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战国时期,秦国公司的CEO秦孝公一心想扩大规模,搞多元化经营,设立跨国公司。为此,他下令在全国范围内招贤纳士,希望能够帮助他实现这个宏图大愿。
这则消息传到了魏国公司一个名叫公孙鞅的耳朵里。公孙鞅,本是卫国人,因他少好刑名之学,素有依法强兵富国的理想。他到魏国集团的目的就是想劝导魏国CEO实行法治,进而兼并其他企业,建立一个统一的跨国集团公司。当时,魏国公司本是七国中的强国,后来由于受到齐、秦两国的夹攻,齐国打败了魏国,魏国从此一蹶不振。<<<管理寓言
于是,公孙鞅从魏国跑到了秦国,靠总裁办秘书景监推荐见到秦孝公,陈述自己富国强兵的策略,孝公大喜过望,从此与他共商国家大事,但是,公孙鞅的变法改革遭到了秦国中高层管理层的抵制。公孙鞅对秦孝公说:“对一般人,不能和他们商议开创大业的计划,只能和他们分享成功。要成大业就不能与众人谋划。所以圣人只要能够强国,没必要效法旧传统。”
高管甘龙反驳说:“不对,按照旧章治理,才能使官员熟悉规矩而百姓安宁。”公孙鞅说:“普通人只知道安于已有的习俗,学者往往被所知限制而不能自拔。这两种人,让他们做官守法可以,但不能和他们讨论超过法令以外的事。聪明的人制定法规政策,愚笨的人只能受制于人;贤德的人因时而变,无能的人死守成法。”秦孝公说:“说得好!”便任命公孙鞅为人力资源部总监(左庶长),制定变法的法令。
法令已经详细制订但尚未公布,公孙鞅怕公司员工不信任,于是在国都的集市南门立下一根长三丈的木杆,下令说有人能把它拿到北门去就赏给十金。公司员工感到此事奇怪,没人敢搬。公孙鞅又说:“能拿过去的赏五十金。”于是由一个人拿着木杆到了北门,他立即获得五十金的重赏。这时,公孙鞅才下令颁布变法法令。
颁布变法令后,公孙鞅尽心治理秦国,大力推行法令,做到公平无私,惩罚时不因为对方是高管或创业元老而避讳,赏赐时也不因为对方是董事长的小舅子而偏私。有一次,太子犯了法,公孙鞅便把太子的两个老师都实施了严厉的刑罚。新法施行十年,秦国公司路不拾遗、山无盗贼,一片太平,公司员工不取非份财物的好风气,市场销售等业务部门很快地强大起来,使其他公司非常害怕。
由于公孙鞅尽职尽责,秦孝公把商于地方的十五个县封赏给了公孙鞅,公孙鞅号称商君。商君为总经理(相)后,制定法规极为严酷。任总经理十年间,积怨甚多,公司上下对他都有恨难言。
一次,商鞅得意洋洋地问别人:“你看我治理秦国,与当年的百里奚谁更高明?”那人说:“百里奚在秦国为相时,劳累了不乘车,炎热的天气也不打伞盖,在国中视察没有前呼后拥。他死的时候,秦国的男女老幼都痛哭流涕。你起初是以结交宠臣为进身之途,待到掌权执政,就凌辱践踏贵族大家,残害百姓。一旦秦王有个三长两短,秦国用来逮捕你的罪名还少吗?”商鞅不听。
五个月后,秦孝公生了病而且不能够痊愈。秦孝公死后,惠王继承了CEO的位子。他即位执政不久,商鞅就因为自己曾对惠王的老师施行过刑罚,害怕被诛杀,所以请求回到魏国。
有人劝秦惠王说:“大臣过于受重用,就会危害国家;左右过分亲近,就会给国君本身带来危险。现在秦国的妇女小孩都在谈论商鞅变法,而没人谈论大王的法令,这是使商鞅反而成为了主子,而大王却变成大臣了,再说商鞅本来是大王的仇人,希望大王把他杀了。”
于是,秦惠王用车裂的刑罚将他杀了,而秦国公司的员工们并不怜悯他。
评述
商鞅刚到秦国,人情不熟,立足未稳,而且作为人力资源部总监(左庶长),还要推行自己的一套新制度,其难度可想而知。
对上,如果不能让CEO迅速见到这套新制度的成效,就会降低CEO对他的信任度;对中,由于要损害一批中高层管理者的既得利益,他们能够少捣乱就值得庆幸了,更别提得到帮助了;对下,如果不能让员工感到实实在在的利益,是没有人愿意认可这套新制度的,反之这些人还会被人利用来反对商鞅。
这时,商鞅结合当时的现状,烧了上任后的第一把火:重金奖赏遵守法令的人,一下子就打开了局面;第二把火是惩罚了不遵守法令的两位高管(太子的老师),震慑了所有的人;第三把火是在第一二把火的基础上成了一支执行力非常强的团队,持续而深入地执行了十年,让法令的效果得到了最大化的体现。
这三把火的背后,让商鞅成功最关键的东西是什么?
信誉!
因为商鞅清楚地知道:信誉是管理者的至宝。秦国集团要靠全体员工来保卫,而员工的一切待遇要靠企业的信誉来保障。如果企业不讲信誉,则没有办法使员工来服从和拥护企业;如果没有员工们的努力,这个企业也就没办法维持。所以在当时普遍不讲信誉的社会风气下,商鞅要确定自己的法令能够顺利执行,首先要确立自己的信誉,那就是说一不二,维护法令的权威性,只有这样,才能够确保法令的执行力。
司马光如此评价商鞅:“处在你攻我夺的乱世,天下竞相尔虞我诈、斗智斗勇的时代,虽然商鞅很刻薄,但是他仍然不敢忘记树立信誉以收服民心,又何况今日治理天下的领导者呢?”
但是,商鞅用法令治理国家的副作用也是巨大的,虽然改善了员工们的生活条件,但没有赢得大家的尊重和爱戴;虽然让秦国强大而富足,但依然没有逃脱被车裂的悲剧宿命。
原因在于,作为法家的代表人物之一,商鞅最重视“法”,即法律、法制。法家认为,治理百姓应当以法以刑,认为通过法律可以解决一切问题。而这样做的后果却是失德和失人心。《诗经》中说:“得人心者兴,失人心者灭。”而《尚书》中也说:“依靠仁德者昌盛,凭借暴利者灭亡。” 商鞅依靠酷刑执法,最终自己被酷刑所杀,不能不说是个悲哀。
与法家认为只要刑法苛刻,老百姓就不敢犯法,就会因敬畏法律而成为顺民。看法相反的是,儒家认为,治理百姓应当以德以礼。只有提高百姓的道德涵养,让他们自己认识到错误并勇于改正才是最高境界。因此,孔子说:“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
结合商鞅变法的经验教训和法家、儒家两派的思想可以看到,以儒家为体,以法家为用,或许是最好的解决办法之一。世界级优秀公司的创始人依靠自身的影响力(仁德)创造一种价值观,体现于企业文化,这就是儒家的德和礼。在价值观和企业文化的基础之上,建立相匹配的、甚至是苛刻的规章制度,以保证公司领导权的合理行使和员工的行动符合公司利益。
如果只有良好的价值观,执行起来是非常有难度的;如果只有完善而严密的规章制度,虽然短时间会有良好的反映,但员工的忠诚度会大打折扣。
来源:牛津管理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