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程目标】
掌握会计和税法的差异,在合理合法会计核算的基础上按照税法的规定进行纳税调整和协调,使企业在两方面达到完美的统一,避免因此而造成的纳税风险和纳税损失。
【适合对象】财务总监、财务经理、会计主任、财务人员、办税人员等
【授课形式】分组授课、互动交流、案例分析、小组讨论、趣味问答
【授课时间】1天(7小时)
【学员人数】25人以内
【课程内容】
一、存货的会计与税务协调
1、领用原材料的核算
2、盘亏和毁损的处理
3、存货跌价准备的处理
4、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5、消费税的处理
6、进项税额的抵扣时间
二、固定资产的会计与税务协调
1、固定资产的认定标准
2、折旧范围的确定
3、折旧方法的选择
4、折旧年限的规定
5、折旧残值率的规定
6、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
7、固定资产改良支出的处置
三、无形资产的会计与税务协调
1、资产价值的确定
2、商誉的确定
3、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的处理/摊销的规定
4、资产价值的确定
四、流动负债的会计与税务协调
1、工资的核算
2、福利费的核算
3、其他工资性费用
4、应付款的税务与会计差异协调
六、资本公积、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
1、接受捐赠的资产
2、资本公积/盈余公积与未分配利润转增资本
七、收入的会计与税务协调
1、收入的确定
2、销售折让的抵减
3、技术转让收入的处理
4、跨年度工程劳务收入的处理
5、视同销售收入的情况
八、各项费用支出的会计与税务协调
1、营业费用/管理费用的协调
2、财务费用/营业外支出的协调
3、债务重组的差异与协调
4、企业股权变动的会计与税务差异协调
5、会计与税务协调的基本方法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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