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班日期】2007年3月29-31日 地址:北京外国专家大厦
【学员费用】1980元/人/3天(教材费、讲义费、午餐费、证书费等)外地学员食宿可代为安排,费用自理
财政部2006年2月15日在人民大会堂正式发布的新会计审计准则体系,定于2007年1月1日起在全国所有企业中执行。新会计准则不仅理念先进、体系完整,而且充分体现了与国际准则的趋同。新准则的实施会极大地提高会计信息的质量,进一步缩小会计收益调整空间,将给我国企业带来巨大考验,对企业
财务人员的执业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为方便使广大财务人员了解新旧准则的变化,尽快掌握新准则体系的内容、要点和精髓,更好地做好新旧制度的衔接和新准则体系的贯彻工作,中国董事会研究中心、北京连城国际研究顾问集团凭借自己的实力及雄厚的师资力量,特举办“新企业会计准则高级研修班”。
【参加对象】财务董事、财务监事、财务总裁、财务(会计)部经理、审计部部长、公司全体财务人员及公司审计人员
【课程内容】
一、财务通则与基本准则
财务通则解析
会计假设
确认原则
会计信息质量要求
会计要素
会计计量
财务报告
1、存货
2、长期股权投资
3、投资性房地产
4、固定资产
5、生物资产
6、无形资产
7、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8、资产减值
10、企业年金基金
11、股份支付
12、债务重组
13、或有事项
14、收入
15、建造合同
16、政府补助
17、借款费用
18、所得税
19、外币折算
20、企业合并
21、租赁
24、套期保值
25、原保险合同
26、再保险合同
27、石油天然气开采
28、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
29、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30、财务报表列报
31、现金流量表
32、中期财务报告
33、合并财务报表
34、每股收益
35、分部报告
36、关联方披露
37、金融工具列报
38、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
三、内部控制
【教学师资】
王中杰:国家企业内部控制标准委员会专家、公司治理专家、北京连城国际研究顾问集团首席顾问、中国上市公司董事会价值排名创始人、中国董事会研究中心
秘书长、复旦大学现代公司治理研究中心主任、
清华大学客座教授。15年财务总监实战经验,资深财务专家
孙咏梅: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博士、清华大学博士后、资深财务专家
张云中:清华大学会计学博士、资深会计学专家
刘少东:中国人民大学会计学副教授
王镇平:毕马威振华会计事务所高级经理
李存慧:天华会计所事务所合伙人、副总经理
程小可:中国人民大学会计学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