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条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9年以上(高中、中专、技校以上学历)。
2、取得本职业营销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3、取得本职业营销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营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工种:营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 收费标准:3880元(培训费、教材、资料、串讲及考试和证书费) 申报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3年以上(高中、中专、技校以上学历)。
2、取得本职业助理营销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取得本职业助理营销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营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4、取得本职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5、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取得本职业助理营销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6、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取得本职业助理营销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营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7、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 收费标准:2380元(含培训费、教材、资料、串讲及考试和证书费) 培训内容: 1. 国家职业资格营销师职业标准; 内容包括:职业道德基本知识、营销基础理论、技能知识、案例分析 2. 应试指导、模拟考试练习 考试方式: 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和专业能力考核。 理论知识考试和专业能力考核均采用闭卷笔试或者上机考试等方式。 理论知识考试和专业能力考核均实行百分制,成绩皆达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营销师、高级营销师还须进行综合评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