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报表会计的职责与权限、工作内容与要求,检查与考核。 本标准适用报表会计工作,是检查与考核本岗位工作的依据. 2 责任与权限 2.1素质要求: 2.1.1熟练掌握国家现行的有关财务会计政策、法令、法规、条例和规定。 2.1.2熟悉电力生产过程、了解各项经济技术指标之间的内在联系。 2.1.3熟练掌握会计核算办法,掌握各种经济指标计算技术。 2.1.4具有财务中专以上学历和三年以上的电力财务工作经验,具有一定的实践经验和理论基础。 2.2责任 2.2.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电力生产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的法规制度。 2.2.2负责总帐、会计核算工作、连续全面、系统地反映和监督生产经营活动。 2.2.3接受审计、财政、税收等部门依法进行的检查监督,并如实提供会计资料。 2.2.4配合领导完善财务内部制度和会计核算系统。 2.3权限 2.3.1有权对本部门的会计核算工作提出建议。 2.3.2有权对其他核算岗位的业务工作进行指导。 3 工作内容与要求 3.1会计科目的设置及凭证编制 3.1.1按国家统一规定及山东电力集团公司的要求并结合本公司实际设置和使用总帐科目。 3.1.2所编制的会计凭证必须做到科目使用正确、摘要简明扼要、附件齐全、印章齐全准确率100%。 3.2会计帐簿设置及记录 3.2.1按国家规定、省局要求与本公司实际设置明细分类帐和总分类帐。 3.2.2按月登记会计帐簿,次月十日前登记完明细分类帐及总分类帐。 3.2.3次月三日前编制总帐科目汇总表,并与有关明细帐核对,保证帐帐相符。 3.2.4会计帐簿登记与会计凭证相符率100%。 3.3会计报表编制 3.3.1每月6日前编制出会计报表,并按时报送各个有关部门。 3.3.2报表准确率达100%。 3.4编写财务情况说明书 3.4.1按月对财务主要指标进行专题分析,按季进行综合分析,按年进行全年分析。 3.4.2财务分析要做到方法科学、重点突出、说明成绩、找出差距、提出建议。 3.5财务资料的管理 3.5.1保管好月、季、年度财务报表、计划、分析及其他财务统计资料。 3.5.2保管好各种文件资料,并分类整理以便查询。 3.6财务检查 3.6.1负责总帐核对业务.及时进行总帐与明细帐的核对、做到帐帐相对、如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向主管领导汇报。 3.6.2配合审计、财政、税务等部门的检查,如实提供会计资料。 3.6.3及时纠正内部检查的有关业务技术错误. 4 检查与考核 4.1本标准执行情况由财务负责人按月检查与考核。 4.2考核内容为本标准规定的责任和工作内容与要求部分。 4.3按照临沂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经济考核责任制考核细则进行考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