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浙大启源教育… 人力资源管理师培训(国家劳动部职业资格证书)
★郑重承诺:人力资源管理师考试学员,补考没通过退还培训费60% !!!!
★国家劳动部热荐师资, 余琛博士、苗青博士后等浙江省最强力专家团队全程授课
☆我们的目标:做最专业的培训,最优质的服务
【项目介绍】 人力资源管理人员已成为目前职场上的最热门职业之一。人力资源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推出不久,广受业内人士的认可和欢迎,被誉为"含金量高、发展势头最好的证书之一"。一些行业和大型企业集团,明确提出其人力资源管理人员今后3到5年内要持证上岗。2003年全国报考人数仅27000多人,2006年仅上半年全国有10万多人参加考试,是参加全国职业技能鉴定统考人数最多的职业认证证书。该证书全国通行,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发证。从业者必须经过相应的培训和全国统一考试,经全国统一鉴定执证上岗。是求职、任职、开业和用人单位录用求职者的主要依据;是境外就业、对外劳务合作人员办理技能水平公证的有效证件。
浙大启源教育是一家专业的职业资格培训机构,,其全面依托了浙江大学和工商大学人力资源领域的科研和教学领域,为有志于从事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的各类人员提供权威的考证培训。至今已举办五期人力资源考证培训班,平均合格率在85%以上,教学质量深受学员好评。
一、师资介绍: 授课师资由余琛 及浙江大学和工商大学著名教授、企业知名企业人力资源总监以及专业的人力资源培训讲师组成,我们的授课老师都是经过多年历练筛选下来的优秀讲师,讲课针对性强,考试合格率高,人力资源培训领域享有盛誉。 二、培训内容: 主要培训内容:人力资源规划(含专业基础知识)、招聘与配置、培训与开发、绩效管理、薪酬福利管理、劳动关系管理以及理论复习和技能复习等。三、适用对象 企事业单位在岗或有志从事人力资源战略和规划、员工招聘选拔、绩效管理、薪资福利保险、激励、培训与开发、劳动关系协调等工作的相关管理人员。
四、报考条件
◆ 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
1、取得相关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经本职业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业证书。
2、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2年以上,经本职业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3、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6年以上,经本职业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4、具有大专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8年以上,经本职业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5、具有高中、中专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10年以上,经本职业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6、取得本职业三级(企业人力资源助理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 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三级)
1、取得本职业人力资源管理员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经本职业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硕士学历,经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3、具有大学本科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经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4、具有大专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取得证书;
5、具有高中或中专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经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取得证书;
6、人力资源专业大四学生、人力资源大专应届毕业生,经本职业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五、考试及授课时间
1、授课时间:暂定9月初至11月初旬,周六或周日等业余时间授课。
2、统考时间: 07年11月18日;考试内容:《基础知识》、《实际操作技能》及论文答辩三部分
3、报名截止时间:7月初 授课地点:浙江大学西溪校区(原杭州大学)及杭州职业培训学校内
4、公交路线:23、25、82路,海洋二所站或10、13、19、23、25、41、42、74、86下宁桥站
六、收费标准:
项目 |
学费 |
教材费 |
考务费 |
答辩费 |
共计 |
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 |
945 |
140 |
215 |
0 |
1300 |
人力资源管理师 |
1530 |
155 |
215 |
350 |
2250 |
七、我们的特色: 1、学员一次未通过考试,可享受多次复读, 2、专家团队授课,补考后没通过,退还60%培训费, 3、加入HR俱乐部,和人力资源总监交流学习,创建互动平台。
八、报名所需资料: 1、身份证和学历证复印件一张; 2、照片两寸一张,一寸两张; 3、公司申请表格一份; 4、工作经验证明一份,加盖公章,格式见下面: (格式:***同志身份证号码为*****,于**年**月至**年**月在*******公司从事人力资源相关工作,特此证明! 公司公章 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