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地点:2009年3月14-16日 北京(13日全天报道) 2009年4月18-20日 深圳(17日全天报道)
课程背景: 国家税务总局于2009年1月8日发布了《特别纳税调整实施办法(试行)》(国税发[2009]2号,简称“办法”),作为企业所得税法第六章——特别纳税调整——的详细规定,涵盖了转让定价税制、避税港税制、资本弱化税制及国际反避税等四大领域。其中,“同期资料管理”和“转让定价调查及调整”是纳税人高度关注的内容,企业必须即刻分析,掌握新规,应对新规,存在关联交易的企业必须高度关注。
2009年1月1日起,在全国所有地区、所有行业推行增值税转型改革,由生产型增值税转为国际上通用的消费型增值税。本次增值税改革的核心内容有哪些?增值税转型减负对企业的影响?增值税转型对那些行业受惠显著?销售购买方做固定资产类商品的影响?对固定资产投资的影响?对外贸出口企业的影响?对生产出口企业的影响?对销售旧固定资产的影响?对外商投资进口设备的影响?对纳税申报、会计处理的影响?新抵扣政策下的增值税纳税筹划有哪些空间?今后继续改革的趋势分析等。这些问题,都是即增值税推行以后,企业十分关注的问题。
为加深大家对增值税转型及新企业所得税法和配套文件的理解与运用,减轻企业汇算清缴工作的负担。为此特举办本期培训班,届时将邀请国家税务总局国际司权威官员、国家权威涉外税务专家及四大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领衔主讲。我们诚挚地邀请并期待您的参会。现将会议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谁应该参加: 各企业及企业集团的财务总监、财务经理、会计主任、税务经理等财务人员。
培训日程及授课安排: 第一天上午 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与配套过渡法规详解 主讲专家: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司处长
第一天下午 会计与所得税法差异分析及纳税调整实务 主讲专家: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司处长
第二天上午 新旧增值税实施条例、细则比较分析 主讲专家:国家税务总局增值税处副处长
第二天下午 《特别纳税调整实施办法》深度解析 主讲专家:国家税务总局国际司处长
第三天上午 “转让定价调查及调整”重点讲解 主讲专家:朱青,人大财金学院著名国际税收专家
第三天下午 资本弱化税制、同期资料管理重点讲解 主讲专家:德勤会计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增值服务: 1、赠参会学员每人一份当月《首席财务官》;并可优先安排在杂志上发表文章; 2、可九折优惠报考国际财务管理师和国际注册会计师认证项目,该认证项目正式授权我司为指定培训单位,参加我司培训的课时可计入该认证项目的规定课时。详情登陆网站查询; 3、拥有一批权威的税务专家团队,及与国家和地方税务系统有着良好的关系,可优先、优惠为参会单位提供纳税筹划、争议协调及顾问服务。
费用与报名: 培训费:2980元/人(含培训费、资料费、现场咨询费、午餐费及茶点等); 学员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报名参加本次大会的同志,请详细填写好报名回执表并同银行汇款凭证传真至会务处,会务处按报名先后预留会议席位与学习资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