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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风险管理与同期资料准备操作实务培训(北京) |
信息发布:企业培训网 发布时间:2009-11-17 15:21:17 |
(本课程全年循环滚动开课,欢迎来电咨询最新时间及地点安排!) |
——权威专家与您探讨:最新纳税调整、同期资料准备、转让定价风险防范等 各企业单位: 关联交易之间的转让定价是企业控制税收成本的常见方法之一,特别在跨国交易之间应用广泛。关联交易的特殊安排,有效利用不同国家之间税收制度的差异,为企业节约了税收成本。许多跨国公司以及内资公司已把转关联交易的相关安排作为极其重要的战略性税务筹划课题和企业成功的关键因素。因此关联交易也成为税法领域一个日益重要且饱受争议的问题,各类国际反避税机制及各国税收相关法律对关联交易的规制越来越严格,企业面对的因转让定价产生的风险日益增加。 国家税务总局于2009年1月8日发布的《特别纳税调整实施办法(试行)》(国税发[2009]2号,以下简称“《办法》”)全方位、多角度、多层次规范了企业的关联交易税务处理,并首次将同期资料的准备要求纳入中国反避税的法律体系。该规定事关在华企业的财务运作、税收风险管理等重大事宜。其中,“同期资料管理”和“关联交易定价调查及调整”是纳税人高度关注的内容。 为帮助各企业积极应对《办法》的相关规定,有效进行特别关联交易风险管理,合理安排同期资料的准备工作,处理好在华分支机构与国外管理企业之间的协调关系,我们特邀国内、国外税务法律事务专家,特在北京、上海两地举办本期培训。本期重点采用“方法与操作结合”、“案例与实践同步”的专题讲解方式,并辅以提问、答疑、讨论、现场咨询等互动的交流方式进行。我们诚挚地邀请并期待您的参会。 一、培训时间:2009年12月11日,上午9:00至下午5:30 二、培训地点:北京市,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三、组织机构:北京法域精通咨询有限公司 四、主讲专家:张 颖 律师,资深税法律师、会计师、注册税务师。北京律协税法专业委员会副主任,著名企业税法讲师。 五、适宜对象:各企业总经理、总会计师、财务总监、财务经理、税务经理、会计主管及税务、会计与预算专员等。 六、授课方式:重点采用“方法与操作结合”、 “案例与实践同步”的专题讲解方式,并辅以提问、答疑;讨论、现场咨询等互动的交流方式进行。特别提示:此课程由企业经营者与财务管理者一同参训效果更佳。 七、培训费用:800元/人(含场地费及授课费,含午餐) 八、培训内容: 1、关联交易定价和关联企业的法规释义及关联交易风险管理 (一)国家税收管辖权及OECD转让定价指南 (二)中国反避税发展及当前举措 (三)特别纳税调整各环节衔接 (四)同期资料准备的法律意义 (五)同期资料准备的难点及对操作者的水平要求 (六)预约定价安排及成本分摊协议的意义及制作技巧 (七)关联交易风险管理以及关联交易资料的法律责任 2、关联交易定价 (一)世界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 (二)世界各国通过转让定价进行税务竞争 (三) 美国转让定价概况 (四) 中国转让定价和方法 ①.可比非受控价格法(“CUP”); ②.再销售价格法(“RPM”); ③.成本价成法(“CPM”) ④.净交易利润法(“TNMM”); ⑤.利润分割法(“PSM”); ⑥.成本分摊协议法(“CSA”); ⑦.其他方法(Unspecified Methods)。 (五)最佳方法选择和使用——无论何种方法必须要满足“最佳方法(适用中国)”。 (六) 可比性分析——决定可比性因数 (七)成本分摊协议(“CSA”) (八) 预约定价安排(“APA”) 3、转让定价与外国关联企业协调 (一)外国母公司转让定价策略 a.全球考虑 b.税务及非税务考虑 c.资金流向考虑 (二)中国分(子)公司定价 a.一般无条件接受总部安排 b.对总部转让定价策略不明确 c.财务与税务之间协调 (三)中国分(子)公司转让定价对母公司的影响 a.外国母公司转让定价相应调整 b.税务申报影响(amendments) c.外国税务局对母公司重新调整 d.转让定价调整惩罚 e.财务报告风险(FIN 48) f.政府间协调(competent authority) (四)预约定价安排(“APA”) a.单向预约定价安排 b.双向和多向预约定价安排 c.安排消除不确定因数 4、现场答疑互动 |
==报名咨询==
联系电话:010-62258232 62278113 13718601312 13261332770
联 系 人:陈小姐 林先生 李先生 陈先生
传真号码:010-58850935
电子邮件:71peixun@163.com
(备注说明:本课程全年循环滚动开课,如遇开课时间或地点不合适,您可以随时拨打服务热线010-62278113咨询最新培训时间、地点等最新培训安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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