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姬虹 刘金贺,来源:中国三星经济研究院(www.serichina.org)
不久前,北京市场上一位个人投资者发现购买的理财产品收益降至0%,便试图提前赎回。但是,一旦投资者提前赎回理财产品,投资者的本金将损失12%,极大地超出了投资者的心理预期。
近期以来,国内个人理财市场增长迅速,理财产品层出不穷,普通投资者的投资热情也日益升温。与此同时,由于银行等金融机构过分向投资者强调理财产品的收益,而较少向投资者强调高收益伴随而来的高风险,也引发了很多潜在问题。
国内个人理财市场进入快速发展期
从狭义的角度来看,国内个人理财市场主要包括银行理财、基金、券商集合理财、保险理财和信托理财五大类产品。近年以来,国内居民所拥有的金融资产以及国内个人理财市场的总规模都在不断上升。2006年,国内居民所拥有的金融资产约为14.7万亿RMB,预计2007年将升至16.5万亿RMB;同样2006年,国内个人理财市场的总规模约为2.1万亿RMB,预计2007年将达到2.4万亿RMB。
国内居民金融资产规模和个人理财市场规模(单位:万亿RMB)
来源:BCG、本文估计
随着整体市场规模的扩大,国内个人理财市场上的产品种类也日益丰富。从1996年起,国内银行已开始涉足个人理财市场,如设立理财中心、推出理财品牌等,但到2001年为止提供的理财服务普遍较为简单。
1996-2001国内个人理财市场重要事件
来源:本文整理
但从2002年起,在WTO的背景下,外资金融机构逐步介入,理财市场上的产品种类逐渐增多。2004年,汇丰银行(HSBC)、东亚银行(BankofEastAsia)开始在国内推出保本型外汇理财产品;2005年,光大证券(EverbrightSecurities)等证券公司开始推出券商集合理财产品。
2002-2005国内个人理财市场重要事件
来源:本文整理
2006年以来,随着中国彻底取消对外资金融机构的业务限制,理财产品的数量和种类进一步增长。2006年,国内中外资银行共推出345款人民币理财产品和277款外汇理财产品,分别比2005年增长185%和59.31%。基金、银行理财产品等理财方式在理财市场的地位日益重要。
国内个人理财市场构成(单位:十亿RMB)
来源:本文整理
理财市场扩张的两大动因
首先,是国内居民的理财需求开始逐步加大。从1997年至今,经过长达十年的市场培育,国内居民的理财意识已有所觉醒。2006年11月,第一理财网的一项用户调查显示,受调查者中78%的人愿意接受专家顾问的理财意见,25%愿意进行委托理财,50%以上愿意支付顾问费。相类似,2007年6月,人民银行的最新调查也显示,城镇居民购买基金和股票的意愿持续上升,认为购买基金和股票最合算的比例从一季度的30.3%提高至二季度的40.2%。
另一方面,近年来持续的低利率和通货膨胀预期,导致银行存款实际利率为负,促使个人投资者开始转向具有更高收益的理财产品。目前一年期存款的基准利率为3.06%,扣除利息税后为2.45%,而2007年5月的CPI同比上涨幅度为3.4%,相比之下一年期存款的实际利率为-0.95%。相比之下,1年期人民币银行理财产品的收益率从2.59%至25%不等,普遍高于定期存款收益。
其次,中外金融机构的激烈竞争,导致市场上理财产品供给增多。2001年加入WTO以来,中外金融机构在中国市场上的竞争开始加剧,而理财市场作为利润率较高的市场之一,开始成为双方的竞争焦点。目前中国个人理财市场的利润率约为20%,远高于银行传统存贷业务不足5%的利润率。
中资金融机构凭借市场尚未全部放开的时机,开始迅速扩张自身的个人理财业务。外资金融机构一开始受政策所限,无法全面地与中资金融机构进行竞争,因此采取从高端客户入手,逐步渗透个人理财市场的策略。2006年随着中国市场的彻底放开,外资金融机构开始凭借自身的研发优势,迅速推出各种创新理财产品。2006年起,外资银行开始在国内市场加快推出与黄金、石油、股票等重要资产挂钩的创新理财产品。
但是,繁荣的理财市场隐患重重。首先,个人投资者的风险意识不足,多存在理财产品“只赚不赔”的认识误区。目前国内的多数个人投资者对于个人理财产品普遍存在过于乐观的预期,认为此类产品即使无法获取收益,至少也可以收回本金。但事实上,随着市场的波动加大,以及理财产品的设计日趋复杂,部分理财产品的风险日益加大,甚至会给投资者带来较大损失。
其次,个人投资者与金融机构之间的双向沟通不良,金融机构存在片面夸大收益的倾向。在实际销售过程中,金融机构为增加销售额,普遍存在过分强调理财产品优点和收益的倾向,对于产品的潜在风险以及违约金等方面介绍不够。不恰当的销售行为导致投资者对理财产品的收益和销售机构的不满情绪逐渐加大,具体表现为个人理财产品的相关投诉日益增多。
最后,政府对于各类金融机构的监管力度不够,导致金融机构缺乏足够动力进行投资者教育。对金融机构而言,在法律法规及公司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取得最大的经济利益是其运营的根本。因此,如果没有足够的监管力度,金融机构本身并不会投入较多资源完善理财产品销售过程及进行投资者教育。
这三大因素降低了投资者对于风险的承受能力,增大了个人理财市场的不确定性。整体而言,投资者过于乐观的预期导致多数投资者很难承受市场剧烈波动所带来的理财产品大幅亏损的压力。因此,大幅亏损一旦出现,个人投资者将由于压力过大而将责任归咎于金融机构不负责任的销售行为和政府监管部门不到位的监管。压力的逐步传导将导致个人投资者信心的崩溃,从而为个人理财市场乃至整个金融市场带来极大的不确定性。
因此,只有加强政府监管才能从根本上巩固个人理财市场的架构。加强政府监管后,政府可以通过法律法规的形式对金融机构的行为进行限定,促使金融机构主动降低个人理财产品销售过程中的各项风险。另外在销售过程中,金融机构会通过加强销售人员培训与监督、主动划分客户群等手段,以更为负责、客观的态度进行产品销售。而在个人投资者教育方面,为降低未来销售成本,金融机构也将有更大的动力开展投资者讲座等教育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