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提高从事人力资源管理人员的职业技能及素质,推动企事业单位建立现代人力资源管理及持证上岗制度,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于2001年颁布人力资源管理人员职业资格权威认证考试,依照既定的职业标准,经过规定的培训,通过相应的职业资格鉴定,考试合格后可获得国家统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该证书作为专业技能人才证明可记入个人档案与薪酬挂钩、同时也是晋升、求职的必备条件!也是您从事相应职业的上岗必备证书,在全国范围内通用,且可以作为法律公证的有效文件,在全球90多个国家获得承认。
一、报名资格和条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 取得本职业人力资源师二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 2. 具有本专业及相关博士学位,连续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3年以上。 3. 具有本专业及相关专业硕士学位,连续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6年以上。 4. 具有本专业及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9年以上。 5. 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19年以上。
二、培训对象:
从事人力资源规划、招聘与配置、培训与开发、绩效管理、薪酬福利管理、劳动关系管理等工作的专业管理人员。
三、组织实施: 1、集中班:7月12日—7月16日 长沙 6月12日 7月19日 4800元/人 2、周末滚动班:3月9日开始 北京 6月 7月 5800元/人 3、北京 11月 4、长沙 12月
六、报名流程: 第一步:填写报名表 第二步:准备资料如下,于报盘截止日期之前提交。 照片(6张、2寸、蓝底免冠 ) 单位工作年限证明(2份) 身份证复印件(2份、号码清晰) 学历证明复印件(2份、章印清晰、编码清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