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指出,“在全社会实行学业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并重的制度”。《劳动法》第八章第六十九条规定:“国家确定职业分类,对规定的职业制定职业技能标准,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由经过政府批准的考核鉴定机构负责对劳动者实施职业技能考核鉴定”。《职业教育法》第一章第八条明确指出:“实施职业教育应当根据实际需要,同国家制定的职业分类和职业等级标准相适应,实行学历文凭、培训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 指根据《劳动法》和“职业教育法”的有关规定,物流行业实行就业准入制度。国家劳动部于2006年起正式启动首批《高级物流师》国家职业资格认证试点工作。至今已参加认证培训近千人次。他们来自:
中国石油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中国航空油料集团、中国储备棉管理总公司、中国外运、中国网通、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后勤部、中国煤炭工业协会、中国水产协会、北京电信、北京粮食集团、北京西站……
一、报名资格和条件: 高级物流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 取得本职业物流师二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 2. 具有本专业及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3年以上。 3. 具有本专业及相关专业学士学位以上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3年以上。 4. 具有本专业及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13年以上。 5. 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19年以上。
二、培训对象:
致力于个人素质的提升、自己职业发展的竞争力、更快的确立自己在物流行业的发展优势,并且在生产与流通领域中从事与采购、供应、运输、仓储、装卸、搬运、包装、配送、信息服务等物流活动相关工作的中高级管理人员。
三、组织实施: 1、周末班: 6月12日 7月19日 北京\长沙 教材:《物流师基础》《高级物流师》
讲师:高级物流师教材编委、劳动部指定专家。 2、集中班:7月12日—7月16日 3、企业单独组班,30人以上者可于08年5月之前申请 7月\11月 北京\郑州\太原\西安\青岛\大连\长沙 4、周末班: 10月14日 11月12日 北京\郑州\太原\西安\青岛\大连\长沙 5、集中班:11月8日—11月12日
五、收费标准:
4800元/人(包括培训教材、复习资料,考试、鉴定等费用,不包括食宿费用)
六、报名流程: 第一步:填写报名表 第二步:准备资料如下,于报盘截止日期之前提交:
照片(6张、2寸、免冠 ) 单位工作年限证明(2份) 身份证复印件(2份、号码清晰) 学历证明复印件(2份、章印清晰、编码清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