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租赁,是指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其所有权最终可能转移,也可能不转移。承租人发生的未确认融资费用,应当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进行分摊。分摊未确认融资费用时,应当采用实际利率法。如果涉及或有租金,则应在实际发生时确认为当期费用。采用实际利率法分摊未确认融资费用时,应当根据租赁开始日租入资产入账价值的不同情况,对未确认融资费用采用不同的分摊率。
1.以出租人租赁内含利率为折现率将最低租赁付款额折现且以该现值作为租入资产入账价值的,应当将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的分摊率。
2.以合同规定利率为折现率将最低租赁付款额折现且以该现值作为租入资产入账价值的,应当将合同规定利率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的分摊率。
3.以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为折现率将最低租赁付款额折现且以该现值作为租入资产入账价值的,应当将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的分摊率。
4.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作为入账价值的,应当重新计算分摊率。该分摊率是使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与租赁资产公允价值相等的折现率。
例:某运输公司于2008年1月1日与伟丰租赁公司签订了一份租赁合同。租赁合同规定:租赁标的物为50台货运汽车,租赁开始日为2008年1月1日,租赁期为4年,某运输公司从租赁开始日起每年年初支付租赁金250万元,租赁合同规定的年利率为10%;50台货运汽车于2008年1月1日的公允价值为850万元,租赁期满后50台货运汽车,其所有权转移给该运输公司。运输公司租赁货运汽车最低付款额的现值871.72万元,大于公允价值850万元,为此,租入资产以公允价值入账,入账价值为850万元。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作为入账价值的,应当重新计算分摊率。要求,根据有关资料计算未确认融资费用的分摊率及分摊表,并编制相关会计分录。
(1)计算融资费用分摊率: T=2500000+2500000×(3,r)=8500000
当r=13%时,T=8403000当r=12%时,T=8504500
融资费用分摊率为:13%-(13%-12%)×(8403000—850000)÷(8403000—8504500)≈12.04%(见附表)
(2)会计分录:①2008年1月1日支付租金时:借:长期应付款—— —应付融资租赁款 2500000贷:银行存款2500000②2009年1月1日支付租金时:借:长期应付款—— —应付融资租赁款 1777600贷:银行存款1777600借:财务费用722400贷:未确认融资费用722400③2010年1月1日支付租金时:借:长期应付款—— —应付融资租赁款 1991623贷:银行存款1991623借:财务费用508377贷:未确认融资费用508377④2011年1月1日支付租金时:借:长期应付款—— —应付融资租赁款 2230777贷:银行存款2230777借:财务费用269223贷:未确认融资费用269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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