孩子”这件事情是如何判断的。如果你讲的因为那样,所以这样不合逻辑,当别人发问时你还表示反感,我劝你还是闭嘴为好。经常在传媒露面的那些所谓的专家,不要把自己当成“圣人”来看,你的失败和教训人们更喜欢听。这样做的前提,是你学的东西要有用、会用。知识是有价的,包括从书本和工作上的体会,用心就好。
每一项税务政策的出台包含立法、执法、司法三个方面的内容,而这些知识是需要人们在了解的基础上去理解。由于经济的多样性,税收政策在不断的发生变化,靠死记硬背是不能成为税务专家的。人的工作经历、接受教育的程度、知识面及相关专业知识的掌握,对完整的理解税收政策是有益的。
◆知识必须加以运用,才能产生力量。知识必须经由行动产生利益,否则无用。
【评】:产生力量的前提需要一个强大的知识积累,知识被错误的运用,其后果同样是非常可怕的。这恰恰是当今中国特别缺乏的,注重短期效益,而非长期效益。
接受税务培训、学习税收政策的最终目的就是为了自身涉税岗位和所服务的公司在防范涉税风险前提下,创造税务价值。随着国家税收格局的变化,以纳税人为中心的纳税服务体系的建立,纳税人与税务机关的关系已经由“警察与小偷”过渡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但并不意味着纳税人可以随便“干”了。
涉税岗位及与涉税相关的人请注意:中国新一轮的税务改革已经开始,请调整您的税务知识结构,并加以很好的运用。
作者:郭伟 来源:价值中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