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审计项目的质量是由审计人员业务技能(审计方法)、持续获取新知识的能力和道德品质保证的,而审计人员的审计工作并不是随心所欲的,它要受到审计时间和审计成本的约束。因此,对于审计人员而言,为了最充分地利用有限的时间和成本,制定一个高效率的审计计划就显得非常重要。监督是国家审计核心,国家审计是尽可能的通过实施一系列的审计方法和审计手段,揭示和提供审计客体舞弊的不对称信息。因此,一个审计项目采用什么样的审计方法对审计的结果会产生巨大影响,审计方法的采用也往往决定一个审计项目的成败。下面,本人就审计方法作如下介绍和探讨:
一、假设问题存在审计求证法
审计人员带着疑问和问题去实施审计是目前较为普遍采用的一种审计方法,也是最见成效的。这一点符合国家审计存在的前提假设,即国家审计制度的设计是建立在审计客体舞弊客观存在为基本假设,通过国家审计成本的较少支出去遏止或阻止因舞弊问题带来的巨大经济损失。与国家审计同时发挥审计作用的还有社会审计和内部审计,但三者之间有本质的区别,国家审计的本质就是监督,通过审计监督职能作用的充分发挥对经济活动行为进行约束,国家审计维护的是国家与人民的利益或社会公众利益;内部审计则是针对内部集团管理的需要而设置的,维护的是本部门或本单位团体的利益;社会审计则是一种受托行为的中介服务,因对委托的审计客体发表公正性的审计师意见而倍受报表使用者或社会公众的关注,由于社会审计的有偿性往往会使最终发表的审计师意见受制于委托人。因此,具有法定独立地位的国家审计监督职能的充分发挥是任何市场经济国家不可或缺的制度安排。在审计实践中通过假设问题的存在去收集审计证据,从而求证问题的真实结果,验证审计人员对问题的最终判断符合舞弊行为发生的基本规律,也是提高审计的效率的有效途径,使审计人员的审计活动行为有的放矢。其必要的审计路径为:利用审计客体提供的资料评估其经济活动行为→找内部控制制度的薄弱环节→找问题存在的可能疑点→分析疑点对经济活动行为影响程度→确定审计样本→收集审计证据→求证问题的真实性。
二、审前征集审计线索法
审计线索的提供者一般情况下都是知情者,因为舞弊的最终结果是在使得一部分人受益的同时侵害了另一部分人的利益或是国家利益或是社会公众利益,这些都会促使知情者在安全的情况通过第三者(如审计组)予以遏止的愿望,而信息的不对称性决定了审计人员对审计客体的经济活动行为的了解是不充分的,国家审计所面对的审计客体的经济活动行为也是多样化的,在审计人员处于信息掌握的劣势地位去揭示审计客体舞弊问题往往如大海捞针。一方面,国家审计成本与审计作业时间的制约要求审计组在一定的时间内必须完成审计任务。另一方面,审计客体舞弊行为的预谋性与隐蔽性藏匿在巨大经济活动中的某一个环节或事件中,并在虚假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的保护下使审计人员在有限的审计时间里难以揭示,导致审计工作事倍功半或审计失败。此时,最有效果的审计方法就是寻找审计线索,通过审计线索收集审计证据。审计路径:公告审计事项→提供审计组联系方式→获取审计线索→甄别线索的真伪→收集证据→查证问题。如审计署驻武汉特派办在某市进行国土审计前,召开大型审计进点会,在电视、报纸等媒体上广泛发布审计消息,公布了4部举报热线电话。40天内就接到了106封举报信,312个举报电话,接待上访达195人次,经查证,发现违法倒卖土地等案件6起,6人次被司法机关逮捕,另向有关部门移送了70封可信度高的人民来信。
三、审计经验判断法
审计经验来源于审计实践是审计人员长期从事审计实践积累的结果,因审计人员的知识结构和持续学习专业技能能力以及接触的审计客体和审计工作时间的差异性,使得每一个审计人员所获取的审计经验存在着巨大的差异性,因此说审计经验具有独有的特性。厚积薄发是审计人员最典型的特征,俗话说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审计也不例外。一个优秀的审计人员所形成的审计经验就是通过从事、分析和总结一个个典型的审计项目或审计案例的基础上取得,并通过长期的审计实践培养了审计人员职业判断的敏锐性与直觉,形成了以揭示审计客体舞弊问题存在为国家审计的基本理念。此外,审计经验也来源于审计人员对日常生活、经济活动行为和社会交往中细节的关注与感知。审计客体的千差万别性长期以来一直挑战着审计人员对不同领域知识与信息的持续获取能力,审计经验或审计专家经验也往往决定着一个审计项目的成败,就如同传统中医中的国粹“望闻问切”一样决非一日之功夫,诸多的客观与主观因素作用的结果最终导致不同的审计人员所形成和拥有的审计经验是不同的。国家审计的核心一般不发表审计师意见(外资审计是个例外),主要是报告所揭示问题对经济和社会的危害性,所以国家审计过多关注的是对审计客体舞弊问题的揭露,即审计人员凭借审计经验能够尽可能的揭示问题存在的真实。由于审计经验的独有性、差异性的存在,审计人员的审计路径也将是不同的,但最终结果是以完成审计目标为根本出发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